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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2-03放射诊疗质量保证方案
放射诊疗质量保证方案说明页1.前言为提高放射诊疗质量,确保受检者和患者在放射诊疗过程中的安全,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制定本。本适用于X射线影像诊断、介入放射学、核医学(包括核素敷贴治疗和放射免疫分析)和放射治疗(包括远距离和近距离治疗)过程中的质量保证方案制定。各医疗机构可以参考本,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修订。本中出现的科室名称等为示例,也请根据实际进行调整。2.编制依据本主要依据以下法律法规、标准和本市相关规定制订,各医疗机构在参考本时应根据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制(修)订情况做相应的调整。GB1887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9706.5医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能量为1Mev至50Mev电子加速器安全专用要求GB16348医用X射线诊断受检者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16361临床核医学患者的防护和质量控制规范GB16362远距治疗患者放射防护与质量保证要求GBZ120临床核医学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21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卫生防护标准GBZ126电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34放射性核素敷贴治疗卫生防护标准GBZ136生产和使用放射免疫分析试剂(盒)卫生防护标准GBZ161医用γ射束远距治疗防护与安全标准GBZ168X、γ射线头部立体定向外科治疗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79医疗照射放射防护基本要求WS262后装γ源治疗的患者防护与质量控制检测规范DB31/462医用X射线诊断机房卫生防护与检测评价规范《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治疗卫生防护与质量保证管理规定》《上海市放射诊断质控手册》《上海市放射治疗质控手册》放射诊疗工作安全防护制度起草人:蔡嫣审核人:安美娟批准人:陈黎起草日期:2016-05-15审核日期:2016-05-18批准日期:2016-05-26文件编号塘医放-009第0次修订修订日期:第0页共0页放射诊疗质量保证方案总则一、本机构放射诊疗质量管理目标:通过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提高放射影像诊断和治疗专业技术和管理水平,获得最佳影像质量和治疗效果,减少医疗照射剂量,达到医疗照射防护的最优化。二、本机构院医务科为放射诊疗质量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放射诊疗质量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对各放射诊疗工作部门的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定执业医师、专业物理人员及其他医技人员的培训准则和计划,并对他们的医疗照射正当性判断水平进行考核和档案记录。三、各放射诊疗工作部门成立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制定相应的放射诊断和治疗质量保证管理方案和实施细则,实施科室质量控制和日常的质量管理工作。开展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日常培训教育工作,检查质量保证方案执行情况。四、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质量保证方案、实施细则和放射诊疗操作规程,减少差错,提高影像诊断和治疗质量。五、医疗照射的检查申请单和治疗处方需由具备相应资格的执业医师开具;并需严格按照检查申请单和治疗处方对受检者与患者实施诊断性或治疗性医疗照射。