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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年xxx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2012年是我县村委会换届选举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xxx〔2012〕xx号)文件和省、市村级换届选举工作部署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2年村委会换届选举试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带头人队伍为目标,扎实做好今年村委会换届选举,选好配强村委会班子,对于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各项工作任务。二、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时间和任务㈠村委会换届选举时间:今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试点单位xx街道所辖x个村委会及其它2乡(镇、街道)选择一个村委会作为今年村委会换届选举试点村,试点工作,从5月中旬开始,至6月中旬结束,第二阶段为:除xx外11个乡(镇、街道)非试点村,至8月底前完成。换届选举率要求达到100%。选举时间由各乡(镇、街道)具体确定。㈡村委会换届选举试点的主要任务:一是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委会;二是选举产生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三是推选产生下属工作委员会成员。三、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方法与步骤村委会换届选举既是一次广泛的民主实践,也是一次广泛的普法、用法、执法活动。搞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依法依规做好换届选举工作,不减环节、不图形式、不走过场,充分尊重民意,把保障人民群众的推选权、选举权、直接提名权、投票权和罢免权等民主权利始终贯穿于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全过程。村委会换届选举试点工作步骤分为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选举准备(一)做好调查摸底工作。搞好调查摸底是做好选举工作的前提,各乡(镇、街道)在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前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村委会成员的去留动态,以及群众对换届选举工作的认识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重点是上一届村委会班子的履职情况,村“两委”班子交叉任职情况(今年法规新要求),外出选民委托投票情况,妇女成员任职情况,妇女参加村委会和妇女代表选举的积极性,上届选举的经验和教训,选举“重点村”、“难点村”情况,本届选举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拟采取的对策措施,特别是宗族、宗教、宗派和农村恶势力影响选举的情况,研究分析本届选举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3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对策,在此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以便有针对性地指导整个选举工作。(二)开展村财任期审计工作。要认真贯彻省纪检、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厅、省监察厅和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意见》(xx经管〔2012〕31号)精神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意见》(xx〔2012〕19号)的要求,组织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为确保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村财审计工作必须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前完成。审计主要内容有:村财收入、村财支出、债权债务、集体资产、现金存款和有价证券、基建项目发包管理情况。审计程序、审计实施、审计处理等都必须严格按照《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规程》相关条款规定进行。审计工作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部门、财政部门或者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审计结果应当于选民登记日前由负责审计的部门公布村务公开栏上,接受村民群众监督,消除村民群众对村财使用的疑虑,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未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村委会,不得进行下一阶段的换届工作。(三)组织对村委会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各村在选举准备阶段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本届村委会成员进行民主测评。由村委会主任作述职报告,公布村财任期审计结果,组织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围绕政策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方法、办事效率、工作成绩、团结协作、干群关系、公道廉洁等八个方面内容对村委会成员进行民主测评,评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4职四个等次,并将评议结果在换届选举前公布于众,让广大村民群众了解现任村委会成员的测评情况。(四)选举经费筹集。根据《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九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指导选举工作的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经费可以给予补助,补助经费列入县(市、区)、乡、民族乡、镇财政预算。”选举经费具体包括:宣传发动、骨干培训、先行试点、工作会议、总结表彰、选举办公经费等。各乡(镇、街道)要按规定落实村委会选举工作经费,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第二阶段:选举部署(一)建立选举机构。1、各乡(镇、街道)要成立村委会选举指导组,负责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乡(镇、街道)指导组由同级党委、人大主席团、政府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受县指导组的领导。县、乡(镇、街道)选举机构主要职责:(1)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我省新颁布的《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中办发〔2002〕14号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部署、指导和监督村委会选举工作,引导村民依法搞好选举;(3)开展选举试点和培训选举骨干;(4)受理选举工作中的有关申诉;(5)确定村委会的选举日;(6)总结交流换届选举工作经验;(7)整理建立选举工作档案。2、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村委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5-7人组成,设主任、副主任各1人。主任在成员中推选产生。同时设候补成员2-3人。