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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关于袍江新区食品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自查的通知
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现场考核评价告知函各相关食品企业:根据《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相关规定和新区《关于新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袍委发[2009]88号)的文件精神,2010年将开展新区酒类和饮料获证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现场考核评价。请各相关食品生产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质量诚信为本,认真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价检查表》先行组织自查,就存在问题请立即着手整改,并于3月31日前向我局提交相关资料。就有关问题可与我局联系、沟通,我局将适时组织现场考评,各企业做好迎考准备。对在现场评查中发现严重问题的企业,将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联系人:蒋亦军地址:新区管委会305室(袍江质监分局)联系电话:15157552616、88139982传真:88139909网址:附件:(以下内容在上述网址下载)1、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主体责任2、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承诺书(上报一份)3、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价检查表(上报一份)4、企业基本情况表(上报一份,营业执照、许可证、代码证复印件上交一份)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袍江分局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九日附件1: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者)主体责任食品(含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下同)生产加工单位(者)作为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应切实履行以下义务和责任。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二、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和营业执照。三、生产环境、生产设施、工艺流程、食品相关产品(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同)等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四、有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检测人员、熟练操作人员以及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了解食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所生产食品特性。五、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没有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传染病和其他疾病。开展质量安全培训教育并有记录,从事食品生产、管理、检测等相关人员符合规定要求并严格按规范操作。六、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实施从原辅料(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厂到产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依法制订相应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规范执行。(一)供货商查验制度(收集相关资料)。(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有原材料进货检验记录并建立原材料进货记录台帐)。(三)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有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并建立产品出厂销售台帐)。(四)不合格食品和回收食品处置记录制度(建立不合格食品和回收食品处置台帐)。(五)标识标注规范制度。(六)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和使用登记记录制度(建立食品添加剂进货、使用台帐)。严格规范使用食品添加物。(七)使用新原料、生产新产品申报制度。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从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生产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予申报。(八)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处置制度。(九)生产条件变化(新办、停办、扩大产品范围、改变生产条件及季节性生产的开、歇业)报告制度。(十)召回制度。发现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报告。七、严格按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产品有效标准组织生产,生产的食品需检验(自检或委托有资质机构检验)合格方可销售。八、计量检测仪器或设备准确可靠,按规定经检定(校准)或检验合格后使用。九、特种设备使用符合相关法规规定要求(资料手续完备,制度预案完整,注册登记,持证上岗,定期检验等)。十、制订并实施采购控制、投料控制等生产关键过程控制、包装贮存运输控制和检验控制等措施,积极争取符合良好生产规范,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十一、食品及原料的贮存、运输符合规范要求。十二、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十三、严格依法生产经营,不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不以非食品原料、非食用添加剂、回收、发霉变质原料、国家明令禁止的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十四、积极处理消费者投诉,自觉配合监管部门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检查。十五、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义务和责任。附件2:袍江新区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食品(含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下同)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合格的食品,是每个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作为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我们将通过一切行之有效的手段,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在此,郑重作出以下承诺:一、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不断强化食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二、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全过程质量管理控制制度,实现可追溯,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自我约束机制,决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三、保证企业生产条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严格按有效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努力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从环境、人员、设备、原料、工艺、检验、标识、包装、仓贮、设施等10个方面保证食品的质量。