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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电投峡江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制度编审人员名单编写:廖斌周全民姚万灿张洪舟饶秋波张从林刘大燕江桂荣审核:张雨霖廖斌邹延桂周全民姚万灿张洪舟周俊杰蒙在京审定:刘凤生曾小宁批准:张建华目录1、安委会工作规定2、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3、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4、生产现场管理办法5、信息化管理规定6、安全环保监督规定7、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8、安全生产工作规则9、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制度10、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1、安全事件管理办法12、“三级”安全目标控制措施13、“三级”安全教育管理规定14、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15、单项承包工程及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16、生产现场标识管理规定17、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办法18、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9、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20、动火工作安全管理办法21、发电设备可靠性管理办法22、防小动物安全管理办法2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4、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5、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26、物资仓储管理办法27、物资库存储备定额管理办法28、物资消耗定额管理办法29、设备命名规则和编码规则管理办法30、发电设备管理规定31、节约能源管理办法32、设备评级管理办法33、设备缺陷管理制度34、设备渗漏管理办法35、生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36、生产技术管理办法37、科技档案管理制度38、设备停、复役管理办法39、生产调度工作管理办法40、油区安全管理办法41、检修工作票管理实施细则42、检修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办法43、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办法44、设备检修准备工作管理办法45、防汛管理办法46、防汛值班管理办法47、防汛物资管理办法48、水工建筑物安全检查办法49、水工建筑物维护管理办法50、重大操作和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办法51、电气防误闭锁装置管理实施细则52、防止全厂停电实施细则53、机组经济运行实施细则54、两措计划与实施管理规定55、设备定期试验、轮换管理制度56、设备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57、设备巡回检查制度58、生活区用电管理办法59、运行操作监护制度60、运行操作票管理细则61、运行方式优化管理办法62、运行分析管理制度63、运行交接班管理制度64、运行设备验收管理制度65、运行值班工作联系汇报制度66、运行值班管理制度江西中电投峡江发电有限公司安委会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江西中电投峡江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监督、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集团公司及江西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本公司。第二章安委会组成第三条公司安委会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各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各部门主任组成。安委会下设办公室,为安委会日常办事机构。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公司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主任由该部门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各部门副主任担任。第三章基本要求第四条贯彻国家、集团公司、江西公司和峡江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的法规和方针政策,定期分析峡江公司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产工作,审定峡江公司安全生产规划和安全生产管理。第五条协调并检查、督促所属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考核、奖惩。第六条必要时,协调有关部门参加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第七条完成电监机构、集团公司、江西公司和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任务。第八条安委会主任、副主任可不定期召开各部门行政正职安全述职会议,由各部门行政正职汇报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思路。第九条安委会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目标管理。每年初安委会研究确定并分解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各部门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应当层层分解、落实。年底由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先进部门报请公司予以奖励,对不合格部门实施“一票否决”。第十条公司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或安委会扩大会议。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思路,确定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的解决措施,保证安全生产。会议由安委会主任主持。第四章安全职责第十一条公司应成立安委会,安委会是设立的非常设机构,在峡江公司董事会领导下,指导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思路,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第十二条公司安委会主任应承担以下职责:(一)负责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及安全分析会议,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思路,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签发或授权其他领导签发安委会文件。第十三条安委会办公室应承担以下职责:(一)承办安委会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务;(二)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安委会决议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三)综合统计、分析各类伤亡事故;(四)组织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监控,重大危险源管理,督促责任部门落实整改工作,并受安委会委托,督促各部门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整改落实;(五)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六)组织做好电力安全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八)督促检查安全设施、劳动保护与职业危害控制工作;(九)督促检查消防、交通安全、境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十)督促检查发(承)包工程和劳务派遣外协工安全管理工作。第五章工作目标第十四条全面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决策公司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思路,确定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的解决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公司各级安全控制目标的实现。