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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页码:1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纲要》的通知【文件号】冀劳社[2009]16号【颁布部门】河北省其他机构【颁布时间】2009-02-19【实施时间】2009-02-19【时效性】有效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加强技工院校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对1999年省厅印发的《技工学校教学管理纲要》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纲要》在结构和体裁上作了较大改动,强化了新形势下技工院校教学管理方面的新特点和新内容,现将重新修订的《河北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纲要》下发后,各市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技工院校教学管理工作的检查督导,采取有效措施,将《纲要》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各技工院校也要按照《纲要》要求,尽快完善各项教学管理制度,按时完成教学文件向省、市劳动保障部门的备案工作,使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促进技工院校的可持续发展,从而保证学校人才培养质量。 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及时向省厅反馈。 河北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纲要当前页码: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加强技工院校的教育教学管理,推进教学改革,根据《职业教育法》和国家的有关政策,遵循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规律,依据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结合我省实际,对《河北省技工学校教学管理纲要(修订)》(以下简称《纲要》)进行第二次修订。 第二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教学管理工作,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坚持以学生为本,确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贯彻“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方针,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指导思想。不断转变管理理念,实现教学管理由单纯的任务管理向更加注重教学内涵管理转变。 第三条技工院校教学管理内容主要包括教学行政与教科研管理;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管理;理论教学过程管理;实习教学过程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教学设施管理等。 第四条技工院校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研究教学管理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研究并组织实施教研教改和教学基本设施建设;努力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最终目的是提高教学质量,实现技能人才培养目标。 第五条技工院校教学管理的基本方法。教学管理工作以科学方法论为指导,综合运用科学合理的行政手段、学术手段、制度手段、经济手段、督导手段、技术手段、思想教育手段和常规手段等,并注重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在教学管理中的运用。 第二章教学行政与教科研管理 第六条教学行政管理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教学行政管理是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学质量,实现教学管理目标的基础保证。当前页码:3 第七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学管理体制。 1、学校应本着“有效而最简单的组织是最佳的组织”这样的原则,建立结构合理、责权清晰、分工协作、精干高效的教学管理体制。 2、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分管教学校长具体负责。并根据学校实际需要,设立教学管理职能部门和教学研究机构。 3、教研组(室)应为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的基层组织。 第八条计划管理。 1.教学工作计划管理。教学工作计划是学校实施教学目标管理的依据,一般按学期制定。教学工作计划主要由学期教学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主要措施及其人员、时间、任务安排等基本内容组成。 教学工作计划由分管教学校长在开学前一周拟定,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开学前发至各部门。校长每学期应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学期结束前由分管教学校长对计划执行情况作出书面总结。 2.教学管理部门和研究机构工作计划。教学管理部门和研究机构工作计划是学校组织、实施、协调、检查教学工作的依据,应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按学期制定。 部门工作计划主要由学期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主要措施及其人员、时间、任务安排等基本内容组成。 部门工作计划由部门负责人拟定,经分管教学校长审批后在开学第一周起开始执行。每学期由分管教学校长不定期检查。学期结束前由各部门负责人对计划执行情况作出书面总结。当前页码:4 3.教研组工作计划。教研组工作计划根据学校和部门工作计划按学期制定。 教研组工作计划主要由学期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主要措施、具体工作安排等基本内容组成。 教研组工作计划由教研组组长拟定,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教学校长审批后执行。每学期由相关部门进行不定期检查。学期结束前教研组组长对计划执行情况作出书面总结。 实验室学期工作计划,其中包括实验教学计划、设备及材料使用计划等。计划应在学期第一周由教研组制定,经教学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教学管理制度。学校应建立必要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主要有:各级教学管理机构的职责;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教务常规管理制度;教学档案管理;教学过程监控与反馈制度;教学设施管理制度;学生校外实习管理制度;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管理制度;教师培训与管理制度;图书馆、阅览室、电教室、实验室、教学物资管理制度、会议制度等。 教学管理制度由校长责成有关部门制定,由校长审批后颁发。 第十条教务常规管理。教务常规管理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方面,是稳定教学秩序的重要保证。教务常规管理由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应使用计算机辅助管理。 