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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病理科医疗质量管理制度1、成立病理科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具体负责病理科质量管理工作。组长由科主任(或副主任)担任,组员为诊断医生及技术室工作人员。2、每月进行病理诊断工作的质量抽査,主诊医师轮流参与该工作,每月对5%的常规病理诊断病例(约20例)和5例院外诊病例进行复诊。并在科室医疗工作会上向全体工作人员汇报抽查结果,总结经验教训,避免医疗差错的发生。3、每周对疑难病例讨论一次,需有完整的记录,包括病史、临床表现、体征及病理联系等。必要时请外院及上级医院会诊,并有会诊记录,并对照分析,提高诊断水平。4、建立科室医疗缺陷记录,并对出现的缺陷事件及时的一定范围内进行讨论和分析,提请有关人员注意,总结经验教训,避免今后类似事件发生。5、对医疗缺陷的当事人,根据问题的具体情况和科室管理小组的讨论意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必要的处理。
本文标题:临床病理科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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