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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行代建制的可行性方案近年来,在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领域,国际上成熟的一种法人运作方式——代建制正在引起广泛的关注。自2000年以来,我国的上海、重庆、成都、深圳、北京、广州、贵阳、苏州和厦门等地先后开展了试点。2004年7月国务院公布的《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中明确提出:“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一、代建制项目管理的优越性代建制是我国政府公共投资项目管理体制的创新。实践证明,公路建设项目实行代建制后,从根本上解决了同体监督的弊端,是公路建设创新投资体制和流程再造、规范公路建设市场秩序的一项治本之策,是保证工程质量、降低成本、确保工期的重要途径,既有利于转变管理职能,又有利于节约投资。与传统的建设组织管理模式相比,建设项目代建有着明显的优势,即:降低业主技术经济风险,体现专业化管理优势,降低工程造价和管理成本,保证高质量的建设水准;符合国际惯例,最大限度地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机构、人员较为稳定,便于监管,可以有效防止违法、违纪的发生。代建制的管理由专业性强、具备相关资质的项目管理单位2承担,项目管理人员具有丰富的相关工程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这就使得部门负责人可以灵活地委派各子项目的工作人员,使管理工作层次鲜明,职责清晰,约束性强,整个管理系统能够高效地工作,对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关键技术和重点、难点工程都能做到事前控制、过程控制和事后总结,提高了管理水平。二、代建单位应具备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有建设项目代建资质,同时具有公路工程甲级监理、甲级咨询、勘察设计、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三)具有与代建项目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管理经验、服务水平;(四)拥有和代建项目建设规模、技术要求相适应的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三、公路建设项目实行代建制的可行性随着公路建设规模的增加,现有项目业主单位在每个项目组建一套基建班子,在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方面已面临困难。在这种情况下,通过直接委托、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等方式选择项目代建管理公司,全权负责项目建设实施阶段的组织管理是大势所趋。实行代建制后,业主单位只需负责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后期运营管理等事项,而无需再抽调人员成立庞大的基建班子,只需成立业主代表处,配备少量工作人员负责业主应承担的相关业务,能大大减轻工作压力。3四、项目代建双方的职责(一)项目业主的职责1、根据规划提出项目建设的规模、性质、建设标准和使用功能,负责筹措项目总投资中政府出资额之外的建设资金,并建立项目专门帐户,按合同约定拨款和投资控制;2、负责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相关的环境评价与水土保持等前期手续的报批;3、负责概(预)算及修正概(预)算的报批;4、负责组织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审查和报批;5、负责做好征地拆迁工作;6、负责选择代建单位并签订代建合同;7、负责工程计量支付的定期审查和核定,组织审核竣工决算,并按规定报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认定;8、负责对代建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和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9、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10、参与项目交工验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公路接管和养护手续;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二)代建单位的职责严格按照项目代建委托合同的约定,履行项目建设期间的管理职责和义务,承担相应的质量、安全等责任,不得向他人4转包或分包代建项目。1、编制项目代建工作计划书,包括项目代建工作的范围、内容、控制要点、目标,项目代建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配置及其岗位职责。2、依法协助业主组织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活动,并向项目业主提交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和中标合同文本;3、协助办理由项目业主负责报批的事项;4、按项目实施进度向项目业主申报年度投资计划,按月向项目业主报送项目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报表;5、负责代建期内的工程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工作,按照合同条款进行管理,在建设过程中做好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等工作,负责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管理和协调工作;6、组织工程中间验收、其他专项验收和交工验收,协助组织竣工验收;7、编制项目竣工决算,负责项目竣工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整理、汇编和移交;8、接受监察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9、代建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五、公路建设中拟采用的代建方式根据工程建设实际,公路建设项目代建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5(一)整体项目代建制整体项目代建,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业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项目管理公司为代建单位。代建单位代理投资人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进行组织管理,包括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实施两个阶段。项目的建设组织实施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委托勘察设计及监理,工程招标及合同签订,办理相关建设手续,项目实施过程管理,竣工验收,工程决算,项目移交等。覆盖了除资金筹措与供应外的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阶段的全部内容。如图1所示:(二)建设实施阶段项目代建制项目代建管理收尾工作工程实施过程前期工作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合同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交工验收档案管理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保修组织协调建设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设计管理各项政府手续报批招投标管理计划管理财务管理图1整体项目代建管理工作框架图运营后评估其它6建设实施阶段项目代建制,是指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初步设计,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施工、监理直至竣工验收实行阶段性代建。建设实施阶段项目代建,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业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项目管理公司为代建单位。代建单位依据《项目代建合同》,对整个建设项目的建设实施阶段工作进行代建管理。项目的建设组织实施主要包括工程招标、设计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合同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组织协调工作,以及交工验收、工程保修、竣工验收、档案管理等工作。如图2所示:图2阶段项目代建管理工作框架图结合我省公路建设具体情况,整体项目代建因牵涉面广,阶段性代建管理工程设计管理招投标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合同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组织协调交竣工验收档案管理其它7条件尚不成熟,建议首先从二级公路开始,以建设实施阶段项目代建制为重点进行试点。六、代建单位费用管理1、代建单位管理费用从批准概算中的建设单位管理费中列支,在项目代建合同中确定具体金额。2、建设项目的资金拨付与管理,项目代建管理费按《项目代建合同》的规定拨付;项目建设所需工程进度款经项目代建单位、业主单位核定后按规定拨付。3、代建单位在满足设计要求、使用功能和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总投资如有节余,可从节省的资金中提取适当比例的奖励费。具体数额按《项目代建合同》执行。
本文标题:代建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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