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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方案一、大赛名称2014年“凤凰创壹杯”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二、比赛时间和地点1.比赛时间:2014年11月1日-3日。10月31日报到。2.比赛地点:江苏省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三、比赛项目1.中职组。(1)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设语文组、公共艺术课程组、石油化工专业类组、医药卫生专业类组、公共管理与服务专业类组。(2)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参赛内容不限课程和专业。(3)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设“声光实用型竞赛抢答器的制作与调试”、“建筑桁架模型设计”两个教学内容组。2.高职组。(1)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设语文类课程组、资源开发与测绘专业大类组、电子信息专业大类组、轻纺食品专业大类组、文化教育专业大类组。(2)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参赛内容不限课程和专业。(3)网络课程比赛。参赛内容不限课程和专业。四、赛项要求1.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本赛项重点考察教师充分、合理运用信息技术、数字资源和信息化教学环境,突出教学重点,解决教学难点,系统优化教学过程,完成特定教学任务的能力。(1)教学设计应基于现代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科学、合理、巧妙地安排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和要素,在教师角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互动方式、考核与评价等方面有所创新。(2)教学设计可针对1-2课时、一个教学单元或一个任务模块的教学内容进行设计。(3)参赛作品应是参赛教师原创,已用于课堂教学(含实训场所、网络环境等),教学应用效果突出,没有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4)可以个人或团体的名义报名。以团体名义报名的,团队成员须为同一职业院校在职教师,成员不超过3人。2.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本赛项重点考察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运用信息技术、数字资源或教学平台完成教学任务的能力与教学效果。(1)参赛作品应在信息化教学设计的基础上,根据教学内容的要求和教学对象的特点,创设学习环境,改进教学方式,实施课堂教学。(2)所选的教学内容应相对独立、完整,可以是一节完整的课堂教学内容,也可以是某个知识点或者技能点的学习(训练)内容,教学时长不超过45分钟。(3)参赛教师应选用大赛组委会免费提供的专用平台中的教学资源进行教学设计和实际教学(资源免费使用范围仅限于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大赛专用平台尚未覆盖的资源,参赛教师可自行选取或制作,上传到大赛专用平台后使用,上传的资源须保证无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4)此赛项为个人赛,不接受团体报名。3.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本赛项重点考察教师在信息化环境下,针对给定的实训教学内容,进行信息化教学设计和设备操作的能力。(1)参赛教师应按照自定义的教学情境,整合现场提供的设施、设备和数字资源,解决实训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2)参赛教师应充分使用现场提供的教学设施、设备和教学用具,完成必须的设备操作,展示操作效果。(3)教学设计应是参赛教师的原创,没有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4)可以个人或团体的名义报名。以团体名义报名的,团队成员须为同一职业院校在职教师,成员不超过3人。4.网络课程比赛。本赛项考察教师在学习环境网络化、学习资源数字化、学习方式多样化条件下,设计、制作网络课程的能力。(1)参赛作品应体现学习过程管理的特点,满足网络条件下随时随地自主学习的需求,推动课程内涵建设,促进教学模式改革。(2)参赛作品应针对一门课程进行开发,已经用于教学实践并在公共网络开放共享的网络课程。(3)参赛作品应是参赛教师自主建设或参与建设的网络课程,没有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4)可以个人或团体的名义报名。鼓励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多方参与,以团体名义报名的,须由职业院校在职教师为第一完成人,企业人员可作为团队成员,成员不超过5人。五、比赛内容1.参赛内容为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和公共艺术课程的,应依据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教职成〔2009〕3号)和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大纲(教职成厅〔2013〕2号)的教学要求,参照相关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新教材(版本不限)进行制作和设计。2.参赛内容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基础课程的,应依据教育部发布的大类专业基础课程教学大纲(教职成〔2009〕8号)的教学要求,参照相关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新教材(版本不限)进行制作和设计。3.“声光实用型竞赛抢答器的制作与调试”应参照中职电类专业基础课程《电子技术基础与技能》有关内容,“建筑桁架模型设计”应参照中职土木水利类专业基础课程《土木工程力学基础》及相关课程内容。4.参赛内容为高等职业学校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演讲与口才等课程教学内容的,可参加高职组信息化教学设计赛项语文类课程组比赛。5.参赛内容为教育部已发布《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所含专业的,应依据有关专业教学标准的教学要求进行制作和设计。六、比赛办法1.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本赛项采取先网络初评后现场决赛的方式进行,赛前完成教学设计。参赛教师使用大赛组委会免费提供的专用软件,录制不超过10分钟的讲解视频,讲解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运用及教学的实际效果。经网络初评入围决赛的参赛教师,决赛时按现场抽签顺序进行比赛,讲解教学设计10分钟,答辩5分钟,换场3分钟。2.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本赛项采取网络评审的方式进行,参赛教师根据教学设计进行不超过45分钟的实际课堂教学,录制成视频提交大赛组委会,由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网络评审。提交的课堂实录视频应与教学设计内容一致,应保证视频音轨信号完整、连贯,视频应清晰反映师生课堂教学情况,视频画面可在不同机位间切换,不允许另行剪辑。具体音视频技术指标要求另行通知。3.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本赛项采取现场比赛的方式进行,参赛教师按现场抽签顺序进行比赛,讲解教学设计20分钟(含现场设备操作),答辩5分钟,换场3分钟。4.网络课程比赛。本赛项采取网络评审的方式进行,参赛者向大赛组委会提供网络课程的网址和有关材料,由组委会组织专家网络评审。七、举办单位1.主办单位:教育部。2.组织单位: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教育部教育信息化推进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江苏省教育厅。3.承办单位:教育部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指导委员会、南京市教育局。4.协办单位: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凤凰创壹软件有限公司、国家开放大学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八、组织机构1.