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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以宁谈产权:没有产权界定就谈不上市场经济谈谈产权改革的若干问题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们仍然需要推进产权改革。因为不妥善解决农民的产权问题,不继续解决剩下的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问题,我们的市场经济就很难发展成为有效的市场经济。国有资本体制改革分两个层次:高层次的是国有资本配置体制的改革,低层次的是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的改革。今后,国有企业应一律按法人治理结构来管,因为它们已经是股份制企业了,有些已经是上市公司了,是独立的市场主体。关于民营企业改革问题,我提出不用“体制改革”这几个字。因为用“体制改革”会引起误解:民营企业会误以为是要国有化!我提出用“体制转型”。所谓体制转型,是指民营企业的产权必须清晰,必须界定。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既不是“国进民退”,也不是“国退民进”。它们的目标是双赢,当然,双赢的目标现在还做不到。因为它们还不完全是独立的市场主体,所以今后要有国有企业体制改革,要有民营企业体制转型。关于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我的一个基本思想是:初次分配是重点。这跟现在一些人的看法不同。有的人认为,二次分配更重要,二次分配便于抑富济贫。也有的人认为,初次分配、二次分配同样重要,应两者并重。我的观点很明确,初次分配更重要。福利刚性非常重要。中国一定要量力而行,循序渐进,不要去攀比。当前我国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要考虑符合中国国情的城镇化。基于中国的国情,我们的新型城镇化应该是:老城区+新城区+新社区。近年来,我对产权改革问题比较关注,这里结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有关精神,谈谈有关产权改革的几个问题。1.关于产权:没有产权界定,就谈不上市场经济决定精神★“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贯彻落实《决定》的精神,一个很重要的实践问题就是产权界定问题。因为没有产权界定,就不能形成真正的市场主体,就谈不上市场经济。关于产权改革和非均衡经济中的市场主体,我在上世纪80年代末写作、90年代初出版的《非均衡的中国经济》一书中有所论述。其实,非均衡是一个普遍现象。非均衡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资本主义国家出现的非均衡,主要是市场不完善和存在着垄断等情况而形成的;另一类是中国这样的非均衡,即除了市场不完善以外,还缺乏市场主体。为什么会缺乏市场主体呢?因为产权不明晰,产权没有界定;没有产权界定,当然就不会有真正的市场主体。所以我当时提出的主要观点是股份制改革。我认为,股份制是明确产权最有效的办法,因为只有产权明确了,市场主体才能形成,这样才能走上市场经济的道路。中国的产权改革到现在为止尚未完成。为什么呢?虽然国有企业进行的产权改革相当有成就,但是还不彻底,还要继续努力。另外,从全国范围看,广大农民的产权至今没有明确界定。这么多农民,他们作为种植者、农产品的销售者,照理说都应该是市场主体,但因为产权没有界定,农民实际上并没有产权,从而没有财产性收入,所以到现在为止仍算不上是真正的市场主体。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们仍然需要推进产权改革。因为不妥善解决农民的产权问题,不继续解决剩下的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问题,我们的市场经济就很难发展成为有效的市场经济。所以,《决定》指出:“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这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2.关于土地确权:农村改革最重要的环节决定精神★“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决定》中的这些规定,对于推进农村改革、进一步解决“三农”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农村改革从哪里启动?最重要的环节在哪里?我认为,就是土地确权。去年党的十八大结束后不久,我带领政协经济委员会的调研组到浙江的杭州、嘉兴、湖州三个市下面的县做了土地确权的调研。令我们全组调研人员非常吃惊的是,一走进村子,就看到满地都是炸完的鞭炮纸屑,当时农村里那种热烈的庆祝情景就跟当年土改完成时一样。我们经过调查、座谈,听取市政府的汇报,感觉土地确权的确是一场受农民欢迎的大变革。第一,农民心里踏实了。对于土地确权,农民说:“我们不怕别人随意侵占土地了,他不敢!承包地的经营权、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上房屋的房产权都已经明确了,他能够随便圈我的地吗?能够不经过我们同意就把房子拆了吗?他不敢!”土地流转,也使农民心里踏实了。要知道,农村土地流转到现在为止还很少。因为以前如果农民用土地入股,他们会怕入股以后土地就归别人了。现在不一样了,土地确权以后入股,农民的股权有了保证。土地出租以后产权不变,所以农民放心了,踏实了。第二,城市人均收入与农村人均收入之间的差距缩小了。例如,嘉兴市的汇报明确地讲:在土地确权以前,城市人均收入与农村人均收入之比是3.1:1,土地确权以后调查的结果是1.9:1。为什么会缩小那么多呢?我们在农村开座谈会时,听到有的农民说:“土地确权了,我放心了。一方面,我扩大了种植业、扩大了养殖业。另一方面,我宅基地的旧房子拆掉了,盖成几层楼的新房。”我们调研时去的那个村子,都盖了四层楼。我当时问了一位农民:“你住得了吗?”那位农民回答:“家里人少,我只住一层就够了。第一层出租,租给别人开店,开作坊,另外两层,价钱不一样,他愿意租哪一层就租哪一层。这样,我就有房租收入了。另外,土地确权以后我不怕了,土地流转以后我可以到外面去打工。”所有这些都表明,城乡收入差距在缩小。第三,还有一个意想不到的好处就是耕地面积增加了。这是因为:土地确权之前,要重新丈量,丈量以后发现耕地面积增加了20%。怎么会增加20%呢?主要有如下原因:一是当初承包制开始的时候,土地质量差别大,所以在承包制开始时,好地一亩算一亩,坏地两亩折算为一亩。经过30年的承包和农民精耕细作后,土地质量差距不大了,所以这次土地确权前重新丈量时,都是一亩算一亩,这样土地就多了。二是过去土地都分成小块的,有田埂,用牛耕作。