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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问责任制1、群众来访时,第一个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负有为来人服务的不可推卸责任。2、首问责任人不论与本人职责是否有关,都要热情回答与接待,帮助来人找到相关人员,不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从属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向当事人解释清楚有关办理事项、需补充或携带的材料、如何办理等事项。4、不属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首问责任人要员责引导来人到承站所室,并交由承办方接待。5、属于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不清楚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热心帮助了解;办理事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的,首问责任人应耐心说明,尽可能提供帮助。6、属电话咨询或举报的,接听电话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将来电反映的事项、来电人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登记在册,并及时转告有关领导办理。
本文标题:首问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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