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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SDICBJ-GL-110.29-2016外委项目管理制度2016-04-25发布2016-04-25实施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发布生产技术管理外委项目管理制度Q/SDICBJ-GL-110.29-20161外委项目管理制度1总则1.1为建立统一的、规范的外委项目立项、审批、实施管理、验收、结算程序,明确项目管理过程中的责任,确保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目标,费用管控有效,特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技改项目、科技项目、特殊修理项目、服务类项目及其他土建修缮项目等外委项目的全过程管理程序。1.3本制度适用于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外委项目的全过程管理。2引用标准及关联文件2.1引用标准国投电力[2014]213号《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管理办法(修订版)》2.2关联文件2.2.1Q/SDICBJ-GL-107.07-2016《招标管理规定》2.2.2Q/SDICBJ-GL-108.11-2016《采购管理制度》2.2.3Q/SDICBJ-GL-107.08-2016《合同管理规定》2.2.4Q/SDICBJ-GL-110.25-2016《技术改造项目管理规定》2.2.5Q/SDICBJ-GL-110.23-2016《设备异动管理制度》2.2.6Q/SDICBJ-GL-103.01-2016《档案管理制度》2.2.7Q/SDICBJ-GL-111.19-2016《生产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3专用术语定义3.1供方单位为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供货及提供工程服务的组织或公司。3.2项目指与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有关的技改项目、特殊修理项目、科技项目、服务类项目及其他土建修缮项目等。3.3技改项目是指对现有设备、设施及相应配套的辅助性生产、生活设施、基础设施,利用国内外成熟适用的先进技术,以提高其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可调性及满足环保的要求,增加生产能力而进行的完善、配套和改造更换、改进和增添。3.4科技项目指促进公司科技进步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的研究开发、科技攻关、引进技术消化吸收、科技成果推广示范、科技项目可行性研究、科技情报调研、科技决策咨询和改善科技条件需要的实验设施。3.5特殊修理项目生产技术管理外委项目管理制度Q/SDICBJ-GL-110.29-20162是指设备(设施)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范围依靠本部门自身力量无法完成,经批准,必须委托外协单位实施技术支持和指导、协助分析和处理的项目。3.6服务类项目是指技术监督、技术服务、计量检验、环保、消防、保洁、培训、对外劳务和生产服务等项目。4管理职责与分工4.1总经理批准10万元及以上费用项目的立项。4.2副总经理对分管项目的立项进行审核,批准10万元以下费用项目的立项。4.3生产技术部4.3.1是生产类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管理过程中技术支持和实施监督工作。4.3.2负责组织评审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预算费用审核。4.3.3负责生产类项目的立项、技术方案、招标文件的审核,同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验收、检查等管理工作。4.3.4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物资申购和使用的监督。4.3.5负责审查投标单位的专业技术资格,参与项目的招标工作。4.3.6参与签订项目的技术协议,审查工作量,监督实施过程中的工程量变更情况。4.3.7负责监督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4.4安健环管理部4.4.1负责项目立项、施工及验收的安健环监督、检查、指导及考核管理。4.4.2参与项目质量安健环人员从业资格审查。4.4.3负责向承包单位讲解安健环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安健环知识培训、教育及考试,并公布具备“工作票”三种人资格人员名单。4.4.4参与项目竣工验收。4.5计划经营部4.5.1是工程项目费用管控部门,负责项目立项审核。4.5.2负责项目的招投标管理。4.5.3进行合同商务谈判、编制项目商务合同及签订经审批后的商务合同。4.5.5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商务结算管理。4.6商务管理部4.6.1负责项目所需物资的采购工作。4.6.2负责物资到货情况的跟踪落实。4.7综合管理部生产技术管理外委项目管理制度Q/SDICBJ-GL-110.29-201634.7.1公司后勤物业、食堂、安保、信息、法律、饮用水等职责范围内项目责任部门;4.7.2负责办理承包单位进厂通行证、现场保卫及材料进出厂的检查。4.8财务部负责项目资金预算的审查、合同结算金额复核和支付。4.9项目责任部门4.9.1负责提出项目申报、立项,参与项目招投标、合同技术谈判。4.9.2负责项目的实施,落实项目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工程质量。4.9.3负责编制项目施工计划、审核项目的施工方案。4.9.4负责项目的施工管理,提报项目的竣工验收申请。4.9.5参与竣工验收,收集工程竣工资料、编制竣工资料清单并移交资料至档案室。5管理内容与方法5.1外委项目的立项要求5.1.1项目责任部门不具备实施所申请项目的技术能力。5.1.2项目责任部门不具备所申请项目的施工或修理资质。5.1.3项目责任部门不具备所申请项目的人力。5.1.4项目本身具有明显的安全风险,通过做安全措施也不能有效预防,只能专业人员进行的。5.1.5项目责任部门不具备实施项目的工具、设备、设施。5.1.6项目实施目的是为达到法律法规的要求、或提高经济效益、或避免经济损失、或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或提高安健环水平、或符合设备治理的实际需要。5.2项目立项5.2.1项目立项的范围:5.2.1.1集团公司批复的技改、修理、科技及机组完善化项目;5.2.1.2公司内各专业组讨论通过的技改、特殊修理项目;5.2.1.3机组大小修项目;5.2.1.4试验检验项目;5.2.1.5新建(含土建新建)项目;5.2.1.6依靠本公司力量无法完成的抢修项目;5.2.1.7本公司无法自行完成的其它项目;5.2.1.8新建机组已批概算之外的项目;5.2.1.9土建修缮项目。5.2.2项目立项管理5.2.2.1年度执行预算项目立项管理5.2.2.1.1各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及早确定拟立项项目,明确项目负责人,并根据项目规模和要求负责组织开展项目的调研研究工作和各项立项资料准备工作,预估总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生产技术管理外委项目管理制度Q/SDICBJ-GL-110.29-20164技改项目和固定资产零购项目应根据调研结果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书,总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技改项目和固定资产零购项目应依据调研结果编制项目建议书。