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第1页第二编行政主体第二章行政组织与公务员第一节行政组织法概述一、行政组织的概念行政组织是指以实现国家行政职能为目的,以行政职位为基本构成单位的组织。行政组织包括两个:第一个是行政机关(对外),第二是行政机构(对内)。行政机关是根据《宪法》和行政组织法组建的,能够独立行使行政权的机关。行政机构又称内部机构,处于行政机关内部,拥有内部职权。内部机构不对外。比如,公安局法制科。特殊情况例外,行政机构得到了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时候,变成了被授权组织,此时可以对外。比如,公安局的消防科得到授权对外。二、行政主体行政主体联系行政诉讼被告的资格问题。行政相对人联系行政诉讼原告的资格问题。1.行政主体的标准有三个:名、权、责。第一,以自己的名义,排除委托代理关系。第二,行政权,排除民事权利。(不要看形式,而要看内容)第三,责任,具有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2.行政主体包括两种:一是行政机关,二是被授权的组织。(行政主体是理论上的概念,不是立法上的概念。被授权的组织这个概念也很少提到,因为我们是在广义上用行政机关这个概念的,广义的行政机关包括被授权的组织。)3.行政相对人——行政机关作出行为指向的对象。包括三个主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行政诉讼中,对原告资格不做限定,启动行政诉讼很容易。对被告资格做了严格限定,行政机关败诉的可能性很大,不具备名、权、责行为就无效。三、行政机关第2页行政机关包括以下三种:1.一般行政机关(一级政府),有人大的政府称为一级政府。五级政府:国、省、市、县、乡。包括国务院,省级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市级政府(自治州、设区的市),县级政府(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等),乡级政府(乡、镇、民族乡)。2.专门行政机关(工作部门或职能部门),即一级政府下行使对外职权的工作部门。比如,**局。不能对外行使职权的部分叫内部机构。比如,**办。国务院、省、市、县都有,乡政府没有工作部门。3.派出行政机关(历史遗留问题)分为: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省派地管县”: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行政公署)。撤地设市以后,多数地区都没有行政公署了。“县派区管乡”: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区公所逐渐被撤销了。“县派街道指导居委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街道办事处很多,相当于城市里的“乡政府”。第二节中央行政机关国务院行政机关1.组成部门(27个)外交部、国防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安全部、监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人民银行、审计署2.直属机构(16个)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局)、体育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旅游局、宗教局、参事室、国管局、国家预防腐败局3.直属特设机构(1个)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4.部委管理的国家局(22个)信访局、粮食局、能源局、国防科工局、烟草局、外专局、公务员局、海洋局、测绘局、民航局、邮政局、文物局、药监局、中医药局、外汇局、煤矿安监局、保密局、密码局、航天局、原子能机构、语言文字委、核安全局内部机构办公机构(1个)办公厅办事机构(4个)侨办、港澳办、法制办、国研室议事协调机构(24个)学位委员会(《学位条例》授权)、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直属事业单位(14个)(非营利组织)新华社、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发展研究中心、行政学院、地震局、气象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电监会、社保基金会、自然科学基金会、台办、新闻办、档案局第3页第三节地方行政机关一、地方国家行政机关概述地方行政机关分为:1.普通地方行政机关(省、市、县、乡)2.民族自治地方行政机关(自治州、自治区、自治县)3.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香港、澳门)二、上下级工作部门之间的关系上下级工作部门之间的关系,概括四个字为“对口设置”。三、派出机关(一级政府的)派出机关≈一级政府省派地区行署,相当于市政府;县派区公所,相当于副县级政府;县派街道办事处,相当于乡政府。四、派出机构政府的工作部门将自己的内部机构按地域派出去。常考:三个局派三个所,工商所、税务所、公安派出所。为了执法的方便,一般都给予授权。双重身份:第一是内部机构,第二是被授权组织。《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罚款额在二千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看局找所”,如果是局委托所做的,就是内部机构;如果是所自己做的,就是被授权组织。第四节实施行政职能的非政府组织(被授权组织、被委托组织)一、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1.任何组织都可以被授权。法条规定有冲突:《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规章不能授权)《行诉法解释》: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组织(扩大了规章授权的情况)2.法律、法规、规章的“委托”视为授权。3.规章以下规范的“授权”视为委托。4.常见的有:(1)事业组织(学校)(2)企业组织(公用企业、金融企业、全国性公司)①公用企业:如邮电公司、铁路运输公司、煤气公司和自来水公司等。②金融企业:如商业银行没收假币的行为。③全国性公司:如烟草专卖公司。