组委会顾问:鲁昕教育部副部长曹卫星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缪瑞林南京市人民政府市长刘延申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华中师范大学教授主任委员:葛道凯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葛振江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副司长雷朝滋教育部科技司副司长、教育部教育信息化推进办公室副主任陈伟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服务业司司长杨进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所长沈健江苏省教育厅厅长胡万进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吴晓茅南京市教育局局长副主任委员:王扬南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副司长徐玉彬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主任蔡耘中央电化教育馆副馆长罗方述教育部信息中心副主任杨湘宁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潘东标南京市教育局副局长委员: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教学与教材处处长陈武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培训处处长舒华教育部科技司信息化处副处长阳军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服务业司综合处处长朱峰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人才处处长武马群教育部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赵林中央电化教育馆职业教育教学资源部主任林庆平凤凰创壹软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单从凯国家开放大学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常务副主任尹伟民江苏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处长梁晓峰南京市教育局职业与社会教育处处长各代表队领队2.秘书处秘书长: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教学与教材处处长副秘书长:尹伟民江苏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处长梁晓峰南京市教育局职业与社会教育处处长3.仲裁委员会主任委员:徐玉彬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主任委员:武马群教育部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赵林中央电化教育馆职业教育教学资源部主任单从凯国家开放大学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常务副主任4.评判委员会主任委员:程建钢清华大学教育技术研究所教授委员:姜丽萍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主任魏民辽宁省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副主任九、奖项设置1.大赛设单项奖和团体奖。单项奖按比赛项目分别设奖,一等奖占参赛总数的10%,二等奖占参赛总数的15%,三等奖占参赛总数的25%。团体奖设最佳组织奖10个。2.比赛获奖名单将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结果无疑后,公布获奖名单。十、参赛办法及要求1.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为单位组织代表队参赛,各代表队参赛教师须经各省级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选拔产生。省级选拔原则上不晚于2014年7月31日完成。2.各代表队统一在大赛官方网站()进行网络报名,沿用2013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用户名和密码。3.参赛教师应是职业院校在职教师,性别、年龄不限。每位教师限报一个赛项的比赛。4.已参加过往届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并获得一、二等奖的作品原则上不参加2014年比赛。5.参赛作品应为原创,资料引用应注明出处。作品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参赛者承担。6.经作者同意,大赛组委会将在非商业用途统一组织对大赛成果的共享。7.比赛采取匿名方式进行,禁止参赛教师进行个人情况介绍。8.中、高职组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各代表队每个小组的参赛作品不超过2件。如:同一代表队不可报送3件中职语文组的作品参赛,同一代表队不可报送3件高职资源开发与测绘专业大类组的作品参赛。9.中职组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各代表队每个教学内容的参赛作品限报1件。10.高职组网络课程比赛的参赛作品不得有课程(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大类(专业课,以《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为准)的重复。如:同一代表队不可报送2件语文课程或2件文化教育大类的作品参赛。11.大赛组委会免费提供的录制讲解视频专用软件和使用教程在大赛官方网站下载。十一、资料报送要求1.本届大赛的报名和电子版材料提交工作以代表队为单位统一在大赛官方网站进行。2.请各代表队于2014年8月22日前,完成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的网上报名工作,于2014年9月5日前,完成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和网络课程比赛的网上报名工作。3.请各代表队在官方网站生成《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报名表》(单项表、汇总表),打印并加盖公章后于2014年9月10日前寄送至大赛组委会。4.请各代表队于2014年8月31日前,完成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讲解视频、教案、说课稿的网上提交工作;于2014年9月12日前,完成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参赛作品视频、教案、说课稿和网络课程比赛参赛作品网址及评审所需的其他材料(如教师用帐号、学生用帐号等)的网上提交工作。5.各赛项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均须查杀病毒,以免影响比赛。6.除报名表、汇总表外,各赛项提交的参赛材料不得出现参赛教师的任何信息。7.请各代表队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本次大赛的网络报名工作,并及时与大赛组委会取得联系。8.各代表队在网上报名过程中有何技术问题,请及时与大赛官方网站技术支持人员联系,联系人:肖新华,联系电话:010-58840155。材料提交工作及大赛规程等问题,请与我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教学与教材处联系。联系人:刘俊,联系电话:010-66096722,Email:jxjc@moe.edu.cn,qgxxhds@163.com。邮寄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邮编:100816。9.上述各项材料提交后,请与组委会电话确认。10.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经网络初评后,公布入围决赛教师的名单及决赛材料报送要求,同时公布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的材料报送要求。十二、大赛同期活动职业教育信息化教学发展报告会。
本文标题: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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