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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宣贯培训武威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工程师:吕玉乾国务院政策出台情况党中央、国务院对消防工作的高度重视10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消防工作的高度重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为本、心系百姓的鲜明执政理念。《办法》的出台不仅有利于提升各级党委、行业部门、社会单位消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而且对于解决新时期消防工作面临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必将会起到强有力的推动和促进作用。现实的需要一方面,通过这些年的火灾事故,事后从原因分析来看,都暴露出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的问题。我们分析每一起重特大火灾事故,它的背后从原因上来分析,两条是离不开的,一是责任制不落实,二是一些工作措施不到位。另一方面,现有的法律法规,包括政策性文件,对一些消防安全责任规定不是很具体,比较宏观,有一些模糊地带,特别是对行业部门,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行业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规定得不是很具体。社会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违法成本低,消防安全违规违章现象屡禁不止。针对这些问题,《办法》的出台有利于解决这些“顽症”,切实形成消防工作合力,提升全社会公共安全水平。《办法》的主要内容•《办法》一共是6章、31条。•第一章是总则,明确了法理政策依据、目的意义和指导原则;•第二章是地方各级政府职责,从省级政府开始,市、地、县、乡镇政府一直到街道办事处;•第三章是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区分不同情况,分别规定了13个富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和25个富有行政管理的部门不同的消防安全职责;•第四章是单位职责,我们对社会单位是专门做了一章,分三个层次,规定了一般单位、重点单位、高危单位不同的消防安全职责;•第五章是责任的落实,规定了对消防工作的考核、结果应用、责任追究;•最后一章是附则,对一些名词作了解释。。文物部门职责第十四条具有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应当结合本部门职责为消防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十一)文物部门负责文物保护单位、世界文化遗产和博物馆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我国公共消防安全领域的风险和短板有三方面表现•这些年,公安部消防局对火灾防控一直强调要树立底线思维、问题导向,要聚焦风险来抓好火灾防控工作。公安部消防局对全国的火灾每年都要定期进行分析,从现在我国的情况来看,大体上风险和短板主要是体现三个方面:•第一方面是高风险的城市和低设防的农村并存。•一是城市高层建筑林立。现在全国范围高层建筑正在开展消防安全整治,整个全国的高层建筑已经达到了61万多栋,最高的上海中心已经是600多米,从它的数量来讲,从高度来讲,现在百米以上的高楼全国是6000多栋,毫无疑问的数量是世界第一。•二是城市的地下建筑。现在我国有20多个省城市已经开通了地铁,地下人防工程开发使用的面积达到2466万平方米,还有一些地下空间都改为一些旅店、出租房、人员密集场所,这方面带来火灾防控的风险是很高的。•三是大型综合体。集餐饮娱乐、购买为一体的大型综合体,现在也是雨后春笋一样不断出现。据不完全统计,全国1万平米以上的大型综合体已经超过了1万个。特别是超过10万平方米的大型综合体已经突破了1000个。•四是城中村数量大。据不完全统计,各个大中城市当中的城中村就有10万多处。•五是化工企业多。全国有10万多家的各类化工企业、易燃易爆企业,化工园区就有490多处。我国公共消防安全领域的风险和短板有三方面表现•六是农村低设防。主要体现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从防火监督这一块来讲,因为我国的消防属于城市消防,防火的监督力量主要是部署在城市,到农村乡镇这一级就没有专门的消防监督机构。灭火没有专业力量,现役的消防队伍,都集中在市区、城区,农村、乡镇组建了一些专职队或者兼职的消防队。另一方面,从农村来讲,所谓低防控就是基础设施相对弱,跟城市相比,它的消防规划、消防设施、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装备力量等等相对是比较弱。现在农村的火灾占额是比较高的,将近50%以上的亡人火灾都是发生在农村。这是比较突出的问题,高风险的城市和低设防的农村并存。•第二方面,繁重的消防工作任务与消防力量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警力严重不足。•现在全国的公安消防部门监督执法力量,是2万多人,到一个县,负责防火的监督干部人数太少。全国5人以下基层公安消防大队占到82%,多数是3到5人,一个县的面积那么大的,单位那么多,真正负责消防监督执法的只有3到5人。从灭火上面来讲,公安现役制的灭火力量15万人,还有一些企业消防队、政府合同制大体上是17万人左右。相比较而言,这种防火灭火力量跟担负的任务相比不对称,跟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比较大。•第三方面,公共消防的设施与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差距较大。•从这几年对省级政府进行消防工作考核来看,有两组基本的数据。一是按照城市规划,应建未建的消防站欠账34%。二是消防栓欠账30%。三是消防规划城市做的比较好,农村消防规划比较滞后,特别是相当多的农村乡镇几乎没有消防规划,还有一些少数民族的村寨规划也比较差,没有什么防火间距,大量木竹结构,耐火等级低,一旦发生大火几乎就是火烧连营。《办法》五方面亮点•第一,比较完整和系统地明确了消防安全责任制的一些基本原则。《办法》对此做了完整表述,明确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消防安全不仅是政府的事,是党委政府要承担共同的责任,一岗双责。•第二,明确地方各级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的政府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的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城市的市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市长是主要责任人,其他的市长对其分管行业部门的消防工作要负有责任。•第三,明确了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的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这也是《办法》要重点解决的一个问题,给每个行业部门确定职责。•第四,明确强调,坚持单位消防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明确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法人代表负主体责任,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人。•第五,明确强调,坚持职权一致、依法履职、失职追责,对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要追究相关责任。四方面举措保证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位•一是注重责任目标的考评。在国务院层面制定目标责任,每年坚持对省级政府进行考核,同时要求省级政府、市级政府对下也要进行考评。•二是强化了责任考核的结果运用。国务院层面对省级政府考核后,结果要通报给中央组织部门,并且要纳入全国的信用信息共享的平台,要作为信用评价、项目核准、用地审批、金融扶持、财政补助等各方面的参考依据。•三是前移责任追究的关口。《办法》规定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不履行职责的或者在涉及消防审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隐患的整改、消防力量发展等方面没有履行职责,不能说等到发生火灾以后来追究,虽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没有去履职,也要进行追责。四方面举措保证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四是加大了火灾事故责任的追究力度。《办法》对责任追究方面与以往相比提出了凡是发生人员伤亡,人员死亡的火灾或者有社会影响的火灾,要求以政府牵头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根据事故情况、具体情节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这是过去没有的。对重特大火灾,国务院早有规定,10人以上重大火灾是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调查,30人以上是由国务院组织或委托组织调查。过去亡10人以下,通常都是公安部门来牵头组织调查。这次《办法》提出,只要发生亡人火灾或者有社会影响的火灾,3人以上的,也就是根据火灾的标准来说,3人以上叫较大火灾,3人以上10人以下是较大火灾,由市级人民政府牵头组织进行调查;1人以上3人以下,由县区级人民政府牵头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做出相应处理。
本文标题: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办法宣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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