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质量监督机构改革初探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变革初探——丹东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近年来,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全国各行各业加快了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加强社会公共安全管理,提高服务意识成为当前政府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发挥宏观控制作用的重要内容。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制也随之发生了重大变革,政府监督职能发生了彻底转变,工程质量监督已经从单一责任主体向建设参与各方质量行为的延伸,同时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也已在全国实行,质量管理工作逐步步入科学化轨道。但应该看到,我国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体制目前还处在转型和完善时期,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完善之处,因此,有必要深化监督体制改革,继续创新工作机制,为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打好基础,几年来,丹东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为适应形势发展,积极研究探索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新模式,形成一些观点,取得一些经验。1、积极研究探索确立质量监督机构的地位随着建设事业的发展,发挥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管,强化依法行政、社会服务的作用显得非常重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体制改革势在必行。目前,我国现有的工程质量监督体制与市场要求已经不协调,尤其是工程质量监督费的收取,与监督工作的性质是不相符的。作为监督管理建设单位的执法部门,向被管理对象收取费用,必然会导致监督管理机构为了维护部门利益而去执法的现象,使监督执法的公正性大打折扣。作为质量监督机构,从公正性和客观性角度,从长远发展角度,都必须与建设单位脱离经济关系。目前,北京市的大部分丹东站已经停止收取质量监督费,改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显而易见,取消收取质量监督费,争取使监督机构正式成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路子,是确保质量监督工作健康发展的大势所趋。2、加快机构改革进度,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发展。随着社会发展和政府职能的不断转变,事业单位的政事职责不分、社会化程度不高、内设机构臃肿、人员结构不合理、内部缺乏竞争机制等问题,逐渐暴露出来。这些问题降低了事业单位的活力,使之难以很好地承担起自身的职责,而且加重了主管部门的管理负担,不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丹东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为解决自身存在的上述问题,早在2003年就进行了内部改革的大胆尝试,率先在建委所属事业单位中开展人事制度改革,制定并公布了《监督站竞聘上岗和双向选择实施方案》,首先在中层干部中实行竟聘上岗,科室领导与工作人员双向选择,充分体现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通过竟聘和双向选择引入竞争机制,使能者上、庸者下,人员进一步优化组合。此次改革使每一个质量监督人员都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增强了每个监督人员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对加强监督站自身建设和强化质量监督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保证了我们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省总站对我们的改革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今年我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下半年丹东市的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开始启动,丹东市质量监督站根据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结合监督站实际情况,制定了今年丹东站的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方案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和改革、发展、稳定兼顾原则。丹东站抓住机会,力争通过这次改革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打破事业单位用人终身制,实行“聘用制”,进一步使机构设置合理、人员配置优化、管理服务高效、方便群众快捷。目前,我站的改革方案已经上报丹东市建委等待审核通过。3、适应新形式,创建工程质量监督新模式随着国家基本建设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工程质量监督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工程质量监督领域实现了有法可依,依法执监。同时,伴随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监督管理法规体系已基本形成,客观上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一系列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丹东站根据工程质量不断发展的要求,特别是工程普遍实行监理的情况下,针对丹东站角色和职能的变化,积极探索新的思路和理念,健全执法运行机制,建立工程质量管理与监督的新模式。一是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告知制度,提高监督执法的透明度,使工程质量监督真正成为“阳光监督”。确保建设各方从建设工程活动一开始,就享有知情权,了解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内容和手段,以便充分调动工程建设、监理和施工等受监单位自查自纠、自我约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规范质量行为,减少和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二是建立集体监督机制,保证执法监督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提高工程质量监督水平的重要手段是加强监督执法,建立集体监督机制。丹东站结合实际制定了《集体监督制度》,制度中规定图纸会审、重要部位隐蔽验收、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取证、阶段性评议、分部和子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市重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讨论等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必须由相关专业两名以上监督人员参加,监督文书及监督报告应由两名以上的监督人员签字。丹东站在日常工程质量监督和调查违法行为过程中,始终推行“一人为私,两人为公”的执法理念,避免执法人员在监督过程中搞暗箱操作,以权谋私。此外为保证行政执法严格按程序进行,制定了“三级文书”签字制度,一级文书由主管主任立案审批,站长签字;二级文书由主管副站长签字;三级文书由各监督室主任签字,并由主管内业的副站长负责执法程序的审查、执法文书编号。保证了执法检查和处罚的严肃性和准确性。三是建立预见性、服务性的质量监督模式,做到服务与执法有机结合。丹东站针对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过程控制和事后控制三大环节,在做好过程监督和工程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的同时,加强工程质量的事前监督,提高监督工作的预见性、服务性,变过去的“管制”型管理为“服务”型管理,使服务寓于管理之中。在站内推行首问责任制和第一人接待服务制度。谁第一个接待,谁就是第一个责任人。严格按照首问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把服务是宗旨、服务是形象、服务是饭碗、服务是生命的思想贯穿于行风建设的全过程。坚持在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语,如接电话应首先说“你好、工程质量监督站”,杜绝生、冷、硬、顶现象,热情为企业和群众服务。当工程质量出现下降的趋势或工程施工到难点部位、易出现质量通病的部位时,我站监督人员及时到现场提示和指导,以此扭转滞后监督、被动应对的局面。对在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改变过去一罚了之的做法,先下发执法告知书和工程质量隐患予警书并主动与企业沟通,帮助分析原因,提出整改办法,共同努力提高工程质量。实践证明,上述做法融洽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关系,促进了参建各方提高工程质量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受到参建各方的欢迎。四是建立行为监督与实物监督并重的监督运行机制,实现从单一实物监督向工程建设各方质量行为监督的延伸。丹东站将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行为及其结果,即工程产品质量,均列为监督对象,将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推向工程质量责任第一线,通过多种监督形式,对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全部要素实现全覆盖的监督。对于在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工程”,除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外,还建立和推行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公告制度,通过《丹东日报》的“每月工程质量看台”栏目定期向社会发布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和公告,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五是改变以日常监督为主的监督方式,将随机检查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丹东站制定了工程质量抽查和巡查制度,在日常工作中采取巡查和抽检相结合的监督方式,以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为主要目的;以保证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与此相关的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行为为主要内容;以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制为主要手段,改变原来的预约式、通知式的监督检查方式,加强巡回检查和随机抽查,保证检查内容和部位能够真实反映施工的质量状况。六是保证政府监督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不断提高监督队伍的素质和监督工作水平。没有高素质的质监队伍,就很难建立与质量监督职能相适应的权威。因此,丹东站始终注意在平时加强质量管理、质量控制的学习,提高监督队伍的业务素质。不断完善质量监督手段,改变传统的“敲、打、看、摸”的落后检查方法,购置科技含量高的检测设备进行监督检测,提高了工程质量监督的效率和可靠性。七是不断建立健全行政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监督制度,严格遵循质量监督程序,充分发挥各方责任主体的主导作用,依靠先进的建筑施工技术、质量管理技术和信息网络技术,充分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监督管理工程质量活动,不断探索和实践适应新时期要求的质量监督管理新模式,建立起规范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工程质量监督是一项任务繁重而责任重大的工作,我们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不断变革与社会进步不相适应的部分,才能促进工程质量监督事业的发展,才能真正提高工程质量,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本文标题:质量监督机构改革初探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4468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