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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基因生物安全课题论文转基因生物与环境安全【摘要】本文综述了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的生物安全性,转基因生物与转基因产品对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以及对转基因生物与转基因产品的管理现状等作了比较祥尽的讨论。对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的安全监控,提出了相应的加强管理措施。【关键词】转基因生物、生态环境、影响、监控措施。转基因是一种生物体内的基因转移到另一种生物或同种生物的不同品种中的过程,是通过有性生殖过程来实现的。转基因是一种自然事件,每天都在发生,只不过在自然界中,基因转移没有目标性,好的和坏的基因都可以一块转移到不同的生物个体。同时,通过自然杂交进行的转基因是严格控制在同一物种内的(特别是在动物中),或是亲缘关系很近的植物种类之间。为了提高农作物的产量,改善农作物的品质和增强农作物的抗病虫、抗逆的能力,采用现代生物技术的方法,将所需要的基因进行定位,分离克隆,然后再将个目的基因,通过载体转移到目标生物品种中。现代转基因技术还可以将亲缘关系较远的生物基因,甚至是人工合成的基因转移到需要的品种中去,扩大了可利用的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是利用转基因生物技术将分离克隆的单个或一组基因转移到某一种生物所获得的生物品种。基因转移可以发生在亲缘关系较远的动植物种群之间。这种亲缘关系较远的动植物种群之间的基因转移使得转基因产品有可能造成人类健康安全问题(如毒性、过敏和抗药性)、生态平衡问题和伦理问题。许多研究表明转基因生物对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安全已构成风险和威胁,国际和国内正着手制定措施加强对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管理。1、转基因生物对生态环境的影响1.1新的转基因生物对生态的威胁随着基因操作技术的不断成熟,新的转基因生物及产品不断问世,更加丰富了人类的生活与环境,但也必须警惕他们可能给生态和环境带来的长期的负面影响。经过二十多年的研究和开发,中国转基因农作物环境释放的面积已居世界第四位,仅次于美国、阿根廷和加拿大。转基因抗虫、抗病毒和品质改良农作物和林木已有二十二种,转基因棉花、大豆、马铃薯、烟草、玉米、菠菜、甜椒、小麦等进行了田间试验,转基因棉花已大规模商品化生产。一些国外的生物技术研究和开发公司都以独资或合资形式在中国开展转基因生物研究、开发,环境释放和商品化生产。这些都可能对中国的生态环境构成风险和威胁。从纯技术层面来说,转基因技术是中性的,对人体不存在利弊的问题,但由于转基因生物是把一种外来的基因转移到生物体中,所以可能有潜在的危险,它对人类和对生物环境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是不可估计的。有害基因扩散到环境中所产生的“基因污染”的危害可能是不可估量的。这些潜在的危险往往在短时间内不一定被发现,因此政府应该对此予以特别关注,加强对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管理[1]。1.2转基因生物对农作物的生态影响有报告显示转Bt抗虫棉在有效防治虫害,减少农药使用的同时,也带来了明显的环境影响。1999年美国的斑蝶事件。转基因的抗虫玉米的花粉撒在了马利筋杂草上面,而北美斑蝶要吃这种杂草,结果吃了这种叶子斑蝶,就毒死了幼虫。斑蝶蝴蝶是北美一种珍稀濒危动物,所以在当时在全世界都引起了很大的反响。2001年5月美国研究人员发现,一种转基因玉米产生的花粉可能导致蝴蝶幼虫等农田益虫死亡。比较重要的,是2001年发现的一种墨西哥玉米基因污染的问题。还有《自然》2001年曾经发表文章,关于墨西哥玉米遭到转基因玉米污染的事件。墨西哥本身不种植转基因的玉米,而且有法规规定不允许种植,但是它进口美国的转基因玉米用做饲料。结果可能是有些农民拿转基因玉米去种,种完之后就污染了当地的玉米。墨西哥是玉米的原产地。如果玉米原产地的遗传多样性受到污染,本地的玉米遗传结构受到破坏,产生的污染问题是很严重的。1998年8月英国教授普兹泰发现,老鼠食用了转基因土豆之后免疫系统受到破坏。这件事对中国也有很大的启示。中国现在进口转基因大豆,而中国是大豆的原产地,很有可能转基因的大豆会对中国当地原产的大豆,发生遗传污染。转基因生物具有自然生物所不具备的优势,若被释放到环境中,可造成原有的生态平衡被打破,改变物种间的竞争关系,对环境包括对生物多样性都存在潜在影响[2]。1.3转基因生物对林业生态环境的影响林业转基因技术在为人类创造巨大效益的同时,带来的潜在威胁是不容忽视的。