六、执业医师在开具医疗照射诊治处方时,应与其他医技人员一起对受检者与患者个人的医疗照射进行正当性判断、最优化和结果的临床评价;从其他专家或工作人员获取与该医疗照射实践有关的信息(例如先前检查的,特别是放射学的信息或记录);还应为受检者与患者提供电离辐射的风险信息。七、相关的核医学医师、放射学家或肿瘤学家应对执业医师诊疗处方进行复核,对执行诊疗处方中涉及电离辐射的诊断或治疗过程负有责任。八、在儿童检查、群体检查、CT诊断、介入诊疗或放射治疗等可能引起患者高剂量的医疗照射,应确保有设当的设备、技术和辅助设备;还应重视包括质量控制措施、患者剂量或放射性施用量估计在内的质量保证。九、对于新型医疗照射的技术和方法,使用前都应通过正当性判断,已判断为正当的医疗照射类型,当取得新的或重要的证据并需要重新判断时,应当重新进行正当性判断。十、通过正当性判断的所有新型的医疗照射技术和方法,使用时应严格控制在其适应证范围内,要用到新的适应证时必需另行进行正当性判断。十一、本机构对放射诊疗质量保证方案的执行情况实行考核制度。各级各类人员(包括执业医师、物理师、技术员)均按其岗位职责进行考核。每月定期和不定期进行考勤、质量抽查、业务考核、满意度考核。对违反医院或科室规定者,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对优秀工作者年终集中评优并予以奖励,做到奖惩结合。放射诊疗工作安全防护制度起草人:蔡嫣审核人:安美娟批准人:陈黎起草日期:2016-05-15审核日期:2016-05-18批准日期:2016-05-26文件编号塘医放-010第0次修订修订日期:第0页共0页X射线影像诊断质量保证方案一、基本要求1、正确合理地使用诊断性医疗照射,掌握好适应证,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认真对哺乳妇女、孕妇和育龄妇女的诊断性医疗照射进行正当性判断,特别是腹部和骨盆检查,也应注意儿童的诊断性医疗照射的正当性判断。2、参照国家《电离辐射与辐射源安全防护基本标准》(GB18871)中有关放射诊断的医疗照射指导水平,建立放射学诊断程序的运行参数规程,确定并认真选择各种操作参数(例如管电压、管电流与时间或它们的乘积),力求受检者所受到的照射是达到预期诊断所需的最低剂量。3、建立X射线影像诊断综合读片制度,及时对漏诊、误诊病例进行修正,分析、查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4、建立疑难病例集体读片和讨论制度,必要时邀请临床科室或其他医技科室人员参加,广泛听取各种意见,相互参考,以求做出更准确的诊断。5、建立影像诊断随访制度,对放射检查的所有手术病人进行手术病理随访,对放射诊断的定位和定性诊断情况进行分析,听取临床医生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6、针对不同种类的病人检查前制定周密的检查计划,对疑难危重病例及时组织会诊。7、除了临床必需的透视检查外,尽量采用摄影检查,减少受照剂量。8、帮助和安慰患者的陪护人员所受的照射按照剂量约束值的要求控制在5mSV以内。9、应尽量避免使用直接荧光透视检查。二、操作中的质量控制1、按照本机构建立的放射学诊断程序的运行参数规程进行操作。2、参照卫生行业标准医学X线检查操作规程(WS/T389)、CT检查操作规定(WS/T391)等标准进行检查前准备、确定检查程序、采用相应的技术方法。3、进行X射线检查时,对儿童等特殊受检者采取相应固定体位措施和防护措施。4、对有正当理由需要进行X射线检查的孕妇,应注意尽可能保护好胚胎和胎儿。5、在进行X射线检查时,工作人员应注意合理选择胶片以及胶片与增感屏的组合,并重视暗室操作技术的质量保证。6、在进行X射线检查时,工作人员应严格按所需的投照部位调节照射野,使有用线束限制在临床实际需要的范围内并与成像器件相匹配。7、在实施X射线检查时,应对患者(受检者)进行全程监控,防止发生意外情况。8、CT检查时,工作人员应检查控制台上所显示出的患者剂量指示值(CTDIw、CTDIvol和DLP),发现异常,应找出原因并加以纠正。三、X射线影像诊断设备的质量控制1、X射线影像诊断设备性能应满足GB17589、GBZ130、GBZ186、GBZ187、ws76等标准的要求。2、X射线影像诊断设备的技术指标和安全、防护性能应在订购、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定期检测、常规维护和校正性维修中予以保证。3、机房应监测其湿度、温度并控制在允许范围内。4、建立X射线影像诊断设备的档案,并记录其保养、维修、年检等内容。5、新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的设备,委托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启用。