重新丈量土地时,田埂扣除不算耕地,田埂两边挡住太阳的地方也不算耕地。现在,田埂都拆掉了,农民用拖拉机了,于是耕地也就多了。三是当初农民要交农业税,所以村里对于耕地基本上都是少报。比如,一亩三分地报一亩,家家如此。现在不同了,不用交农业税了。而且,土地刚丈量完毕,大家都实报,没人少报,因为少报吃亏。少报土地,土地入股后股份少,土地出租面积少了。所以,大家都实报。这样,重新丈量后,耕地增加了20%。农民都很开心。土地确权将来对农业大有希望。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推行家庭农场制。这次三中全会《决定》也明确提出:“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这也将会给农村带来一些大变化。现在,世界上只有西欧、美国、加拿大有真正意义上的家庭农场制,我们中国还没有。将来中国要推行家庭农场制,要提高家庭农场主的技术水平和劳动生产率,还要懂经营,要采用规模经济的做法。3.关于国有企业:行政干预太多决定精神★“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这些规定对于我国今后的国有资本体制改革将产生重要影响。一般说来,国有资本体制改革分两个层次:高层次的是国有资本配置体制的改革,低层次的是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决定》指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因此,不妨可以这样改革:国资委下面设立若干个专业的或综合的国家投资基金公司,负责国有股权的增加和减少:哪个部门是短缺的,哪个是新兴产业,要增加投资;哪个是产能过剩的,哪个是效益不好的,把国有资本撤走。这样,资源配置的效率就能提高了。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突出强调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地位和作用。为什么强调资源配置呢?经济学中原来所讲的效率是生产效率。生产效率多年以来一直是一个传统的概念,着重点是生产单位的投入和产出之间的关系。一定的投入下,产出增加了,表明效率提高了;一定产出下,投入减少了,效率也提高了。这就叫生产效率。20世纪30年代以后,经济学中开始出现了资源配置效率。资源配置效率是另外一个意义。假定投入既定,用A方式组合生产要素,配置资源,可以产生N效率;用B方式组合生产要素,配置资源,可以产生N+1效率。这就表明资源配置效率提高了。所以,一定要重视资源配置。资源配置效率与生产效率的意义不同,对宏观经济来说可以更有效。资源配置效率会带来两个观念变化。一个观念变化是:过去经济工作中,管融资的企业职员,从事人事组织工作的职员,从事宣传工作的职员和做行政管理的职员,都被看成是非生产人员。他们不在生产第一线,生产效率跟他们没有关系。资源配置效率提出后,情况就变了——管融资的人,使资源得到更好的配置;管人事组织工作的人,把人力资源配置到最佳位置;做宣传工作的人,调动了每个工作者的积极性;做行政管理的人,把物质资源跟人力资源更好地结合在一起,可以使效率提高。这样一来就不能认为,从事这些工作的人员与效率提高是无关的。另一个观念变化是:对资本市场、产权交易市场的看法改变了,它们都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最佳场所。因此,要发展资本市场、产权交易市场,这是有利于资源合理配置的。当前,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还没有完成,对国有企业行政干预太多。《决定》指出:“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今后,国有企业应一律按法人治理结构来管,因为它们已经是股份制企业了,有些已经是上市公司了,是独立的市场主体。4.关于民营企业:产权必须清晰,必须界定决定精神★“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引导优势民营企业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关于民营企业改革问题,我提出不用“体制改革”这几个字。因为用“体制改革”会引起误解:民营企业会误以为是要国有化!我提出用“体制转型”。所谓体制转型,是指民营企业的产权必须清晰,必须界定。据调查,有些民营企业的产权也是糊里糊涂的。比方说,有些民营企业为什么现在会出问题?一个重要原因是当初成立的时候就没有很好地界定产权。因为当时有当时的情况,当时有当时的惯例,这就造成产权一开始就不清晰的状况。民营企业原来可能是家长制,因为家长是个能人,他有凝聚力,有经验等等。后来,这些民营企业规模大了,到了第二代,是不是一定要实行家长制管理呢?根据我们在广东、浙江的调查发现,民营企业第二代很多是留学回来的。他们在国外学习,但其中有些人不一定是管理人才,而是某一行业的专家,所以谁来接班就是个问题。民营企业中的家族企业,其接班无非是两种选择:一是选贤,谁能干挑谁,不一定是家庭成员,可以到社会上去选聘;一是选亲,挑选跟自己的关系最密切的,如长子或者最信得过的儿子等等。但这是不适应发展潮流的。今后,民营企业也要走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道路,企业规模扩大以后一定要走这样的道路,即采取职业经理人制度,可以从外面聘经理人,可以从家庭内、家族内聘经理人。经理人重在能干,能把企业搞好,民营企业也能持续发展下去。《决定》指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这涉及对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关系的认识。我认为,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既不是“国进民退”,也不是“国退民进”。它们的目标是双赢,当然,双赢的目标现在还做不到。因为它们还不完全是独立的市场主体,所以今后要有国有企业体制改革,要有民营企业体制转型。民营企业如果不进行体制转型,也谈不到今后的大发展。这就是当前中国的情况。5.关于收入分配:初次分配更重要决定精神★“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关于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我的一个基本思想是:初次分配是重点。这跟现在一些人的看法不同。有的人认为,二次分配更重要,二次分配便于抑富济贫。也有的人认为,初次分配、二次分配同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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