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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09年全省水利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充分动员和依靠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参与评议工作,以提高行政效率、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树立水利行业新风、推进兴水战略为目标,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解决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加强水利政风行风建设,在引深上下功夫。通过开展政风行风评议,促进水利系统改进作风,依法行政,努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水利政风行风。二、评议内容和重点2009年水利工作要进一步动员和组织全省各级水利部门抓住机遇,坚定不移地推进兴水战略,以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要紧密围绕水-2-利中心工作进行。(一)评议内容1、围绕水利保增长政策落实开展政风行风建设,确保政令畅通。紧紧围绕中央扩大内需各项政策措施的全面落实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扎实推进兴水战略。加强对项目的计划执行、建设管理、资金使用、安全生产以及工程效益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水利建设项目稽查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水利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和管理政策和管理制度得到正确执行。2、完成工作目标责任制。各市水利部门及厅直各单位要按照所签订的目标责任,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并兑现向社会作出的公开承诺。3、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要以关注民生、改进作风为主线,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坚决纠正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的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4、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纠正纪律松弛、政令不畅、中间梗阻的行为,纠正作风不正、效率低下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等问题;查处在项目审批过程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违反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等问题;查处在行政过程中“权钱交易”、“不给好处不办-3-事等问题”。5、推行政务公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水利系统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的相关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水利执行力和公信力。6、依法行政、履行职责。在水费、水利建设基金、水资源费、河维费等规费的收缴中建立和完善收费公示制;着力解决“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问题;严肃查处吃拿卡要、刁难办事对象、强制服务收费或搭车收费等问题。7、严格财务管理。要按照有关法规和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强化审计监督,切实解决违反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滞留、浪费、违规使用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挪用、挤占专项水利资金问题,严格责任追究,确保资金安全。8、规范工程建设程序。在实施水利工程过程中,规划、立项、招投标、建设、监理、资金使用、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要规范并严格遵守。要严肃查处违反建设程序、违法移民、损害群众利益、利用工程建设谋取私利等问题,真正实现“三个安全”。9、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加强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从思想上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世界观和服务社会的价值观,把作风建设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去。要把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做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切入点,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和党-4-性锻炼,积极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进水利各项任务的落实,推动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二)评议重点水利厅及各市水利(水务)局职能部门的重点要放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履行职责、提高效率上,切实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有法不依、执法不公等严重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厅直各单位和各县水利(水务)局要把与群众直接接触的基层单位作为评议的重点,认真解决乱收费、乱摊派、吃拿卡要等热点、难点问题;大中型灌区继续按照水利部有关要求开展行风评议;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重点防止和解决以工程建设谋取私利的问题,妥善安置移民,切实清理和纠正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基层站所的重点要放在为“三农”服务和为弱势群体服务上,认真解决服务不到位和以权谋取小团体利益、个人利益的问题。三、评议方法和步骤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要按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分类评议、突出重点、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综合评定的方法进行。(一)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阶段(5月25日前)1、各市水利部门及厅直各单位要建立或完善评议领导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选聘评议代表,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年度评议工作。-5-2、加强与政风行风监督员联系。各单位评议办要将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定期通报政风行风监督员,征求他们意见。认真做好监督员的培训、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他们在评议工作中的作用。3、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承诺活动。按省及各市评议办的要求,省厅及各市水利部门分别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同时,将公开承诺内容在本单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各市水利部门的承诺要报厅评议办。4、按时参加省、市评议办组织的“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面对面”节目和“政风行风监督”栏目,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网站”建设,在山西水利网上开设评议专栏。5、省厅及各单位要设评议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有条件的要设评议电子信箱。