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资本运营 > 《年轻小伙布朗》中的“人性罪恶”之多元化解读
《年轻小伙布朗》中的“罪恶人性”之多元化解读摘要:本文在探讨霍桑的时代背景和家庭背景的基础上,通过解读小说中的多元化意象,揭示了霍桑创作中反复揭示的“罪恶人性”主题及作者对宗教的困惑和感悟。关键词:罪恶人性;宗教观;多元化意象霍桑是美国十九世纪文艺复兴时期美国浪漫主义的代表作家,被尊为“美利坚民族第一位伟大的小说家”。在其创作的四十年间,为世人奉献了《红字》等五部长篇小说和《教长的黑面纱》、《拉帕奇尼医生的女儿》、《年轻小伙子布朗》等百余篇短篇小说。霍桑由于受到家族传统和社会生活环境的影响,思想的深处深深镌刻了加尔文清教主义的“原罪”观念,按照清教教义,人生来有罪,且与生俱来不可改变。霍桑的几乎全部作品都在描写、探讨和揭露人性的罪恶并积极探寻人类灵魂在清教道德标准和人道主义之间的徘徊和救赎。本文试图以《年轻小伙子布朗》这篇小说为例,结合霍桑的特殊家族生活背景和社会背景,探讨人类本质中的“罪恶”母题。一.霍桑的生活背景霍桑原姓为“哈桑”,祖上是新英格兰地区的贵族。霍桑的祖先几代人都是狂热的清教徒,他在美国的第一代祖先曾残忍地迫害过贵格教派,第二代祖先则是1692年“萨勒姆驱巫案”的主要参与者。家庭和社会环境中浓重的加尔文教气氛深深地影响了霍桑,使他自幼性格阴郁,耽于思考。而祖先在追害异端中的那种狂热,则使他产生了负罪感,在生活中,他不断思索如何救赎。入大学后霍桑在自己的姓氏中加了一个“W”,表示有别于祖先。霍桑生活的年代正是美国第二次宗教复兴运动时期,他的家乡萨勒姆镇是一个加尔文清教主义气氛十分浓厚、迷信巫术盛行的地方。他常在作品中把家乡萨勒姆镇作为故事背景,把那里历史上发生过的真人真事写进作品。作家不仅在多部作品中对他那个时代的萨勒姆镇进行了审视和评论,而且对他祖先时代的萨勒姆镇的社会历史情况也作了审视和评说。二.《年轻小伙子布朗》《年轻小伙布朗》是霍桑最好的短篇小说之一,它是一部带有道德探讨的寓意小说。赫尔曼·梅尔维尔曾这样评价这部小说;“象但丁一样深奥”。而霍桑则这样来形容自己的短篇小说“偏僻小说中略带有苍白色彩的花朵”[6]《布朗》这部小说就是这样一部具有神秘、悲哀、阴沉气氛的作品,霍桑成功运用象征意味的人名和自然意象来展现隐秘在人类心灵深处的黑暗和罪恶。作品以著名的塞勒姆村为背景,叙述了一位诚实、善良对生活充满渴望的小伙子布朗由于受到某种诱惑,不顾自己妻子的劝阻深夜去深林参加“魔鬼聚会”。在黑暗的森林之旅中,他震惊地发现自己所仰慕且引以为豪的祖先也曾去森林魔鬼那里赴约,他平时在村子里最敬仰的人——威严的总督、德高望重的牧师和执事、名门淑女、教他基督教义的太太都接受了魔鬼的邀请,去赴魔鬼的约会。甚至自己心目中最忠诚、纯洁的妻子菲斯(Faith,意为信仰与忠诚)都一样与魔鬼有约。这次经历是布朗丧失信仰的过程,也是他逐步发现人性之恶的过程。他对自己的清教信仰产生了严重的动摇,最终精神崩溃,郁郁寡欢,孤独死去。三.“犯罪是人性的天性”迈尔维尔曾说;“霍桑描写黑暗的巨大力量,是由于受到加尔文教派教义中与生俱来的堕落与原罪思想的影响,没有一位思想深邃的人能完全摆脱这种思想以这种或那种形式发生的影响。”[7]加尔文教是霍桑作品的重要灵感源头之一,也是《年轻小伙布朗》的所要表现的中心主题。既然人类的灵魂与生俱来被打上了“恶”的烙印,人性之恶必然以各种形式表现出来。在这部短篇小说中,霍桑借魔鬼之口告诉读者,几乎所有萨勒姆村里的人都有深重的罪孽,因为“犯罪是人类的天性,罪恶是人类唯一的幸福。”[3]布朗是一个生性单纯的人,他在准备离家赴魔鬼之约的时候经历了很强烈的内心挣扎;“俺真够可耻的,竟为了这趟差事丢下她!…过了今晚这一夜,俺再也不离开她的裙边了,要一直跟着她上天堂。”但由于人性对邪恶的本能欲望充满向往和好奇,让他鬼使神差般地踏上森林之旅。在森林里碰到的带蛇形拐杖的老人则是魔鬼的化身,他一点点地摧毁布朗的善良,并引导他走向罪恶和堕落。