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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高职高专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系列规划教材ISBN978-7-5611-8458-5主编:李明荣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地址:大连市软件园路80号发行:0411-84708842E-mail:dutpxxzx@163.com下篇产品质量认证产品质量认证及其要求第1章认证产品的检测与初始工厂检查第3章产品质量认证申请与准备第2章认证后的监督检查第4章第七章产品质量认证及其要求【总目录】了解产品质量认证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区别与联系;了解产品质量认证的分类与8种模式;了解产品质量认证的依据、我国产品质量认证的基本概况;了解自愿性产品质量认证的通用要求和对企业质量保证能力的一般要求;掌握产品质量认证的一般流程;了解产品质量认证的含义;第七章产品质量认证及其要求【总目录】产品质量认证概述自愿性产品质量认证通用要求认证对企业质量保证能力的一般要求下一页上一页第七章产品质量认证及其要求章节目录第一节产品质量认证概述1.产品质量认证的对象是产品或服务质量2.产品质量认证的基本依据是标准3.合格证书和合格标志是产品或服务质量认证批准的证明4.产品质量认证是由第三方开展的质量保证活动一、产品质量认证的含义产品质量认证(常简称“产品认证”)是依据产品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经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书和认证标志来证明某一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的活动。下一页上一页第七章产品质量认证及其要求章节目录第一节产品质量认证概述二、产品质量认证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区别和联系(1)两种认证类型都有具体的认证对象。(2)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都是以特定的标准作为认证基础的。(3)两种认证类型都是第三方所从事的活动。此外,两者间的联系还在于: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都要求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都要求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检查评定。联系:下一页上一页第七章产品质量认证及其要求章节目录第一节产品质量认证概述区别:(1)认证对象不同。(2)证明的方式不同。(3)证明的使用区别。(4)申请企业类型不同。下一页上一页第七章产品质量认证及其要求章节目录第一节产品质量认证概述(1)按质量认证的责任不同,可分为三类:①自我认证;②购买方认证;③第三方认证。(2)按认证性质的不同,可分为两类:①强制性认证;②自愿认证。(3)按认证的内容不同,可分为三类:①质量认证;②安全认证;③质量、安全同时认证(同时要进行两种认证,产品使用合格标志和安全标志;安全认证一般属于强制性认证)。三、产品质量认证的分类与模式(一)产品质量认证的分类下一页上一页第七章产品质量认证及其要求章节目录第一种认证模式—型式试验。第二种认证模式—型式试验+认证后监督(市场抽样检验)。第三种认证模式—型式试验+认证后监督(工厂抽样检验)。第四种认证模式—第二种与第三种的结合。第五种认证模式—型式试验+工厂质量体系评定+认证后监督(质量体系复查+工厂和/或市场抽样检验)。第六种认证模式—工厂质量体系评定+认证后的质量体系复查。第七种认证模式—批量检验。第八种认证模式—100%检验。第一节产品质量认证概述(二)产品质量认证的模式下一页上一页第七章产品质量认证及其要求章节目录第一节产品质量认证概述下一页上一页第七章产品质量认证及其要求章节目录第一节产品质量认证概述四、产品认证的依据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法律、法规合同(一)(二)(三)下一页上一页第七章产品质量认证及其要求章节目录第一节产品质量认证概述五、我国的产品质量认证概况(一)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发展我国自1978年恢复国际标准化组织成员国地位以来,按照国际规范积极建立和开展我国的产品认证制度。现已经开展了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愿性产品认证、进出口食品企业卫生注册、管理体系认证、试验室认可和认证人员注册等工作,对提高中国产品质量总体水平和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维护国家经济利益、经济安全,保护公民身体健康和动植物健康安全,保护环境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下一页上一页第七章产品质量认证及其要求章节目录第一节产品质量认证概述(二)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和实施机构•监督管理机构从国家到地方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AQSIQ)、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以及各地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和地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简称各地质检行政部门)组成。(1)监督管理机构•产品认证的实施机构由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检测机构组成。它们分别担负不同的产品认证工作。(2)实施机构下一页上一页第七章产品质量认证及其要求章节目录第一节产品质量认证概述(三)产品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产品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主要是针对产品认证过程中各个阶段的要求,包括申请的要求、型式试验的要求、初始工厂检查的要求、认证结果的评价和批准的规定、获证后的监督要求等。下一页上一页第七章产品质量认证及其要求章节目录第一节产品质量认证概述(四)产品认证证书的管理证书的保持;证书覆盖产品的变动;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销等方面的内容。下一页上一页第七章产品质量认证及其要求章节目录第一节产品质量认证概述产品认证标志为政府拥有,产品获得指定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后,可特许认证标志进人流通和使用领域。强制性认证标志的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Compulsory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为“CCC”,也可称为“3C”标志)。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基本图案是一个椭圆,中间是英文“CCC”,如图7-1所示。自愿性产品认证标志的基本图案也是一个椭圆,例如,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自愿性产品认证标志在椭圆中是英文“CQC”,如图7-2所示。