这些潜在威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基因污染。林业转基因生物的基因向自然生物群落的流动。例如转抗除草剂的基因逃逸到杂草上,就会产生对除草剂具有超抗性的杂草,这不但会增加清除这种杂草的难度,而且这种生物界基因的相互转移,有可能改变物种间的竞争关系,破坏原有的生态平衡。②由于导入基因的长期稳定性还难以确定,在树木多年的生命活动中,插入到其庞大基因组上的外源基因尚不能保证在各种条件下都不会失控。③林业转基因生物对生态系统可能存在着长期而复杂的影响。如转抗虫基因树木可能对昆虫、动物和微生物产生直接或间接有害作用,转不育性基因树木可能影响那些以花粉和果实为生的昆虫、鸟类甚至哺乳动物的生存。这些都可能导致生物链的某一环节受到损坏,从而破坏整个生态系统。④种植大面积单一转基因人工林的稳定性比人工纯林更令人担忧,转基因森林食品的安全问题也日益明显[3]。2、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健康的影响[4-6]转基因的活体生物及其产品进入市场,可能对人体产生某些毒理作用,甚至发生过敏反应。例如转入的生长激素类基因有可能对人体,特别是少年儿童的生长发育产生不利的影响。2.1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问题[6,7]2.1.1转基因食品的安全隐患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是一个比较突出而敏感的问题。作为转基因食品,其安全性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毒素。基因受到干扰,或者受到破坏,或者基因不稳定性,结果可能会带来新的毒素,引起急性的或慢性的中毒。二是外来基因产生新的蛋白质可能会引起人类的过敏反应。三是转基因产品的营养成分发生了变化,可能使人类的营养结构失衡。四是转基因生物目前还不能够确定它的安全性。主要是资料不全,或者未知因素比较多。有些生物技术公司认为要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商业秘密,提供的资料不全,因此评价本身就不周全。还存在有研究和评价的技术和方法问题,目前探寻转基因食品的过敏性的方法,有很大的局限性,很受限制。还有检测手段限制以及短期性等等问题。因此,转基因生物,尤其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问题,风险问题,还需要一个长时间的测定,不是几年就能决定的。2.1.2转基因产品危害事件1996年,把一种巴西豆的基因转入到大豆里面,导致部分人过敏反应,后来这个计划就放弃了,不再做下去了。1998年英国进行转基因的土豆实验,用转基因的马铃薯连续喂大鼠之后,大鼠的器官生长异常,体重减轻,免疫系统遭到破坏。这在当时轰动全球,但是到1999年的时候,也有不同意见,说有些方法以及统计方面是有问题的。对此提出了质疑。2002年英国进行了转基因食品DNA的人体残留试验。有7名做过切除大肠组织手术的志愿者,吃了用转基因大豆做的汉堡包之后,在他们的小肠肠道细菌检测到了转入的基因DNA残留。由于在转基因的时候,是用抗生素做标记的。所以认为如果吃了含有这种标记基因的食物,可能使肠道细菌或者是口腔细菌产生对抗生素的一种抗性。对此也提出疑问。几件食品污染事件。美国的星联玉米(Starlink玉米)事件。这种玉米是1998年美国环保局批准商业化生产,当时批准是用作动物性饲料,不是用于人食用,因为它对人体有过敏,可能产生皮疹、腹泻。但是在2000年,在市场上30多种玉米食品当中发现了这种玉米的成分,所以美国政府下令把所有的这种转基因玉米收回。另外,还有一个是美国的药用转基因玉米污染大豆的事件。一家公司它开发了一种给病人吃的药物玉米,而不是给普通的消费者吃的,是治病用的。患者将这种转基因玉米当做一种药吃的。结果在上一年种了这种药物玉米的土地上没有根除。第二年接着种了大豆,在收获大豆的时候,把转基因的药物玉米也收在了一起,整个大豆就都被污染了。于是美国政府下令把仓库里面混装有药用玉米的所有的大豆都销毁,总计有约100万蒲式耳。这个事件说明污染是很容易产生,尽管某些转基因的生物说的很明确,不是用于人的,或者说是用于动物的,用于药用的。但是它很容易污染,很容易造成食品的不安全,存在隐患。3、转基因产品管理的现状[9]转基因农产品、食品的管理问题。近年来,国外转基因产品大量涌入我国市场,进口的转基因农作物中,一些作为饲料喂养牲畜,另一些作为肉、禽、蛋、乳制品和粮食制品等食品供给我国消费者。仅从上海、深圳、珠海及广州口岸进入我国的转基因农作物大豆、食用油、肉制品及粮食制品等就数以百万吨计,但都没有贴上转基因标签说明身份,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能够自己检测。由于转基因食品检测技术标准高、识别深加工转基因食品难度大,检测设备必须精良、检测人员的技术水准必须过硬。而我国目前的情况是食品卫生防疫部门、出入境商品检验检疫部门、农产品检验部门等对如何检定是否转基因农作物既无相应的检测标准和一套完整的技术,也无相应的管理措施,甚至连由何部门执行检验并发许可证也不明确。