[4]当布朗因为自己的邪恶思想和行动而忏悔和退缩的时候,老者将布朗祖先的劣迹和盘托出;“你那当警察的爷爷,有一回狠狠地鞭打一名贵格女教徒,从萨勒姆街这头一直抽到那头,我帮过他一把;跟菲利普王打仗的时候,你爹放火烧了印第安人的村子,是我递给他的松脂火把。他们俩都是我的好朋友,我们曾一道快快活活顺这条路走过好多次。过了半夜又快快活活地回来。”[3]布朗的一部分信仰开始坍塌。在边行进边踌躇自责的过程中,老人让布朗看到“非常虔诚堪称模范的太太”、“教他教义问答的自己道德与精神方面的顾问”竟然是一个拿着长笤帚的巫婆,她也在快步赶路去拜见魔鬼,她原来代表的是这个世界上美好的东西,此时却也去参加魔鬼的聚会,无疑进一步深化了人性本恶的主题。接下来,尊敬的牧师和执事也“宁愿放弃授圣职的宴席,也不愿错过今晚的聚会”,布朗“赶紧抱住一棵树,不然就会瘫倒在地,他仰望苍天,疑惑头顶是否真有天国”,此时的布朗心中最后的信仰和精神支柱就是自己的妻子菲斯,他甚至发出呐喊:“天国在上,菲斯在下,俺还是要对抗魔鬼,坚定不移!”。此时一团乌云掠过山顶。而正在此时他从一群看不见的圣徒和罪人的嘈杂声中隐隐约约地听到了他们敦促他的爱妻菲斯赶路的声音。当他从惊愕中回过神来,那团乌云已渐渐远去,那片嘈杂声也随之消逝。恢复宁静的天空中飘落下来一条粉红色的丝带。那正是他的妻子菲斯身上带着的彩带。布朗将其接住并紧握手中。他确信连他那纯洁至爱的宝贝妻子也去参加了这次邪恶的聚会。他极度绝望和沮丧;“俺的菲斯也走了,人世还有什么善!罪孽不过是空名罢了。来吧,魔鬼,这个世界全是你的啦”。像其他许多朴素而认真的信徒一样,年轻的布朗在信仰与人的罪恶之间,在天国与上帝的冷漠之间,苦苦思索和挣扎,经受着矛盾与痛苦的折磨。19世纪是资本主义大发展时期,物质利益成为最重要的追求,社会上充斥着尔虞我诈的人间罪恶。此时,美国人的信仰可谓摇摇欲坠。这一切,都为敏感的霍桑所捕捉并反映在小说中。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布朗的痛苦正是美国清教徒的痛苦,布朗的信仰崩溃过程正是美国人信仰破灭、对清教的态度改变的过程。对于社会上的丑恶现象,霍桑则由于其思想中的清教意识、超验主义、神秘主义和怀疑主义的影响,将社会上的一切罪恶都归根于世界上所固有的一种抽象的“恶”。但这些观点却无法为他指明解决社会问题的出路。四.人性本恶的多元意象解读《年轻小伙子布朗》中作者运用了丰富的意象来揭示小说“人性本恶”的主题,小说中充满了人物名字、颜色、自然等的象征意象,这些象征主义手法有利于作者批判虚伪自私、残酷冷漠的清教思想道德准则,从而激发人们对寻求真正的人生之路的思考。作者以象征的手法,将故事的寓意嵌入小说之中,巧妙地把寓言和小说融为一体。1.名字意象小说中古德曼·布朗(GoodmanBrown)和妻子菲斯(Faith)的名字就极富象征意味。Goodman意为“好人”,象征着布朗单纯善良的的本性和他对罪恶的一无所知。女主人公菲斯(Faith)的名字寓意更为明显,“Faith”的汉语意思是“信仰”、“忠诚”,“Faith”不仅是布朗现实生活中的妻子,也是他的精神信仰,是他抵御所有恶的精神源泉。“Goodman”代表这人类表现出来最原始的纯洁和善良,但人性的“恶”是一直蛰伏在人的体内,在外界强烈的诱惑下,原本蛰伏在他心中的罪恶就会出现抬头之势,并成为主导力量。[2]自负、自私、非人道就会占据他的内心,成为他思想和行为的主宰。这种情形下,这个人就会只想着去满足他内心罪恶的欲望,“Goodman”也会走向罪恶,堕落为魔鬼。而象征这忠诚和信仰的菲斯(Faith)也是一个极具讥讽意味的名字,因为在布朗的心目中,妻子菲斯就是担得起这样名字的女性——纯洁忠诚,让人信任,作者甚至在开头说“这名字对她来说恰如其分”。她在小说开始温柔娇嗔地阻拦丈夫晚上外出,殊不知她已经瞒着丈夫有了和魔鬼的约定,不想在森林聚会中碰到丈夫才想尽办法把丈夫留在家中,纯洁忠诚的天使也已经在不经意间滑向了罪恶。2.自然意象文中最重要并反复渲染的自然意象就是黑森林,“阴森森的树木遮天蔽日,挤挤挨挨,勉强让狭窄的小径蜿蜒而过。人刚过,枝叶又将小路封了起来,荒凉满目。旅人弄不清无数的树枝后边会藏着什么。”文中森林与黑暗联系在一起,是一个没有阳光的地方,阴森森的树木遮天蔽日,这幽深、黑暗的树林是魔鬼的势力范围,也是作者所指的整个人类社会的活动范围。