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江西中电投峡江发电有限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江西中电投峡江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和《中电投江西电力有限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分级、建档、报告、整改、效果评价、销号以及监督管理,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本办法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强安全生产风险预控管理,规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安全检查治理及时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第二章管理目标第五条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实行闭环管理,对重大隐患进行跟踪督办,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第三章职责第六条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检查、指导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相关制度的制定(修订)及制度执行的检查、督导和考核,相关费用的安排和落实,跟踪、督促公司各部门安全隐患的整改。(一)组织对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查。(二)监督、指导发电生产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工作。(三)对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汇总、分析、上报。(四)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所需费用提出建议,由公司有关会议决定后执行。第七条公司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的要求,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第四章工作内容第八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分为六个阶段性的“专项安全检查”进行,即春季安全检查、秋季安全检查、安全生产月活动、迎峰度夏安全检查、防汛防台检查、防寒防冻安全检查。时间安排如下:(一)春季安全检查:3月至5月;(二)迎峰度夏安全检查:5月至6月;(三)防汛防台检查:2月至6月;(四)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五)秋季安全检查:9月至10月;(六)防寒防冻安全检查:10月至11月。第九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包括两部分,即“通用检查内容”和“专项安全检查重点内容”。各单位应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和地区特点,编制详细检查大纲和重点排查内容,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第十条通用检查内容(一)检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1.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各级安全控制指标的落实及业绩考核情况;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和实施情况;3.安全生产规划的制定实施情况及安全投入情况;4.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和人员配备情况及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情况。(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普查监控情况1.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制定实施情况,对企业生产作业过程中的重点环节、部位、设施、设备、装置的检查、排查情况,重大隐患的管理治理情况;2.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对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建档、申报登记、辨识分级、检测评估情况和防范应急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三)安全技术培训情况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2.企业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安全培训教育经费的投入情况;3.对新员工(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实习生等)的岗前培训和班组、车间、厂级三级安全教育情况。(四)安全投入情况和安全“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1.在企业成本中专项列支安全费用情况;2.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和社会保险的情况;3.新、改、扩建项目的安全“三同时”情况,对兼并、收购、改制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整治的情况。(五)对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和对承包队伍安全监督管理情况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规范的市场运作机制,建立招投标制、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监理制,明确建设方、承包方和监理方安全职责的情况;2.建立严格的现场组织管理、作业管理和相关安全工作规程的情况;3.建立和执行对工程项目安全检查制度的情况。(六)应急管理情况1.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体系,结合实际开展培训和企地联合实战演练情况;2.建立兼职救援队伍情况;3.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配备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情况;4.发生事故时或紧急情况下应急救援的实施情况等。(七)事故管理和责任追究情况1.企业事故报告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有无漏报和谎报瞒报行为及查处情况;2.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调查权限范围内的事故开展调查处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3.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做出的责任追究决定或建议的情况;4.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整改的情况。第十一条专项安全检查重点内容(一)春季安全检查1.依照有关规程规定和实际需要,安排停电检查、检修情况;2.春季电气预防性试验情况;3.预防雷害事故、接地网事故、防污闪事故措施落实情况;4.各类分电箱、端子箱、控制箱、机构箱防雨、防潮措施落实情况;5.有关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各项反事故措施的落实情况。(二)秋季安全检查1.春季安全检查遗留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2.防火灾、防小动物、防交通事故、人身事故等方面的检查及措施落实情况;3.设备在迎峰度夏后的检查、维护及其缺陷消除情况。(三)安全生产月活动1.活动计划、实施方案编制情况;2.活动的组织、宣传、实施情况;3.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的效果。(四)迎峰度夏安全检查1.发电主设备的检修质量及设备缺陷消除情况;2.电气一次设备测温设施配置,主要设备温度实测记录;3.发电机冷却系统、厂房通风设施完好情况;4.迎峰度夏应急预案与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制定情况;5.执行调度命令、运行管理及值班纪律情况。(五)防汛防台检查1.防汛防台组织与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2.防汛防台规章制度、洪水调度方案和防汛防台措施的制订与落实情况;3.水库上下游巡查工作及汛前大坝观测情况;4.泄洪设施检修维护与运行工作,报汛、通信设施维护及调试工作以及汛前机电设备检修情况;5.水工建筑物运行及水毁工程处理情况;6.防汛物资与后勤保障情况。(六)防寒防冻安全检查1.生产场所厂窗封闭情况,屋外各种油、水、风管道阀门防冻措施
本文标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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