(3)社会团体(律师协会、工会)(4)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委会、村委会)。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1.任何组织都可以被委托(《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权只能委托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第4页权只能委托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2.行政机关的“授权”视为委托。例:北京市政府通过一个正式文件授权中国人民大学——此时属于委托,告北京市政府。例:北京市政府通过一个规章委托中国人民大学——此时属于授权,告中国人民大学。区分是授权与委托关键是看权力来源,权力来源于法律、法规、规章就是授权,来源于其他就是委托。3.常见的有:治安联防队、税收代扣代缴人。行政机关、被授权的组织和被委托的组织的比较组织类型权力来源权力性质是否行政主体行政机关宪法、组织法先天、长期是被授权组织法律、法规、规章后天、长期是被委托组织行政机关后天、临时否第五节公务员一、公务员的概念七种机关工作人员:党的机关×2(共产党、民主党派)、嘴的机关×2(人大、政协)、司法机关×2(法院、检察院,不限于法官、检察官)、行政机关×1,非工勤人员。二、基本管理制度(一)职位分类、职务级别1.职位分类: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2.职务级别:领导职务(10级):国、省、市、县、乡,每级正职、副职。非领导职务(8级):没有指挥权。(了解)职务对应相应的级别(15级):比如,国务院总理(一级),国务院副总理(二级)。(二)公职的取得(进)录用范围主任科员以下的非领导职务条件肯定条件(职位资格or职位空缺);否定条件(犯罪刑罚or开除公职)程序考试→考察→体检试用期1年任职选任制宪法组织法规定的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的领导职务委任制一般的公务员职务聘任制专业性较强or辅助性职位;非保密;1-5年聘任合同;人事部门备案;协议工资兼职机关外兼职经过有关机关批准+不得领取兼职报酬+不得在盈利性组织中兼职(三)公职的履行(管)考核内容德、能、勤、绩、廉,以绩为重点类型定期考核;不定期考核结果定期考核结果: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降职)奖励对象公务员个人;公务员集体形式精神奖励、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种类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处分种类警告(6月)记过(12月)记大过(18月)降级(24月)撤职(24月)开除后果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不得涨工资(警告除外)解除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级别、职务不再受影响,但解除降级、撤职不视为恢第5页复原级别职务抵抗权上级决定命令:一般错误的,提出意见后执行免责;明显违法的,应当拒绝执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两种以上处分不同种类→只罚重的;同一种类→延长期限人大选举公务员政府决定开除、撤职处分,向人大提出罢免建议立案调查期间不得交流、出境、辞去公职、退休;任免机关可以决定暂停其职务交流调任从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群众团体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转任在七个机关内部的不同职位之间的职务变动挂职锻炼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担任职务回避职务回避亲属回避: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①不能相互直接领导;②不能直属同一领导;③不能一方当领导,另一方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地域回避: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公务回避执行公务时涉及与本人或者上列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四)公职的退出(出)辞职辞去公职禁止:①服务年限未满②涉密职位未脱密③重要公务未完毕④审计审查未结束辞去领导职务种类:①法定辞职②自愿辞职③引咎辞职④责令辞职辞退(五出三不去)条件:①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称职②不胜任现职又不接受其他安排③机关机构改革拒绝合理安排④不履行义务不遵守纪律⑤旷工连续15天一年累计30天除外:①因公致残的②患病负伤在医疗期内的③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退休退休年龄or完全丧失工作能力提前退休:①工作30年②工作20年距退休年龄5年内★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领导成员离职3年内、其他人2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五)公职的保障物质保障工时、休假。加班→补休定期考核优秀、称职→年终奖金权益保障一般公务员申诉不利的人事处理①知道处理30日内向原机关申请复核(接到申请书30日内决定)→接到决定15日内向同级人事部门或上级机关提出申诉(受理60日内决定)②知道处理30日内提出申诉★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执行控告机关及其领导人向上级机关或者专门机关提出第6页员侵犯合法权益聘任制公务员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60日内申请人事仲裁→15日内提起民事诉讼
本文标题:行政主体讲义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43307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