其他类项目编制项目说明书。原则上在9月中旬前完成下年度项目的立项准备工作。5.2.2.1.2生产类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项目说明书由生产技术部进行审核后汇总,提交由分管副总经理审定,非生产类项目由各责任部门组织审核汇总后提交各自分管公司领导审定。以上工作需要在每年9月30日前完成。5.2.2.1.3每年10月底之前,生产类项目由生产技术部汇总提交给计划经营部,非生产类项目由责任部门提交给计划经营部,由计划经营部负责编制公司年度项目计划,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核通过后列入年度执行预算项目,完成统一立项。5.2.2.2未列入年度执行预算项目的立项管理5.2.2.2.1未列入年度执行预算的项目,项目启动前需单独进行立项,填报项目立项申请单,项目立项前项目责任部门必须组织调查研究,审批所需资料要求同5.2.2.1.1中的要求。5.2.2.2.2项目立项申请单一般由相关项目责任部门内部审核通过后,生产类项目经生产技术部、计划经营部、项目分管领导、总经理(10万元及以上)审批后,非生产类项目经计划经营部、项目分管领导、总经理(10万元及以上)审批后,由项目责任部门组织实施。项目立项申请单内,应明确项目的技术要求、工作范围、工程量、材料、人工、工期、付款方式及项目招标方式等约定清楚。5.2.2.3所有项目应依照先立项审批后施工的原则,严禁先施工后立项。属于生产抢修的项目,可以在征得审批人口头同意后,由生产技术部安排先施工或由商务管理部安排先行采购物资,同时由提出部门补办立项申请,并注明对应的工作单号以及工作量、开、竣工时间。5.2.2.4对于立项内容和工作范围不清晰、工作量不清、技术要求不明确、图纸资料不规范的项目,审核部门有权拒收或退回立项单,进行重新评估。5.2.2.5列入年度执行预算的项目,因特殊原因造成项目需要取消或者计划时间调整的,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计划调整单,经分管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变更调整。5.3项目的采购管理项目的采购管理,按照Q/SDICBJ-GL-108.11-2016《采购管理制度》执行。5.4项目合同管理项目合同管理,按照Q/SDICBJ-GL-107.08-2016《合同管理规定》执行。5.5项目实施管理5.5.1项目设计5.5.1.1技改项目立项中的设计方案或施工图纸的审批,按照Q/SDICBJ-GL-110.25-2016《技术改造项目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5.5.1.2当项目需要委托外单位设计,应先立项,通过招标确定设计单位。5.5.2项目开工生产技术管理外委项目管理制度Q/SDICBJ-GL-110.29-201655.5.2.1项目合同签订签发后,供方单位在开工前,按照Q/SDICBJ-GL-111.19-2016《生产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办理有关开工手续,签发之日为实际开工日期。5.5.2.2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实施进行统筹规划、安排,监督项目施工质量,协调和解决各方提出的问题。5.5.2.3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的施工,包括施工准备、工作联络、材料计划、安全监督、施工进度、施工质量管理等。项目负责人一般由项目责任部门的指定人员担任。5.5.2.4项目负责人所在的责任部门对项目涉及的设备、材料提出购置计划申请。5.5.2.5项目物资采购:在生产MIS系统中编制物资采购申请时,必须对应所立项项目进行物资采购,采购费用不能大于项目立项时的预算费用。5.5.2.6项目物资领料:在项目施工中所需的物料,必须对应所立项项目在生产MIS系统中进行领料。5.5.2.7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进度、质量控制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对不符合要求的,由项目负责人责令施工单位整改。5.5.2.8发电生产关键过程、特殊过程相关设备的施工应有相应的作业指导书及附有验收准则的施工方案,并记录完整,作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及验收凭证。5.5.2.9特殊、技改项目的设备物资到货或投料验收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生产技术部专业专工负责监督。设备到货或投料节点完成后,由供方单位填报项目设备到货/投料确认单,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应专业技术人员、生产技术部专业专工进行验收确认。5.5.2.10工程项目现场的安健环管理由项目责任部门负责,安健环管理部应与承包单位订立“发包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并组织安全教育培训。5.5.2.11项目负责人及时对供方进行安全教育,项目施工须按照Q/SDICBJ-GL-111.19-2016《生产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本公司其它安全文件执行。5.5.2.12.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开工前必须按照Q/SDICBJ-GL-110.23-2016《设备异动管理制度》办理设备异动申请。5.5.3项目施工管理5.5.3.1项目负责人、项目责任部门安全员、供方单位工作负责人,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落实责任制,抓好项目管理的过程控制。5.5.3.2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卡)或施工方案要求,抓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节点和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实现项目管理的质量控制,达到技术协议要求。5.5.3.3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施工进行全过程管理,项目负责人定期现场检查项目完成情况和工程质量,严格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文明情况,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指导,并要求施工单位及时纠正。5.5.3.4年度固定外委项目实施管理按照相应的合同要求执行,具体的要求和管理参照对应合同和相关的长期外委单位管理制度执行。生产技术管理外委项目管理制度Q/SDICBJ-GL-110.29-201665.5.4项目变更/整改5.5.4.1总价承包的项目,合同执行过
本文标题:110.29外委项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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