这些有待时间来加强管理。在国内转基因农作物的管理问题上,农业部关于《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只对动植物、微生物及水产品规定了其在大田释放的控制,而对其作为食品的安全性同样是尚没有明确规定。4、对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管理措施[3,4,10,11]我国对于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管理工作十分重视[3],从1993年起陆续颁布了一系列的相关规定,使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管理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轨道。1993年12月份,国家科学技术部发布了《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提出了转基因的申报、审批、安全控制制度。1996年7月,农业部发布了《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1999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了《中国国家生物安全框架》,提出了我们国家在生物安全方面的政策体系、法规框架,风险评估、风险管理技术准则,国家能力建设;同时成立了有关的机构,有七、八个部门参加。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了一个框架文件。2001年5月23日国务院,以304号令公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在其中将农业转基因生物进行了定义,规定了对研究、试验的要求,要取得的安全证书。生产、加工,要取得生产许可证。经营,要取得经营许可证。要求在中国境内销售列入目录的农业转基因生物要有明显的标志,要标识。对进口与出口作了相应的规定。对所有出口到中国来的转基因的生物以及加工的原料,都需要中国颁发的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如果不符合要求,要退货或者销毁处理。2002年3月农业部发布了三个配套的管理办法[12]。2002年4月,卫生部也发布了《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从2002年7月1号实施,也是对所有的转基因食品要求标识。对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建议如下[3,4]:(1)由省区、直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筹建各地区权威的转基因动植物与转基因食品安全性评价机构,对转基因产品提出一系列管理的技术规则和制度,以保护生物多样性和人体健康;(2)由省区、直辖市的科技厅、农业厅、卫生厅、教育厅组织本省区、直辖市的科研、高等院校以及有关企业的专家,开展对转基因食品安全性评价的研究开发。对转基因食品进行营养学、毒理学和过敏反应的评价,并建立相关的重点实验室,把生物安全问题列入省重点科研和投资项目计划;(3)省区、直辖市政府应尽快出台《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有关单位应加强对执行国务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检查工作,对转基因食品加强标识工作,以利于培养健康、规范的转基因产品市场;(4)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行之有效的转基因生物跟踪监测和监督报告制度;(5)由各地区科技部门与新闻媒介联合,加强对公众的科学普及教育,加大对广大居民有关转基因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与指引,使广大居民对转基因食品的消费拥有知情权,并具有选择、接受安全的转基因产品的能力;(6)重视风险评估。对转基因商品进入市场之前,要进行深入的实验研究,评估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对人体健康、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的潜在危害,以推动我国转基因生物的实验研究和产业化工作。同时,在商业化生产时要区域
本文标题:转基因生物安全课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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