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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药品GMP跟踪检查巩固药品GMP实施成果广东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毕军一、广东省药品生产企业药品GMP认证基本情况◆自国家强制推行药品GMP以来,我省先后有308家药品生产企业取得510张药品GMP证书,广东省的药品生产企业数量在全国名列前茅,通过药品GMP认证的企业数量也在全国名列前茅。实施药品GMP以来,我省制药企业的基础生产条件如厂房设施得到改造和更新,同时在生产各流程中引进国内外先进、甚至一流的技术和装备,大大缩小了与国内外先进制药企业的差距,提高了企业竞争力。在药品GMP实施过程中,培养了一大批训练有素,能准确理解并执行GMP的技术骨干和熟练工人,确保了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正常运作。二、药品GMP认证后,药品生产企业实施GMP情况自2003年7月1日以来,制药企业生产的产品均在通过GMP认证的条件下组织生产,显著提高了药品生产质量。在2004年第三季度的药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抽查中,对全省127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19个剂型,288个品种,327个批次药品进行了检验,合格率达到100%。但是,也有相当部分企业放松了GMP管理,GMP实施工作出现“回潮”现象,导致质量管理水平下降,药品质量出现隐患,具体表现为:有的企业生产时不开净化空调,导致洁净车间环境不符合GMP要求,更有甚者,洁净车间开窗生产;阴凉库空调只是作为摆设,仓内温度严重超标;未做任何验证和办理相关手续,把旧生产设备搬入洁净厂房内生产。1、出现严重违反GMP的行为:2、放松甚至放弃了GMP管理:放松了厂外车间和委托检验的管理,出现“两不管”产品;物料不清/拆外包即进入洁净区;生产设备、水处理系统、空调系统未按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生产车间内设备、操作间状态标志混乱;洁净车间内出现大量可影响车间洁净度的物品(如竹木制品、个人杂物等);车间生产到一定周期或相关条件发生变更,未进行再验证等。3、厂房设施、设备使用、维护不当:如洁净送风口未定期检测和检修,影响车间洁净度;洁净区内出现裂缝,环氧自流坪地面出现起泡现象;生产不规范,如用水管冲洗地面、设备,导致墙角、设备基座的缝隙积水,藏污纳垢,成为洁净车间的污染源。4、技术人员队伍素质下降,培训工作停滞不前:有的企业自GMP认证后,公司内就再未举办过有关培训;生产和质量部门技术骨干变动频繁,如相当部分企业的生产、质量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在GMP认证后发生变动,由于接任人员不称职或对企业质量体系的了解和适应有一定的历程,严重影响了GMP实施的延续性。5、出现某些可能影响企业生产和质量的行为,未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1)《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局令14号)规定:药品生产企业质量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发生变更和药品生产企业的关键生产设施等条件与现状发生变化的,应到省局办理备案手续;(2)《关于药品GMP认证过程中有关具体事宜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4]108号)文规定:使用频次少的大型检验仪器设备,其相应的检验项目可委托检验,受托方应具有资质,并保持相对稳定,有关委托情况(包括变更受托方)须报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三、我省药品GMP跟踪检查的实施情况鉴于以上情况,为了加强监管,掌握企业药品GMP实施情况,巩固我省药品GMP实施成果,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有效,省局把药品生产企业的GMP跟踪检查作为认证后工作的重点。1、省局于2004年6月28日下发了《广东省药品GMP跟踪检查管理办法(试行)》,是全国第一个颁发的药品GMP跟踪检查工作文件,标志着我省的跟踪检查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得到国家局和兄弟省的赞赏。该办法于2004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2004年下半年共对16家药品生产企业实施了跟踪检查。2、2005年,省局将严格按照《广东省药品GMP跟踪检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组织检查组对辖区内所有取得GMP证书的企业实施GMP跟踪检查。目前,省局已下发2005年度上半年的跟踪检查,计划于7月31日前,完成122家企业企业跟踪检查工作。05年度的跟踪检查在04年基础上,对现场检查要求更细致,对部分检查条款更细化和量化,以探索今后认证检查管理体系提供具体的工作依据。3、对于跟踪检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GMP评定标准的企业,省局将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和有关法规规定,严肃处理,确保药品生产秩序和产品质量。四、跟踪检查内容跟踪检查要求检查组在检查企业的硬件设施和生产质量管理文件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上次认证缺陷项目的整改情况:逐条核对上次认证缺陷项目的整改和落实情况。2、生产车间和生产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检查生产车间和生产设备的现场使用情况,维护、保养记录和再验证报告,确认企业的生产车间和生产设备在运行一段时间后,是否仍符合GMP要求。3、空气净化系统、工艺用水系统的使用维护情况;检查空气净化系统、工艺用水系统的现场使用情况,维护、保养和再验证记录,确认企业的空气净化系统、工艺用水系统在运行一段时间后,是否仍符合GMP要求。4、认证以来所生产药品的批次、批量情况;5、认证以来所生产药品批次的检验情况;6、认证以来,生产质量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关键设备或厂房设施变动情况;检查人员是否有变动,变动后人员是否符合要求;关键设备或厂房设施变动时,是否经过验证。上述变动应到省局办理相关手续。7、药品与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共用车间或共用生产线情况;企业是否有药品与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共用车间或共用生产线情况;企业有何具体措施避免上述产品之间相互污染。8、委托生产或接受委托生产中药浸膏情况;企业委托他人生产中药浸膏,是否对中药浸膏生产过程实行监控,是否检验合格后投产。企业接受委托生产中药浸膏,是否能严格按照GMP要求、按照委托方提供工艺和标准组织生产。9、委托检验情况委托检验是否能保证产品的生产进程,是否按规定对产品实施了检验,保证产品质量。10、共用检验、生产设备的生产和质量管理情况;企业经审批后,与其他单位共用检验和生产设备,其保障产品质量措施是否得到落实。11、厂外车间的生产和质量管理情况;企业如何对厂外车间实施管理,管理制度的实际落实情况,产品质量是否能得到保证。12、再验证情况生产到一定时间,或生产关键条件发生变更,是否按规定进行再验证。13、违法生产行为情况备注:由于跟踪检查时间较短(通常为1-2天),企业应根据上述13点重点检查内容,准备好有关文件备查。药品GMP实施是一项长期工作,企业应将其贯穿至药品生产的始终,并持之以恒的坚持下去,才能有效的保障产品质量。我省药监部门也将继续加强监管,落实GMP跟踪检查,切实巩固我省GMP的实施成果。谢谢大家2005年6月8日恩平
本文标题:一、广东省药品生产企业GMP认证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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