教务常规管理包括制定校历表、作息时间表、编班、教学进程表、课程表、班级日志,下达教学任务书,进行教学文书档案、教学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教师业务档案管理等。当前页码:5 第十一条教学档案管理。 1、教师业务档案管理。主要内容包括教师基本情况(自然概况);年度工作量统计;教师学期工作纪实表;年度工作考核登记;学术论文;本人编辑出版的教材;科研成果;职务变动及奖惩情况等。 教师的业务档案由校长指定有关部门收集、建档、保管。 2、教学文书档案管理。主要内容包括上级及学校有关教学工作的决议、通报、指令、批复、条例、规定、制度等文件;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教学管理部门、研究机构和教研组的工作计划与总结;教学质量检查和教学评估的总结;教学工作的各种上报材料;教学改革方案和总结;其他有保留价值的教学管理资料等。 教学文书档案由教学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按学年建档、保管。 3、教学资料档案管理。主要内容包括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纲要或教学基本要求)及其执行情况说明表;教材使用情况说明表;校历表、教学进程表、课程表、选修课安排表、课程授课计划表、班级日志;学期教学进度检查表;课程考核试题、标准答案、样卷和成绩考核质量分析表;各门课程的学生成绩和学分记载表;实验、实习、毕业设计、社会调查的计划、大纲及指导书、任务书、教材;反映实践教学情况的有关资料;学生专业技能考核情况记载表;专业设置论证报告;修订教学计划的论证报告;生源与毕业生就业情况分析报告;毕业生情况调查表及分析报告;论文和教改经验;观摩教学和教师竞赛资料等。 教学资料档案由教学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建档。涉及学生的档案,学生毕业后交学校档案室保管。不及格试卷和补考试卷须保留至学生毕业后一年。 4、学生学籍档案管理。主要内容包括全校学生总名册;学籍卡;招生办公室批准的录取名单;保留入学资格、休学、复学、退学、试读等文件;在校学生人数变动统计表。当前页码:6 学生学籍档案由校长指定部门(学生管理部门)负责。学籍卡按班级建档,其余材料按学期建档。学生毕业后交学校档案室保管。 第十二条教科研活动的组织与管理。教研活动是教学工作主要内容之一,对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提高教学质量能起到促进作用。 1、教研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分析研究;教育理论学习和教学方法的研究;学术研究;听课评议、教书育人、磋商技术技能、交流经验等活动等。 2、教研活动由教研组长组织,每周开展一次。教研活动要有计划、有课题、有记录,保证时间,注重实效。 3、学期教研活动计划在开学一周内由教研组长提出,报教学管理部门审批后执行。教学管理人员要经常参加教研活动。教研活动的记录期末由教学管理部门统一归档。 4、办学规模较大的院校应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专门的由专兼职骨干教师组成的教科研机构,负责制定全校教科研计划,承担并组织教学研究专题和教改实验课题,督促开展各种形式的教研活动,组织全校性业务学习、科技讲座、教改经验交流,推广教研和教改实验成果,搜集与学校专业教学有关的资料,开展校际间信息交流等。 第十三条教师队伍建设。技工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要以建设一支高素质、数量适当、结构合理、专职为主、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为目标。学校要根据教师的专业、学历、职称、年龄结构等现状,认真研究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培养、提高计划及实施办法。 1、学校要重视对教师的继续教育,按照《教师法》和国家、省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尽快达到规定的学历和职业技能等级水平,并积极组织他们参加职业实践和多种形式的进修活动,不断提高职业教育与培训的科学理论水平,提高运当前页码:7 用现代化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能力,及时了解科技发展、职教改革的最新动态。 2、教师参加各种形式的知识、技能竞赛是提高教师业务水平的有效途径。学校应制定相应的激励机制。 3、学校要重视专业(学科)带头人、“一体化”教师的培养与提高,使他们真正成为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和技能人才培养的专业(学科)骨干力量。 第十四条教师的任用、考核工作管理。 1、教师实行聘任制,应聘教师应具备《教师法》和技工学校教师条例规定和要求。聘任前应根据对教师的业务专长、技术水平考核情况和教学表现(新教师应根据所学专业、文凭、试讲和见习中表现)决定其所聘课程。 2、教师调入前,必须进行试讲。试讲由教学副校长、教学管理部门负责人、人事部门负责人和有关教师组织评议组,参加试讲听课,评议合格后方可办理调入手续。(可视情况规定一定期限的试用期) 3、新教师试讲合格后方可任课,两次试讲不合格者由学校另行安排其他工作。 4、外聘和兼职教师也应依其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工作经历及试讲情况进行聘任。 5、学校应建立以德、能、勤、绩为主要内容的教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并做到逐渐完善考核标准。实行逐级考核,以基层考核为主,日常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有计划地在学期或学年对全体教师考核一次。考核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考核结果作为教师任用、聘任、职称评定、奖金发放的依据。 第三章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管理当前页码:8 第十五条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有关部、委及省劳动部门制定的统一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是技工学校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各校必须严格执行。并按要求制定出学校实施性教学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过程中,若课程门数不变,课时变动不大,可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提出,经主管校长批准后执行。若课程门数变化或课时变动超过20%时,须报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任课教师要按照教学大纲进行教学。如作变动需经教研组研究并报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 第十八条无统一教学计划和大纲的专业、工种,学校可以自行拟定教学计划和大纲,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九条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审批权限:省级以上重点技工学校、省属技工学校报省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其它学校报市保障劳动部门批准。 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专业设置、培养和考核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学校应组织企业行业、技工院校以及有关方面专家评审,签署评审意见。经市级劳动部门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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