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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环保管理制度一、废水控制管理规定1.目的为了加强对本风电场废水的控制,减少水污染物的排放,实现减排,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风电场废水的排放和水污染物的防治管理。3.职责风电场负责本部门水污染的控制与防治工作。环保管理部门负责风电场水污染的监测、监督管理工作。4.作业内容废水来源:生产清洗废水:各风电场及相关部门发生的设备、器具清洗污水。生活废水:员工生活用水、职工食堂用水的排水、非生产区域卫生用水的排放。风电场废水实行清污分流,清水循环使用,污水在风电场预处理后进风电场污水处理池。风电场通过加强管理、增加循环利用装置降低水的排放量。风电场通过改进设备、改进工艺、加强管理、节能降耗、增设环保设施等措施加强物料回收,控制生产工艺污水中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风电场清洗设备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应排入污水管道,高浓度残液装桶交到风电场指定的废物存放场所,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各风电场污水排放口设置隔油池、过滤网,滤出的工业垃圾按《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执行。隔油池收集的各种废有机溶剂和化学废液应用容器装好并密封,达到一定量后交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遗撒在地上的油及化学品应用抹布擦拭干净或用煤灰、锯末灰等吸附,然后按《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执行,禁止用水冲洗。禁止用水冲洗的方式搞现场卫生。各风电场、部门确需用水清洗设备、装置的,应到环保管理部门办理《内部排污许可证》,批准后实施;各风电场、部门出现异常排污要求,也应到环保管理部门办理《内部排污许可证》,批准后按要求实施;生活污水的控制:严禁将残油、剩饭菜渣倒入污水管道;严禁使用含磷洗涤剂冲洗餐具。食堂污水进民建村排放口,风电场暂不调整。厕所污水由附近村民运出作肥料用。严禁在生产区内冲洗汽车,在生产区外洗车应先用抹布擦拭油污,禁止用大量水冲洗。雨水控制:初期雨水进收集池,经检测合格才能排入清水管,不合格的要进行相应处理;中、后期雨水直接进入清水管道排入沅江。生产、生活垃圾不允许露天堆放,以确保雨水不被污染。风电场委托市环境监测站依据GB8978-1996《综合排放标准》对本风电场总排放口排放的污水进行监测,每季度一次。环保管理部门随时对各生产风电场排放口的污水送样进行检测。环保管理部门每半月对各生产风电场排放口的污水进行一次监测,结果作为环保工作考核依据。当检测发现超标时,各风电场要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二、废气控制管理规定1.目的为了有效控制风电场生产经营活动范围内产生的废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保障环境质量,制定本规定。2.适应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生产、贮运和检修等活动产生的有毒有害废气的控制。3.职责环保管理部门负责督导风电场废气的控制与管理。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废气的现场管理。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废气控制和治理的技术指导。各种废气产生单位负责对废气进行控制和治理。4.废气种类A、易挥发性原料、中间体、产品的贮存产生的废气B、焚烧产生的废气C、生产产生的废气D、灌装、搬运、检修等其他活动产生的废气5.废气控制的方法:A、易挥发性原料、中间体、产品的贮存必须采用带夹套冷却或冷水喷淋等降温装置,不准自然放空。各岗位应根据气温及时开启或关停降温装置。B、不准随意焚烧产生有毒气体的有机物等。必须处理时,向环境管理部门书面申报,经批准后,送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C、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必须加回收或吸收装置,不准随意排空。D、对无组织排放废气应收集后进行破坏、吸附处理。E、其他活动必须遵守其作业指导书,防止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物质大量泄漏。6.废气的监测:A、锅炉废气委托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每年不少于一次。B、生产区域、工作场所的废气监测委托市职防所监测,每年一次。监督检查与整改:监督检查见《环境和安全监测控制程序》,发现不符合时,风电场环保管理部门向出现不符合的风电场、部门下发整改通知,按《纠正措施程序》与《预防措施程序》处理。7.相关/支持性文件:GB/T24001:2004idtISO14001:2004标准。