其成员条件:具有本村选民资5格的村民,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倾听村民意见,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热心为村民服务。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村民代表单独或联合提出,采取秘密写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过半数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参加投票,推选有效;以村民小组会议方式推选的,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推选有效。候选人或者另选人按应选名额以得票数多的当选。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前,应当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确定出本村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职数、推选方式、选委会成员出缺的递补方式、村委会成员职数、村委会委员选举的差额数、妇女成员职位专职专选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在选举期间无故三次不参加村民选举委员会会议的,其职务自行终止;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应当自被确定之日起,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要求辞职的,应当书面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出缺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布,并按照村民代表会议确定的方式递补。村民选举委员会通知开会,要有书面通知(两联单),开会要有会议签到,请假的要有请假条。村民选举委员会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的选举日组织选举工作的,由所在乡(镇、街道)选举指导组主持选举工作。6村民选举委员会职责有:(1)确定选举工作人员;(2)开展选民登记;(3)审查选民资格;(4)公布选民名单;(5)组织候选人提名和预选;(6)确定并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7)组织投票选举;(8)公布选举结果。村民选举委员会行使职责至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主持完成新一届村委会工作移交时止。3、村党组织负责人要通过规定的程序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切实抓好换届选举各个环节的组织工作。如被确定为村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应当自被确定之日起,不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缺额的,从候补成员中依次递补。要切实保障广大村民在选举各个环节中的权利,落实好村民的推选权、选举权、直接提名权、投票权和罢免权,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二)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各乡(镇、街道)选举指导组根据县里的实施方案,提出具体实施意见,明确指导思想、选举时间要求、成立选举工作机构、选举程序和方法步骤,以及实施方案的措施等。要结合本乡(镇、街道)实际,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成员中至少有一位妇女成员,具体名额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委会选举时,必须在村委会委员中设定一名妇女委员职数,实行专职专选;积极引导女性选民竞选主任、副主任。要确定好妇女专职专选层面和范围,研究制定妇女专职专选和参选竞选方案。方案应充分体现选举各阶段妇女专职专选的具体做法、要求和应注意的事项。各村要制定具体的选举工作流程。各乡(镇、街道)应将村委会选举实施方案及时上报县村委会选举办公室。(三)培训选举骨干。村委会换届选举采取分级培训的办法进行培训。县负责县派驻乡(镇、街道)选举联络员、乡级选7举指导组成员和选举办公室人员的培训;乡(镇、街道)负责乡(镇、街道)派驻村的选举联络员、选举工作人员、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的培训;村级负责村“两委”干部、村选举工作人员、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党员、村办企业负责人的培训。(四)召开选举工作会议。各级选举机构应分别召开选举工作会议,部署选举工作,保证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五)确定选举日。各村具体选举日由乡(镇、街道)选举指导组确定,报县选举指导组同意后实施。选举日必须在选民登记日前确定,不能在选举工作展开后随意确定。选举日一经确定,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随意提前或推迟选举日。选举日确定后,应以乡(镇、街道)选举指导组的名义,用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同时,将所确定的选举日和开箱计票时间通过各种渠道通知外出选民。(六)做好选举宣传动员工作。县、乡(镇、街道)、村要充分利用一切可以运用的宣传工具,深入宣传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宣传今年选举工作新情况、新特点,宣传村委会成员任职条件,使城乡广大群众了解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基本原则和方法,有效地引导选民珍惜和行使好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利,履行好自己应尽的义务,提高选民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为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坚实的群众基础。在选举动员阶段,要引导村民全面、正确地领会和掌握选举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讲清实行民主选举和妇女专职专选的意义;在选民登记8阶段,要教育选民珍惜选举权,主动配合登记,自觉行使选举权利,特别要动员妇女踊跃参加村委会选举和妇女代表选举,主动申请登记;在提名、预选阶段,加大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及相应的法规政策,加强引导,激发妇女参政议政积极性。要充分发挥基层妇女组织的作用,结合专职专选,引导她们勇敢地自荐候选人,在选举期间努力自荐自己,把优秀的妇女选进村委会班子。宣传工作要贯彻选举全过程,做到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注重宣传效果。媒体要加大对选举进行正面宣传报道,各村要张贴宣传标语口号。第三阶段:选民登记选民登记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直接关系到选民的民主权利,关系到每个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通过选民登记,对每个选民资格进行确认,既能保证选民的质量,又能在数量上对选民数进行统计,把握选举的规模和范围。因此村民选举委员会要选择懂法律、有文化、工作认真、熟悉本村情况的人担任登记员,登记员人数一般每一村民小组2-3人。培训选民登记员。对他们进行业务培训,主要内容是法律法规中有关选民登记的规定和上级有关选民登记的要求。选民登记员要明确选民资格和本村选民的具体条件,明确登记的方法、任务、时间、要求和注意事项等。选民登记前,村委会应公布村委会的选举日和选民登记日,选民登记日应当确定在选举日的25日以前。选民登记应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9可在上届选民登记的基础上,进
本文标题:2012年XXX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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