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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控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投资管理,加强投资过程控制,提高投资管理水平,为投资方提供科学合理的决策基础,依据铁道部《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办法》(铁计【2007】97号)、《关于认真做好建设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铁建函【2008】77号以及铁道部有关投资控制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组织的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投资控制管理。第二条建设项目投资控制是公司的重要管理职能之一,贯穿于建设全过程。公司各部门、各指挥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铁道部各项管理规定,依法组织工程建设,严格执行铁道部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第三条投资控制总体要求:贯彻“以人为本、服务运输、强本简末、系统优化、着眼发展”的建设新理念,正确处理投资与工期、质量、安全、环境保护和创新的关系,牢固树立全过程、全方位控制,主动、超前控制投资的思想,发挥“四位一体”优势和“三级管理”作用,严格执行建设程序,控制好资金使用的各个环节,有效防止投资浪费,努力实现最佳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第四条根据项目建设的特点和投资控制总体要求,建立“一个目标、两个控制、三级管理、四位一体”投资控制体系,即一个目标:在保证工程安全、质量、工期、环境保护、技术创新目标前提下,总投资控制在铁道部批准的初步设计总概算内,实现最佳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两个控制系统:一是建立从决策层到执行层全方位、全面、全员投资控制系统;二是建立从项目立项决策到竣工验收开通运营为止的全过程投资控制系统。三级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各部门、各指挥部的控制目标和责任,实行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三级管理程序和制度。四位一体责任:即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承担投资控制责任。公司是实施项目管理的主体,对建设项目投资控制起关键和主导作用。公司负责投资控制宏观管理,对投资控制负主责。指挥部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和过程控制,按照公司各项要求履行投资控制职责。勘察设计是投资控制的源头,勘察设计单位是全过程投资控制的基础。设计单位对各项设计文件和概算的准确性、正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对控制投资负有基础性的责任。监理单位对工程投资实施监管。监理单位对合同履约、计划执行、验工计价、变更设计等负有直接监控和把关责任,为投资控制实施建设管理延伸作用。施工单位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实施者。施工单位依据设计图纸组织施工,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和投标承诺,不断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合理优化和有效节约资源,加强工程成本管理和控制,按照合同价款控制投资,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第二章投资控制管理责任第五条公司是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的责任主体,对投资控制管理实施统一领导、集中控制、分级负责、动态管理、全程监督。公司总经理负责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决策和管理,对投资控制负总责。计划财务部是投资控制管理的牵头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投资的计划、概算、核算和日常管理。负责组织工程投资分析和投资目标分解,监督和指导投资控制目标的落实,协助公司领导对投资控制重大问题的决策。各部门、各指挥部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分解的投资控制目标组织落实。第六条公司投资控制管理职责是:1.贯彻落实国家、铁道部有关基本建设工程投资的政策、法规。2.