《管理分手册》《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大气污染防治法》记录检测报告/记录三、噪声控制管理规定1.目的为了对环境噪声进行有效的控制,保证员工、周边居民良好的生活、生产环境,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风电场内部产生的噪声对社区环境和员工作业环境影响的控制。3.术语厂界噪声:风电场围墙边沿能检测到的本风电场设备运行等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噪音。工位噪声:生产岗位的噪音。4.职责对各工位噪声的管理由所属各风电场、部门负责,委托市职防所监测。厂界噪声由环保管理部门监测。设备噪声的改善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环保管理部门负责风电场噪声源的监督管理。5.工作内容控制对象与要求:风电场施加控制的噪声源有:风电机组、箱变、厂区设备、泵、搬运、装卸、机动车辆等。所有设备应在无异常噪声的状态下工作。噪声控制标准:①工位噪声:≤85dB(A)。②厂界噪声:白天≤65dB(A);夜间≤55dB(A)。工人在重噪声(85dB以上)环境下工作应使用防护耳塞等防护器材。风电场根据设备布局和检测结果,确定以下区域为重噪声(85dB以上)环境并明确为本风电场听力保护区:①异酯风电场空分压缩机房;②污水站鼓风机房;③动力风电场锅炉房、冰机房;听力保护区由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设置明显标识,并配备适宜的防护器材。管理措施:厂界噪声和听力保护区由风电场环保管理部门进行监测,每年不少于四次。厂区内设备、工艺发生重大改变时增加一次。工位噪声由市职防所进行监测,每年不少于一次,对超出噪声控制标准的工位进行改善,暂时无法改进的,对噪声区内工作人员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当工位噪声≥110dB(A)时,应立即停止生产,进行整改。在风电场范围内行驶的机动车辆禁止鸣喇叭,防止产生噪声污染。噪音监测结果分析:责任部门在发现异常时,应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异常情况。环保管理部门随时对噪音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或措施,并按《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处理。6.支持性文件GB12348-1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7.记录噪声监测记录四、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1.目的加强对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风电场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处理和控制。3.职责风电场环保管理部门为固体废弃物的监督管理部门,并负责对各风电场、部门的固体废弃物的排放、控制和处置实行归口管理。包括:炉渣、烟尘、废编织袋、废保温材料、玻璃渣、废铁、废桶、工艺固废等。风电场办公室负责生活垃圾、办公垃圾、建筑垃圾的管理、控制和处置。各部门、风电场负责对本部门、风电场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收集、管理和控制。4.工作流程风电场固体废弃物的分类。风电场的固体废弃物分为无害的固体废弃物和有害的固体废弃物。无害的固体废弃物包括:生活垃圾、办公垃圾、建筑垃圾和玻璃渣、废铁、废铁桶、塑料桶、废编织袋、炉渣、烟尘、商业固体废物(如纸箱、纸屑、发泡材料等)等。有害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含有毒害物质的包装箱、包装桶、玻璃瓶、玻璃渣、工艺固废、废保温材料、废设备、日光灯管、硒鼓、废电池、墨盒、电瓶、启辉器等。固体废弃物收集:各部门、风电场负责对本部门、风电场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进行收集、清理并分类放置在专用容器中,按“6S”管理要求放置在本部门、风电场指定地点,并作出明显标识。当收集的固体废弃物装满容器后,由各部门、风电场向环保管理部门书面报告,并负责将固体废弃物转运到风电场指定的堆放地点,分类堆放。不得沿途遗洒、乱倒乱放。环保管理部门负责确定风电场内固体废弃物的堆放地点,并做好分类堆放地的标识,防止固体废弃物的混放、混倒。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各部门、风电场负责对本部门、风电场的固体废弃物进行管理。固体废弃物产生后,各部门、风电场要明确责任人负责对现场进行清理,并按类别放置在不同的容器中,并将现场清扫干净,保持好地面卫生,严禁用水冲洗。当固体废物装满容器后,各部门、风电场要派专人转运至风电场固体废物堆放地点,分类堆放、倾倒。环保管理部门、后勤管理部门在各自的管理范围内每月对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倾倒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检查的记录。固体废弃物的处置:生活垃圾的处置。