四、保证食品生产加工工艺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质量安全关键点进行有效控制,严格依法使用添加物,决不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五、确保出厂销售食品依法经检验合格,严格执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六、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七、自觉接受消费者、社会和政府部门的监督,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努力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业主):一式二份(企业自留一份,监管部门一份)年月日附件3:袍江新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信用等级)评价自查表序号评价项目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自查扣分扣分情况说明1基本条件生产资质100分证照(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齐全、合法有效。(100分)证照不齐的,扣除100分;到期未换证的,每项扣30分;证照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未变更等),每项扣20分。组织管理与制度100分企业有领导负责质量工作;设置相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制定有明确的质量目标、管理制度、质量职责,以及产品质量不合格纠正措施,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有方案,并贯彻实施。(40分)两项以下不符合要求的扣20分;三项以上不符合要求的扣40分。制定并组织员工学习质量诚信规范,提高质量诚信意识,并做好相关记录。搞好食品安全日常教育和相关知识培训。(30分)规范和记录缺项的扣10分,无规范和记录的扣30分。食品从业人员要有健康管理档案(30分)有部分档案扣10分,无档案扣30分生产环境100分厂区周围无各种污染源;厂区内清洁、平整;生活区与生产区隔离;厂区内垃圾、排污沟渠为密闭式,无异味,无各种杂物堆放;生产废弃物处理恰当。(30分)一般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严重不符合要求的扣30分。按规定具有与产品质量安全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和检验等场所;生产车间布局合理;室内装饰符合规定要求;车间内清洁卫生、光线充足,并配有相应洗手、消毒等卫生设施。(40分)一般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严重不符合要求的扣40分。车间及库房有良好的防潮、防火、防鼠、防虫、防尘等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等物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分开堆放,存放的物品应符合规定要求。(30分)一般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严重不符合要求的扣30分。生产资源100分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相关辅助设备;直接接触食品及原料的设备必须用无毒、无害、无异味的材料制成;生产设施、设备、工具和容器等应维护保养,及时进行清洗、消毒。(30分)一般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严重不符合要求的扣30分。负责人应清楚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了解食品质量安全知识;管理人员应了解食品质量安全知识;技术人员应掌握食品生产专业技术知识和食品质量安全知识;生产加工人员能掌握相关技术文件,能正确熟练操作设备。(20分)一般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严重不符合要求的扣20分。特种设备使用符合规定要求。(30分)一般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严重不符合要求的扣30分。序号评价项目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自查扣分扣分情况说明企业应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委托加工食品的,应签订委托加工协议。(20分)部分签订的扣10分,未签订的扣20分。2全过程控制原材料与添加剂100分企业应制定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采购管理制度;建立原材料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进货台帐制度、索证索票制度;根据需要对外购、外协件进行检验把关。记录、票据保存不得少于2年。(50分)一般不符合要求的扣20分;严重不符合要求的扣50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须经备案,严格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建立添加剂进货和使用台帐;食品添加剂要专室专人管理。(50分)一般不符合要求的扣20分;严重不符合要求的扣50分。生产质量控制100分企业应制定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制度。(20分)一般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严重不符合要求的扣20分。企业应具备经登记备案有效产品标准;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30分)一般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严重不符合要求的扣30分。具备符合要求的各种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生产加工过程应严格控制,防止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污染和原料、半成品、成品的交叉污染。严禁使用国家禁止使用或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和设备。(30分)一般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严重不符合要求的扣30分。应根据食品质量安全要求确定生产过程中的关键质量控制点,制定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操作控制程序或作业指导书,切实实施质量控制,并有相应的记录。(20分)一般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严重不符合要求的扣20分。质量检验100分企业具备必备的产品出厂检验设备(生产未列入许可目录食品的企业可以委托有资质检验机构进行出厂检验,但必须有委托协议书),并在检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20分)一般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严重不符合要求的扣20分。企业应具有质量检验机构或专(兼)职质量检验人员,并具有相应检验资格和能力,计量标准。(20分)一般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严重不符合要求的扣20分。企业应制定产品质量检验制度,按规定(有检验方法标准)开展产品质量检验工作,及时做好各项检验记录;产品需经检验合格方可出厂。(20分)一般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严重不符合要求(包括发现伪造记录)的扣20分。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应附有产品标识(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或批号、执行标准、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等)和产品合格证,并符合相关规定。包装材料符合要求。(40分)一般不符合的扣10分,严重不合格的扣40分。序号评价项目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自查扣分扣分情况说明2全过程控制销售及服务100分销售产品应进行登记(包括销售日期、产品名称、销售数量、销售价格、流向等);记录保存不少于2年。(100分)一般不符合的扣40分,严重不合格的扣100分。销售及服务100分应建立售后服务制度,公布服务电话,及时解决质量安全问题,并对售后服务情况进行记录。(50分)一般不符合的扣20分,严重不合格的扣50分。应建立退回、召回、不合格食品管理制度,并进行登记记录。不得使用过期、失效、回收、变质材料生产。(50分)一般不符合的扣20分,严重不合格的扣50分。3监督检查100分企业是否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二年内被有关部门立案查处的。(40分)被立案查处的扣40分两年内历次各级监督检验。(60分)市(区)级监督检验(包括复查)一次不合格扣10分,两次不合格扣30分;国家(或省)级监督检验一次不合格扣60分。扣分合计4加分项目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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