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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财务 >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201105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湖北财税职业学院主讲:邓晴讲义提纲一、企业所得税税额计算应注意的问题二、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1.免税收入2.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3.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优惠政策4.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政策5.科研机构优惠政策6.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7.技术转让优惠政策8.研发费用优惠政策9.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优惠政策10.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优惠政策11.创业投资优惠政策12.固定资产加速折旧13.综合利用资源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概述所得税制是以自然人和法人的法定所得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制体系。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所征收的一种税收。企业所得税,国外称为“公司税”、“公司所得税”、“法人税”、“法人所得税”。合并纳税人判定标准征收对象税率居民企业(1)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25%(2)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非居民企业(1)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法规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2)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20%(减按10%)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1、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一、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二、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原税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扣除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免税收入新税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新)-免税收入-扣除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新旧税法对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的差别之处在于:减除顺序不同。【例1】某企业2008年收入总额为1600万元,其中营业收入为1500万元,免于补税的投资收益为100万元,税前可以扣除的销售成本为1200万元,期间费用为200万元,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为50万元。该企业2007年度发生的亏损为100万元。假设无纳税调整项目,请说明该企业如何纳税?原税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扣除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免税收入=(1600-1450)-100-50(只能填50)=0(万元)新税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扣除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1600-100)-1450-100=-50(万元)。剩余的50万元亏损留待以后年度弥补,此时免税所得真正享受了免税待遇。应纳税额的计算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是指国家运用政策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中规定对某一部分特定企业和课税对象给予减轻或免除税收负担的一种措施。《法》第25条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税收优惠为辅,以间接优惠为主,直接税收优惠为辅。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方式包括免税、减税、加计扣除、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免等。免税收入内涵免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相关收入负有纳税义务,而政府根据社会经济政策目标的需要,可以在一定时间对其免予征税,而在一定时期又有可能恢复征税的收入,他属于税收优惠的范畴。内容《法》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一、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不同于一般的政府债券:国债的利息纳入国家财政预算,利息完全由国家财政资金支付;不同于一般的其他债券,如铁路建设债券,三峡建设债券,电力建设债券,这种债券属于有特定用途的债券,与国家财政预算没有关系,通过相应用途的收益偿还债券本息;也不包括持有外国政府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国债利息收入鼓励企业积极购买国债,支援国家建设。国债转让收益是否要征税?一、免税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旧:多不退、少要补)(消除境内所得的重复性征税)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既排除了居民企业之间的非直接投资所取得的权益性受益,又排除了居民企业对非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收益。良好的税法应当是中性的,投资收益不再补税,使得母子公司在税收待遇上是一样的,不影响企业对经济体的设置。一、免税收入(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消除境内所得的重复性征税)上述第2项和第3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限制投机,鼓励投资注意:设立机构、场所,但是取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与机构场没有实际联系的按10%预提所得税。一、免税收入(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我国一般认为,非营利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是指同时符合规定条件的组织。《条例》第84条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但考虑到有些非营利组织将取得的营利性收入也全部用于公益事业,属于国家重点鼓励的对象,故加上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比如一些基金组织需要从事营利性活动来增值保值,比如社保基金就是其中的例外。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条例》第93条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条例》第93条1.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2.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3.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4.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高新技术企业1、它的取得方式可以通过自主研发或者是通过购买,受赠,并购或者投资者投入等方式。但必须是拥有自主权或者是绝对控制权。2、必须是与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相关知识产权,就是企业的主打产品的主要技术含量;3、要体现核心,不能简单理解为企业自身所拥有的商标权、外观、设计著作权等等。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362号)《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三、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优惠政策财税(2009)63号(认定及管理)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在20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含武汉)实行以下政策:1.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其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四、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政策财税[2008]1号1.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2.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3.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4.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注意:软件生产企业应准确划分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支出,对于不能准确划分的,以及准确划分后职工教育经费中扣除职工培训费用的余额,一律按照《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比例扣除。5.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6.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视同软件企业,享受上述软件企业的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7.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性设备,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3年。8.投资额超过80亿元人民币或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um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五免五减半”9.对生产线宽小于0.8微米(含)集成电路产品的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二免三减半”已经享受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政策的企业,不再重复执行本条规定。五、动漫企业优惠政策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财税[2009]65号六、小型微利企业优惠--20%的税率小型微利企业优惠企业分类小型微利标准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工业企业不超过l00人不超过3000万元不超过3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不超过1000万元不超过30万元六、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根据国税函〔2008〕251号通知规定:“从业人数”按企业全年平均从业人数计算,资产总额按企业年初和年末的资产总额平均计算。如果企业上一年度发生亏损呢?可用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予以弥补,按弥补亏损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来确定适用税率。六、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例8】某工业企业,从业人员为85人,资产总额为2500万元,2007年该企业亏损30万元,2008年弥补亏损之前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5万元,该企业2008年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多少?解析:该企业2008年弥补亏损之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5-30=25(万元),所以,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0%。七、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一、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应符合以下条件:国税函[2009]212号(一)享受优惠的技术转让主体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二)技术转让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范围;(三)境内技术转让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四)向境外转让技术经省级以上商务部门认定;(五)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应按以下方法计算: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条例》第90条原税法:30万元范围缩小,仅限于技术转让所得;取消了对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承包等技术性服务收入的免税规定。注意区分: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财税字[1999]273号例如:某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收入为700万元,成本为100万元。则应纳税额为多少?八、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优惠政策(国办发[2000]78号)、财税[2001]5号(一)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所得的收入,按有关规定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二)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从事与其科研业务无关的其他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如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对外投资收入等,应当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
本文标题:《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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