由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与市政的环卫管理部门签相关的协议。交市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也可直接与垃圾发电厂签订处置协议。对有害的固体废弃物由各风电场、部门收集后存放在指定地点,再由环保管理部门定期送至具有处理能力和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对无害的编织袋、包装物等固体废弃物,由该固体废弃物形成部门清洗后向环保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处置申请,批准后处置给有资质的再生利用单位。炉渣、烟尘由环保管理部门负责联系炉渣利用单位,作为制水泥、制砖瓦等行业的原料。其他的有害固体废弃物,由环保管理部门负责联系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协议,进行处置,并做好处置记录。对供方提供的产品包装废弃物的控制。对供方提供的产品固体包装废弃物,由环保管理部门负责进行管理和控制,对无害的包装固体废弃物,由该固体废弃物形成部门收集后向环保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处置申请,批准后可与废品收购单位联系、出售,并作好处置记录。对有害的包装固体废弃物,相关部门进行分类后由环保管理部门联系,移交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由物资供应部门对供方施加影响,使供方提供符合风电场环境要求的包装物,减少环境的污染。记录的管理:所有的固体废弃物的处置都必须要做好处置记录,要明确处置量、处置时间、处置单位、经手人等,所有记录均需按规定保存。记录:常德风电场废旧物资处理记录。五、废矿物油环保管理规定:为确实做好废矿物油的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环境管理,规范废矿物油的回收、处置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本风电场的废矿物油主要指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柴油、废汽油、废真空泵油、废液压油、废热处理油、废变压器油等各类已不适合原来用途而报废的油类。风电场环保管理部门为风电场废矿物油归口管理部门,各矿物油使用风电场、部门负责建立矿物油领用、回收、转移台帐,并实施过程控制管理,分管环保的风电场领导负责废矿物油处置出厂的审批。为减少废矿物油的排放,风电场从源头控制矿物油的采购、使用。各风电场、部门根据实际申报矿物油计划,经生产管理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报供应部门采购,矿物油采购到厂后按体系要求质检、入库,仓储管理部门应建立矿物油入库、发放台帐,每季度将入库、发放明细抄报环保管理部门一份,各矿物油领用单位应建立用油设备台帐,如实记录设备的耗油情况和废油的回收情况,环保管理部门对使用回收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废矿物油的收集:各矿物油使用单位应准备专用的废矿物油收集容器(桶等),明确专人,及时对用油设备产生的废矿物油进行收集,并做好记录,管理人员应加强检查,严防废矿物油不经收集随意排入水体或土壤。废矿物油的贮存:风电场环保管理部门负责落实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按要求制作悬挂指示标志。各废矿物油收集单位及时将装满废矿物油的容器送达环保管理部门指定的危险废物存放地点,分类存放,做好清晰的标示和移交记录。废矿物油的处置:风电场环保管理部门应与有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废矿物油的处置协议,废矿物油的贮存达到一定量后由风电场环保管理部门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处理给有资质的协议单位。严禁各风电场、部门私自处置废矿物油。废矿物油处置所得费用部分作为收集部门的人工费补贴,部分用于奖励废矿物油收集、处置工作做得好的风电场、部门或个人。对未按本制度对废矿物油实施管理的风电场、部门按环保绩效工资考核相应条款考核兑现。六、环保设施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保证风电场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确保控污、治污效果,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所指环保设施,包括“三废”治理装置、综合回收利用装置及风电场生产工艺流程中的环保设施、装置。主要有:1、物料回收装置,尾气收集处理装置,隔油池;2、风电场废气收集吸收处理装置,废水隔油池;3、污水处理站,4、其它在建(筹建)环保装置。3.职责划分⑴、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环保设施,由所在风电场或
本文标题:风电环保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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