6、每年委托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一次状态检测,每季度自行进行一次稳定性检测、校正和维护保养,检测参数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请厂家进行维修,合格后方启用。7、不购置和使用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放射诊疗设备。附件(具体内容略)1、各类X射线影检查操作参数2、X射线影像诊断综合读片制度3、疑难病例集体读片、讨论制度4、X射线影像诊断随访制度放射诊疗工作安全防护制度起草人:蔡嫣审核人:安美娟批准人:陈黎起草日期:2016-05-15审核日期:2016-05-18批准日期:2016-05-26文件编号塘医放-011第0次修订修订日期:第0页共0页介入放射学质量保证方案一、基本要求1、严格选择适应证,充分做好术前准备,严格介入放射人员资质管理。介入放射医生要做好术前会诊、各项谈话及知情同意书签署,术后要对介入病人进行严密观察,定时、定期回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与相关主管医师联系、沟通。2、患者所在科室主任应对术前讨论、介入指征、术前谈话、术者安排及人员资质等工作负责,遇疑难、复杂的介入技术问题必要时邀请该组介入组长参加术前病例讨论;介入组长应对上台参加手术人员资质把关,有权制止无资质医师上台手术,并负责进行手术指导和处理术中疑难、复杂的技术问题。3、手术前应严格进行患者身份确认。应认真阅读治疗单,核对患者姓名、年龄、性别、当日医嘱及注意事项等。4、介入放射学工作流程见附图。二、介入操作中的质量控制1、根据对典型技术估计或实测的剂量率或者根据使用热释光剂量计或其他类型剂量计对各种典型或者直接得到的患者剂量测定结果进行患者入射体表剂量计算,并参照国家电离辐射与辐射源安全防护基本标准(GB18871)中入射体表剂量率指导水平。2、认真选择并综合考虑总透视时间、图像总数、透视剂量率和每一帧图像在患者入射点的剂量、剂量与面积之积等参数,以使患者所受到的剂量为达到临床诊疗目的下的最低照射量。3、开展介入放射的执业医师要具备扎实的影像学知识基本功,娴熟的介入操作技术,丰富的临床知识,尽量缩短操作时间。4、介入手术后由手术者或者更高一级医师结合手术病理结果做出结论,并签发报告单,保证报告的准确性。为保证造影检查诊断质量,所有造影诊断报告均须主治医师以上级别医师审核后方能发出,疑难病例须经科室讨论。5、随访要有书面记录,资料要齐全。随访项目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科别、住院号、病室、病床、门诊号、X线号/DSA号、病理号、手术日期,影像检查名称和诊断、手术记录、病理表现与诊断、书写报告医师及审核医师和随访者。三、介入放射学设备的质量控制同X射线影像诊断设备的质量控制要求。附图介入放射工作流程图放射诊疗工作安全防护制度起草人:蔡嫣审核人:安美娟批准人:陈黎起草日期:2016-05-15审核日期:2016-05-18批准日期:2016-05-26文件编号塘医放-012第0次修订修订日期:第0页共0页核医学质量保证方案一、基本要求1、核医学工作场所的设置应与开展的诊治项目相适应,实验室、检查室、注射室、治疗病房和候诊区等各工作场所及其相应防护设施符合GB120的要求。2、建立质量控制程序,内容至少包括:处方程序,包括患者的病史和体征、诊断摘要、适应证和禁忌证等内容;放射药物施用程序,包括可靠的施药程序、患者信息及身份识别和患者准备等内容;临床工作程序,包括核准的供方和材料、储存、放射性药物制备、临床环境、患者的运送和准备、设备性能、采购规程和废物处理等内容;技术培训及经验收集程序,包括核医学专家、物理学家、技师和所涉及的其他人员的培训和经验收集等内容;数据分析和处理程序,包括处理规程、设备性能、数据精确度和完整性等内容;结果报告程序,包括数据、图像审读、结果和进一步的建议等内容。3、执业医师、技术人员及其他影像工作人员,除应具备相应专业技能外,还应接受核医学诊疗的质量控制要求和防护知识等的技术培训。4、应给接受核医学诊治的患者提供指导和说明,使其明白怎样做才可能使接触人员所受到的剂量保持在尽可能低的水平。二、诊疗计划1、执业医师应逐例进行正当性判断,以确保按临床需要得到的诊疗预期利益将超过该诊疗可能带来的潜在危险,只有符合正当性要求的才能开具放射性药物诊疗处方。对核医学诊疗敏感的患者使用放射性药物时更应严格控制。申请医师应根据患者的病史、体格检查及实验室化验结果等进行正确的临床判断。2、所有新型核医学诊疗技术和方法,使用前都应通过正当性判断;已判断为正当的技术和方法,当取得新的或重要的证据
本文标题:2-03放射诊疗质量保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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