(二)调查评议和整改反馈阶段(10月31日前)1、开展政风行风问题调查。省厅、各市水利局及厅直各单位要采取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走访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等形式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深入了解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并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重点问题开展专项调查,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进行自查自纠,同时写出政风行风问题调查报告,于6月30日前报厅评议办。2、组织召开集中评议大会。省厅及各市水利部门要在7月份组织召开评议大会,针对政风行风调查中发现最突出的2至3-6-个问题和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确定评议主题,组织评议代表、服务代表、政风行风监督员与主管部门领导进行面对面评议。要求议题集中,准备充分,有针对性,解决实际问题,并要事前征求群众意见,开会时邀请新闻媒体参加。举办民主听政对话会,要严格按照宣读注意事项、告知评议内容、介绍参会人员、进行对话问答、总结表态承诺五个程序进行。并将开展工作情况报厅评议办。3、进行明察暗访。省厅及各级评议办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本单位的办事窗口、内设机构及基层单位,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暗访的方式进行检查,每季度至少暗访一次,及时发现和查纠存在的政风行风问题,并对处理情况跟踪反馈。并将明察暗访情况及处理结果报厅评议办。4、整改反馈。各单位要针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向厅评议办通报整改结果。暂时不能解决的,要说明情况,提出整改期限。要坚持把“事实调查清楚、问题处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群众真正满意”作为整改反馈的标准。对“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面对面”等评议代表提出的问题,要立查立改,当场承诺,限期反馈。对通过日常热线电话和其他渠道反映的政风行风问题,厅评议办要填写“政风行风问题解决落实督办卡”,转交有关单位限期落实解决,处理结果要报厅评议办。对落实不到位或反馈不及时,甚至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厅评议办要跟踪督办,深究原因,实行责任追究。-7-5、建章立制。通过评议,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建立完善各项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促使评议由解决具体问题向建立预防机制转变,由突击性推动向靠制度保证转变,由外力推动向自觉行动转变,建立纠评建相互促进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形成靠制度约束、靠工作衡量、靠群众评价的评议氛围。6、问卷测评。全省将于第四季度统一组织问卷测评活动,届时各评议办按要求认真组织。(三)工作考核和总结阶段(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1、工作考核方法。经常性工作考核由各评议办负责。依据“日常工作规范”、“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创优发展环境”几项指标进行。平时要建立考核档案,注意积累有关资料,做到考核有依据。年终考核由省评议办组织,省厅及各评议办作好准备。2、实行测评考核结果报告制度。各县水利(水务)局评议结果报市水利(水务)局评议办,各市水利局及各大灌区评议结果报厅评议办。3、评议结果的运用。评议结果适用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责任制考核、文明单位评选等,并作为考核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对群众满意度高、综合测评名列前茅的单位,要以适当形式予以奖励;群众满意度低、综合排名靠后的-8-单位,省厅要对其领导班子进行诫勉谈话,并取消当年评优资格,记入廉政档案。四、评议工作的组织实施全省水利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在省水利厅领导下,由厅评议办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抓好落实。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工作机制,各单位要把政风行风建设纳入目标管理,融入具体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评议办要坚持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关注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全社会的有效监督之下;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既要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断创新和完善评议方法,逐步实现评议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坚持以对话为手段,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把落实整改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实效。五、工作要求(一)深化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促进水利部门为基层、企业和社会服务,提高公信力,优化发展环境,确保兴水战略顺利实施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分阶段有重点地抓好工作落实。各评议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9-查,积极探索评议工作规律,创新评议体制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和方法,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和长效机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评议氛围,推动评议工作深入开展。(二)注重实效,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要坚持纠、评、建相统一,与各项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作为一条主线,贯穿于政风行风评议的全过程,边评边改,以评促纠,以评促建。要充分运用“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面对面”、“政风行风监督”和山西水利网站等渠道,了解群众的呼声和愿望,把评议的着力点放在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形象上,放在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上,放在有效解决制约水利事业发展的软环境治理上,以扎扎实实的实绩取信于民。(三)加强调研,建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长效机制要严格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大胆探索,以改革的思路创新的办法开展评议工作,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不断提高评议工作的规范化水平。通过建立长效机制,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内容更有针对性,过程更有实效性,方法更有科学性,结果更有公正性。(四)严明纪律,杜绝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在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要严格遵守纪律:严禁编造、隐匿-10-或销毁评议资料;严禁篡改统计数据或评议名次;严禁用不正当手段拉票;严禁在评议中发生收送贿赂的行为。参与评议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建议有关组织给予纪律处分;参评单位违反规定的,列为年度评议不合格单位,同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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