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本项目的投资控制管理规划和办法,规范内部及参建单位投资控制管理,组织和落实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3.根据铁道部批准的项目总投资,合理确定各部门、各指挥部投资控制项目和费用,监督和指导投资控制目标的落实,考核各部门、各指挥部投资控制管理。4.按照合同约定,对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投资控制管理进行考核。5.负责审批不涉及建设项目主要技术标准、建设规模和建设工期、重大方案的Ⅰ类变更设计,并将处理结果报铁道部核备;初审并上报涉及建设项目主要技术标准、建设规模和建设工期重大变化、重大方案的Ⅰ类变更设计。6.按规定审批使用基本预备费和降造费。7.组织概算清理和财务决算编制。第七条各部门、各指挥部投资控制主要职责:1.计划财务部(1).计划财务部是公司投资控制的牵头和归口管理部门。(2).负责组织项目可研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的初审;督促设计院编制鉴修概算、施工图检算,并按要求报部。(3).依据铁道部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向各部门和各指挥部进行概算费用交底。(4).负责合同签订前费用来源、概算控制指标的审核;负责项目招标概算(或标底)的编制和审查(甲供材料不含按合同清单中甲供材料价格控制);负责按部要求及时编制和上报工程招标降造费和项目执行预算。(5).根据批复设计概算,负责本部门主办的相关项目概算费用的控制。(6).协助变更设计审查。负责审查不涉及建设项目主要技术标准、建设规模和建设工期、重大方案的Ⅰ类变更设计概算,并将处理结果报铁道部核备;初审并上报涉及建设项目主要技术标准、建设规模和建设工期重大变化、重大方案的Ⅰ类变更设计概算,根据铁道部批复和施工承发包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7).负责已验工项目的计价、汇总和投资控制管理,定期进行投资管理与控制分析,及时提出加强投资控制的建议意见。(8).负责建立公司投资管理台帐,详细记载各阶段投资审批、工程招投标、执行预算、年度投资、变更设计、基本预备费和降造费使用、概算清理等内容。(9).负责归口基本预备费、招标降造费使用初审。(10).负责初审物资设备部提报的甲供材料设备差价调整资料并报部审批。根据批准的变更设计、甲供材料价差调整文件等,办理验工计价和合同价调整。(11).负责组织指挥部及相关部门对各类合同索赔的调查、研究,根据公司批准的处理方案对索赔处理费用提出建议意见。(12).负责建设单位管理费预算编制和上报,协助综合部对日常办公经费按预算控制和使用。(13).协助公司领导,定期召集投资分析和费用审查会,及时办理费用审批及核备手续。(14).建立投资控制模拟运行机制。每年完成上年度的验工计价后,根据项目截止当前情况对已知的项目整体情况进行投资控制的模拟运行测算,以检查投资控制效果,提出改进意见。(15).负责制定项目投资控制管理监督、考核规定,组织投资控制管理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激励约束考核建议。(16).负责组织项目清理概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及上报。2.工程管理部(1).根据批复设计概算,负责本部门主办的相关项目概算费用的控制。(2).负责组织和指导征地拆迁、大型工程临时设施用地(公司承办)、三电及管线迁改的谈判、工作的开展和协调。负责组织征地拆迁数量和标准的审核。组织建立全线征地拆迁档案,组织竣工阶段地亩资料的组券交验、土地产权移交。(3).负责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中不同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4).归口负责变更设计管理。负责组织审查不涉及建设项目主要技术标准、建设规模和建设工期、重大方案的Ⅰ类变更设计,并将处理结果报铁道部核备;组织初审并上报涉及建设项目主要技术标准、建设规模和建设工期重大变化、重大方案的Ⅰ类变更设计。(5).组织各类合同索赔的调查、研究,对索赔处理方案提出审查意见,负责对索赔工程数量审核和签认。(6).负责建筑安装工程、征地拆迁(含三电及管线迁改等)、大临工程用地等验工项目、数量的审核和签认。(7).负责本部门主办合同费用验工的审核确认。(8).负责设计工作质量和设计优化工作的考核。(9).负责对本部门使用基本预备费、招标降造费的项目,按规定办理费用提报手续。对使用基本预备费、招标降造费的项目,负责审核技术方案和工程数量。(10).负责建立本部门投资动态管理台帐。(11).负责组织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初审;负责组织各阶段设计工程数量及工程量清单工程数量的审核。(12).协助项目执行预算、概算清理、竣工财务决算编制。3.安全质量部(1).根据批复的设计概算,负责本部门主办的相关项目概算费用的控制。(2).负责本部门主办合同费用验工的审核确认。(3).