布朗在天黑之后进入森林旅行,森林成了邪恶的聚集地,在那里,他不仅听到了关于他祖辈的种种恶行,更亲眼见到他一直所尊崇的人们的斑斑恶迹,所有他对于人类的良好看法都在此时烟消云散。在失去信仰的绝望中,他感觉森林已成人间地狱,“林中充满可怕的声响——树木吱吱嘎嘎,野兽嗷嗷嚎叫…仿佛整个大自然都在污蔑他,嘲笑他。”在这阴郁、恐怖的黑森林中,树木是魔鬼的化身,聚会则成了群魔乱舞。黑暗的森林是最好的遮蔽所,人们在夜幕和密林中最容易退掉阳光下的面具,展现出赤裸裸的罪恶人性。作家把罪恶和黑森林意象放在一起,也许是希望让人们认识到罪恶的存在就像大自然的客观存在一样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吧。3.饰品意象文中三次出现的菲斯的粉红丝带是具有含混意义的一个象征,丝带每次的出现都代表布朗的一个思想阶段的转变。在《圣经》里,白色代表的是纯洁,而鲜红则代表的是罪恶,而粉红是一个中间地带,非红非白,而又亦红亦白。粉红的丝带象征这妻子菲斯亦天使亦魔鬼的角色转换,一方面她是布朗的信仰基石和对这个世界所有美好事物的想象。小说开始,系着粉红丝带的菲斯是“人间天使”,是布朗对世界对上帝的信任。而当布朗在森林之旅中看到纯洁人性的陷落,布朗发现“有什么东西从空中飘飘落下,挂在了一根树枝上。小伙子连忙抓住它,原来是根粉红色的丝带。”这根粉红丝带的飘落,亦指菲斯失去了原有的纯洁和天真,加入到了魔鬼的队伍,也让布朗彻底却望。小说的最后,在魔鬼聚会的第二天早上,“菲斯系着她的粉红丝带正焦急地张望,一见到他就欣喜若狂,欢快地奔来,差点没当着全村人的面亲吻丈夫。”但在布朗的心中,菲斯已经不是善良与单纯的象征,粉红丝带也已不是召唤布朗心灵的旗帜,而代表了鲜红而残忍的罪恶。小说中引领布朗一步步走向罪恶的老者手中的蛇形拐杖肯定给读者留下了极深的印象,“他身上最引人注目的却是一样东西,一根酷似黑蛇的手杖,精雕细刻,活脱脱一条扭来扭去的大蛇(serpent)。”Serpent在《圣经·旧约·创世纪》中就是那条引诱亚当和夏娃偷吃禁果的魔鬼和智慧化身的大蛇。这根蛇形拐杖也将主人公古德曼·布朗从以往相信的美好世界带入邪恶的地方,看到人类的罪恶。手杖是魔幻和权势的象征,而在小说中,手杖象征着魔鬼聚会的神秘和诱惑。所以蛇是邪恶的化身,而蛇形的手杖则隐喻了埋藏在主人公内心深处不可告人的邪恶欲望。作者笔下的这根蛇形手杖既表明布朗具有向恶的本能,同时也说明魔鬼聚会具有极强的诱惑,使得本来就踌躇不前、但有着向恶本能的布朗一步一步背离自己的信仰走向了魔鬼的王国。五.结语在小说的结尾,布朗通过森林之旅和魔鬼聚会看到了人性中普遍隐藏的“恶”,并变得失魂落魄,悲观厌世。霍桑在小说中用多元意象以及时空隐喻等含混的手表达了自己对宗教和人性的困惑和感悟,揭示了“人性本恶”的主题。而霍桑作品中反复探讨的罪恶主题也为美国文学史上探索内心世界和道德问题的文学传统开了先河。参考文献:[1]李宜燮,常耀信.美国文学选读[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91.[2]黄铁池.《灵魂罪恶的忧思——论霍桑创作的主要思想倾向》,《上海师范大学学报》,1998,(4).[3]霍桑:霍桑短篇小说选,湖南文艺出版社,2001.[4]陈玉娟.《试析霍桑作品中的魔鬼形象》,《宁波大学学报》,2000.[5]Cassill,R.v.TheNortonAnthologyofShortFiction,3rded[M].NewYork:W.W.Norton&Company,Inc.,1986.[6]Hawthorne.NathanielTheCompleteShortStoriesofNathanielHawthorne[M].GardenCit
本文标题:《年轻小伙布朗》中的“人性罪恶”之多元化解读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44684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