(五)产品认证标志下一页上一页第七章产品质量认证及其要求章节目录第一节产品质量认证概述(1)提交申请书;(2)申请受理;(3)资料审查;(4)送样的样品接收;(5)样品测试;(6)工厂审查;(7)合格评定;(8)证书批准、打印、领取、寄送和管理;(9)认证后监督。(六)产品认证程序下一页上一页第七章产品质量认证及其要求章节目录第二节自愿性产品质量认证通用要求一、认证的基本环节(1)认证的申请(2)型式试验(3)初始工厂审查(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5)获证后的监督下一页上一页第七章产品质量认证及其要求章节目录(3)一致性声明。(2)工厂审查调查表(首次申请表);(1)正式申请书;第二节自愿性产品质量认证通用要求二、认证申请(一)填写认证机构提供的申请资料下一页上一页第七章产品质量认证及其要求章节目录第二节自愿性产品质量认证通用要求(1)申请人的注册证明(首次申请时);(2)申请人为销售者、进口商时,还须提交销售者和生产者、进口商和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3)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有);(4)生产厂的注册证明(首次申请时);(5)商标的注册证明;(6)有效的监督检查报告或工厂审查报告(如有)。(二)提供与申请人等有关的资料下一页上一页第七章产品质量认证及其要求章节目录第二节自愿性产品质量认证通用要求(1)产品总装图、产品原理图、线路图、产品说明书;(2)产品技术参数表;(3)关键部件及材料清单;(4)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5)测试证书、测试报告(若申请人持测试证书申请时)。(三)提供与产品有关的资料下一页上一页第七章产品质量认证及其要求章节目录第二节自愿性产品质量认证通用要求三、型式试验与初始工厂审查(一)型式试验按照相应产品的《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特殊要求》中的规定进行。下一页上一页第七章产品质量认证及其要求章节目录第二节自愿性产品质量认证通用要求1.审查内容初始工厂审查的内容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2.审查时间一般情况下,型式试验合格后,再进行初始工厂审查。根据需要,型式试验和初始工厂审查也可以同时进行。初始工厂审查时间根据所申请认证产品的单元数量确定,并适当考虑工厂的生产规模,一般每个加工场所为1~4人日。具体审查时间在相应产品的《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特殊要求》中给出。(二)初始工厂审查下一页上一页第七章产品质量认证及其要求章节目录第二节自愿性产品质量认证通用要求四、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作业文件的定义认证机构负责组织对型式试验、工厂审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后,由认证机构对申请人颁发认证证书(每1个申请单元颁发1个证书)。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使用应符合认证机构的有关规定。011.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下一页上一页第七章产品质量认证及其要求章节目录第二节自愿性产品质量认证通用要求认证时限是指自受理认证之日起到颁发认证证书时为止所实际发生的工作日,包括型式试验时间、工厂审查后提交报告时间、认证结论评定和批准时间以及证书的制作时间。型式试验时间在相应产品的《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特殊要求》中列出。工厂审查后提交报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审核员完成现场审查、收到生产厂递交的有效的不符合项纠正措施报告之日起计算。认证结论评定、批准时间以及证书制作时间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012.认证时限下一页上一页第七章产品质量认证及其要求章节目录第二节自愿性产品质量认证通用要求1.监督检查频次从获证后的第2个年度起,一般每年至少进行1次监督检查。2.特殊情况监督检查的频次(1)获证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用户提出严重投诉并经查实为持证人责任时;(2)认证机构有足够理由对获证产品与安全标准的要求的符合性提出质疑时;(3)有足够信息表明生产者、生产厂由于变更组织机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体系等而可能影响产品符合性或一致性时。五、获证后的监督(一)认证监督检查频次下一页上一页第七章产品质量认证及其要求章节目录第二节自愿性产品质量认证通用要求获证后监督的方式采用工厂产品质量保证能力的复查和认证产品一致性检查,同时抽取样品送检测机构检测。由认证机构根据《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对工厂进行监督复查。《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规定的有些是每次监督复查的必查项目;有些可以选查,但每4年至少覆盖《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中规定的全部项目1次。按照相应产品的《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特殊要求》中列出的《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对产品质量检测进行核查。监督复查时间根据申请认证产品的单元数量确定,并适当考虑工厂的生产规模,一般为1~2人日。具体时间在相应产品的《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特殊要求》中给出。(二)监督的内容下一页上一页第七章产品质量认证及其要求章节目录第二节自愿性产品质量认证通用要求(三)抽样检测(四)结果评价需要进行抽样检测时,检测样品应在企业生产的合格品中(包括生产线、仓库)随机抽取。抽样检测的数量一般与型式试验样品的数量相同。认证型式试验采用的标准中规定的检测项目均可作为抽样检测的项目。认证机构针对不同产品的不同情况及其对产品安全性能的影响程度进行部分或全部项目的检测。监督复查合格后,可以继续保持认证资格,使用认证标志。监督复查时发现的不符合项应在3个月内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逾期将撤销认证证书、停止使用认证标志,并对外公告。下一页上一页第七章产品质量认证及其要求章节目录第二节自愿性产品质量认证通用要求六、认证证书管理(一)认证证书的保持作业文件的定义覆盖产品的认证证书不规定有效期。证书的有效性依靠认证机构定期的监督获得保持。011.证书的有效性下一页上一页第七章产品质量认证及其要求章节目录第二节自愿性产品质量认证通用要求(1)变更的申请证书上的内容发生变化时,或产品中涉及安全的设计、结构、外形、材料或零部件发生变更时,证书持有者应向认证机构提出申请。对于某些产品,必要时认证机构可能授权相关检测机构接受变更申请。(2)变更评价和批准认证机构根据变更的内容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评价,确定是否可以变更或需送样品进行检测。检测合格或经确认后方能进行变更。012.认证产品的变更下一页上一页第七章产品质量认证及其要求章节目录第二节自愿性产品质量认证通用要求1.扩展程序认证证书持有者需要增加与已经获得认证的产品为同一认证单元的产品认证范围时,应从认证申请开始办理手续,并说明扩展要求。认证机构核查扩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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