对本部门使用基本预备费、招标降造费的项目,按规定办理费用提报手续。参与公司使用基本预备费、招标降造费的审核。(4).负责建立本部门投资动态管理台帐。(5).参与项目初步设计初审、施工图投资检算、招标概算、工程量清单审核。4.物资设备部(1).参与初步设计初审、施工图投资检算、招标概算、工程量清单审核,负责组织工程量清单中甲供物资设备价格和数量审核。(2).根据批复初步设计概算,负责甲供物资设备、代理服务等费用的管理和签认。(3).负责甲供设备验工项目和数量的审核和签认。(4).负责组织指挥部管理的甲供物资设备招标,参与铁道部管理的甲供物资设备招标。(5).负责按合同和实际供应或结算情况,根据铁道部要求编制汇总各标段甲供物资设备价差调整所需的资料(每季度一个周期),按时提交计划财务部。(6).了解、掌握物资设备的市场行情,优化资源配置,降低采购成本。(7).负责审查Ⅰ类变更设计中甲供物资设备单价和数量。(8).对本部门使用基本预备费、招标降造费的项目,按规定办理费用提报手续。参与公司使用基本预备费、招标降造费的审核。(9).负责建立本部门投资动态管理台帐。对甲供物资设备费用进行适时分析,并编制对比分析资料。(10).协助概算清理和竣工财务决算编制。5.综合部(1).根据批复设计概算,负责建设项目管理费中日常办公经费、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费用的管理。协助计划财务部编制建设项目管理费预算,并按批准的预算控制和使用。(2).对本部门使用基本预备费、招标降造费的项目,按规定办理费用提报手续。参与公司使用基本预备费、招标降造费的审核。(3).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投资控制管理监督。(4).负责办理公司购置小型固定资产费用等与建设项目管理费有关的项目的验工审核和签认。(5).协助投资控制考核。6.指挥部(1).根据公司签订的合同和有关规定,制定具体的投资控制实施细则。(2).督促管内施工单位全面履行合同,严格控制可能发生的合同外费用。负责审批Ⅱ类变更设计并报公司核备;签发责任范围内变更设计通知书;对合同乙方提出的索赔,协助公司相关部门组织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方案并上报公司。(3).负责组织管内征地拆迁补偿费、大型临时设施用地(含复垦)的实施与控制。主办征(租)地、拆迁(含三电拆迁、地下管线改迁、地面构筑物、附着物拆迁等)数量审核和补偿标准的确认;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规模的控制;协助征地拆迁实施协议的签订等。(4).主办管内各项目验工计价资料审核签认。(5).协助公司编制项目执行预算、清理概算、竣工财务决算。(6).建立投资管理台帐。第四章投资控制措施第八条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设计概算组织建设。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抓好工程投资的过程控制。第九条组织设计单位在初步设计批复原则及规模范围内对施工图进行优化,施工图设计优化以方案合理、投资经济为原则。第十条严格执行初步设计批复文件,认真组织鉴修概算、施工图投资检算、招标概算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审查,做到“概算不超估算、检(预)算、决算不超预算”。第十一条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规范招标行为,严禁出现规避招标现象。招标项目的标底或招标概算原则上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招标文件中应明示投标报价或拟确定中标价超出概算按不参与评标或废标处理的要求。公司管理的甲供物资设备招标时,原则上中标价应控制在批准的概算范围内。当招标控制上限价格或标底价超出对应概算单价时,应详细分析原因,同时将分析报告提交公司,经报铁道部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第十二条强化合同管理1.公司签订的合同必须进行合同审查,招标项目的合同文本应经过审查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发布。2.完善、硬化招标条件和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除政策性和不可抗力因素外,原则上应包死。3.合同费用原则上控制在批复概算相应项目费用内。超批复概算的,必须事先办理使用基本预备费和招标降造费审批手续,审批手续不完善的不得签订合同。特殊情况由主办部门提交专题报告,经公司批准后实施。4.合同一经签订,必须严格履行,不得随意变更合同条款。第十三条加强物资管理,努力降低建设成本。甲供、甲控物资设备应按使用计划招标采购,招标前物资部门应进行市场调查,掌握市场行情,按程序确定
本文标题:投资控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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