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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共3页法院关于建立单位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近年来,我院认真贯彻上级领导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排查了一批影响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同时化解了一批单位干警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实践证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是妥善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方式,是及时解决我院改革发展中民警诉求的成功举措。为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施规范》,根据市委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现建立全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长效机制。意见如下:一、明确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范围和重点全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范围是各种可能引发群众问题和影响单位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各庭室各部门要按照职权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坚持“预测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化解前,化解走在激化前”,力求使矛盾纠纷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始,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小事不出门、大事不出庭、矛盾不上交”。二、规范矛盾纠纷的排查方法1、坚持经常性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每月不少于开展一次纠纷排查,随时了解、发现、掌握各种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重大政治活动期间、重要节庆日等敏感时期,要开展集中排查和不间断连续排查。上级部门有部署的,要按要求组织好排查工作。2、坚持庭室为主、纵横结合。各庭室各部门负责本庭、本科室内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形成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全覆盖、无疏漏的大排查网络,确保排查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第2页共3页逐人逐项登记建档并建立台帐。3、坚持信息汇集与分析研判相结合。实行意见信息常年日报和重大政治活动期间以及重要节庆日等敏感时期书面日报制度。及时准确和全面有效地收集信访信息,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特别是对涉及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信息,要在及时分析研判、采取应对措施、提前做好工作的同时,各庭室、各科室部门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凡是不能及时解决的,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相关分管领导。属于重大问题的要按规定向院长和党组成员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三、强化矛盾纠纷的化解措施1、区别不同情况,实施分类化解。对排查出的问题,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且能立即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到位;对诉求合理、但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或规定不够完善的,相关职能部门要想方设法,积极推动解决;对坚持过高要求的,要耐心细致做好心理疏导、理顺情绪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对诉求不合理、但生活确实有困难的,要采取单位救助、同事互助等方式,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2、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协调化解。积极引导干警通过谈话,侧面了解,书面交流等渠道化解矛盾纠纷,做到“案结事了”;综合运用各种调解方式,充分发挥相关领导、单位同事,家人亲属等多方面的作用,最大限度地整合社会资源参与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协调不同群体间的利益关系,对于涉及人数多、政策性强、反映强烈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可采取听证等方式进行化解。3、整合工作资源,及时就地化解。充分发挥党员的政治第3页共3页优势和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有效整合党支部、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工作资源,筑起维护干警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积极探索完善民情分析会、干部联系点、领导参与调解矛盾纠纷等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增加和谐因素。4、加大投入力度,促进矛盾化解。化解矛盾纠纷要有相应的投入作保证。要从解决广大干警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加大投入力度,用于解决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特别是对“无头案”、“钉子案”、“骨头案”等确需一定投入才能解决的,要下决心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四、切实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院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院党组,院班子领导下,由院矛调管理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各庭室各部门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小组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各庭室各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要定期分析研究,随时掌握民情民意,努力把工作做在事前。根据上级要求,院党组决定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各庭室各部门,各相关责任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决策不当、工作不力、玩忽职守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文标题:法院关于建立单位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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