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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一、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1.企业法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程和规范,主编制公司生产、财务计划的同时,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有步骤地改善劳动条件,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消防事故隐患,消除粉尘毒害,负责督促安全和措施计划的落实。2.督促所属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的各种安全。对各级干部和有关人员,每年进行一至二次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教育。3.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要亲自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分析,找出原因,查明责任,提出处理意见。4.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教训,表彰先进,分析事故规律,制订防范措施,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5.注重对安全生产的投入,随时协调和组织安全生产工作,处理好安全生产与经营活动的关系。二、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经理领导下,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对国家财产和职工安全健康负主要责任,从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生产方面负领导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规定、文件,并以此为依据,结合公司特点具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指导各级有关领导和部门制定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指导各级有关领导和部门执行情况。3.每月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状态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研究解决安全、防火、交通、工业卫生、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4.检查安全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性,提高安全检查机构和安检队伍的素质,支持安检人员的工作,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使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5.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负责计划、布置、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文明施工工作组织安全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好的典型,对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表扬和奖励。6.负责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文明施工检查,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教育、新工人三级教育、特殊工种上岗前的培训取证教育等各项教育工作。7.组织重大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和上报。8.审批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和参加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定,对安全措施进行审核。9.按权限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重大险情隐患,指定整改措施并负责实施。三、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本企业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2.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5.对本企业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6.参加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四、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单位技术情况,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2.对公司施工生产中一切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经常把安全技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次研究、规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研究、规划、布置、检査、总结、评比安全技术工作。及时研究、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难题。3.组织编制、审査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工程设计的图纸审核、施工方法的确定、施工机械设备、垂直运输机械设备的选用,以及确定架设工程的实施方案等每个环节,都要有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成为科学指导施工的技术依据。4.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考核工作。合格者及时发证,不断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预防事故的能力。5.对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应列为重大科研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下达科研任务,组织力量攻克技术难关,彻底改善劳动条件。6.组织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特殊施工工艺的技术措施,督促各生产单位在实施和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在组织技术鉴定时,必须把安全技术措施、装置列为重要内容。7.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审查或提出设计方案时,必须同时提出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设施方案,同时要检查实施情况。8.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要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施工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五、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1.对承包项目工程上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指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3.在组织项目工程业务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强化安全工作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领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队必须即使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包工队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将强劳动保护工作。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6.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现场中的相关问题后,组织制定措施,即使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发生事故时,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六、安全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公司安全副总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公司全面安全工作,其职责是: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及时传达落实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和会议精神。2.负责建立健全“三项制度”即: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落实情况3.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监督检查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状况,防护设施安全状况,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按时复查、按照公司规定落实整改和处罚意见。4.负责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举行应急救援演练并做好记录。5.积极组织参加事故调查分析,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收到处理不放过;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分析。6.负责审查外来施工队的相关资质,按要求资质齐全后和施工队签订安全协议,要经常进入施工场地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后要立即填写隐患整改单,责令其按时完成整改,如到期未完成整改,有权责令停止施工和进行处罚。7.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有权向公司提出给予表扬和奖励的建议和意见。对事故责任人有权提出批评和处罚的建议和意见。8.及时完成公司领导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安全工作。七、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卫生、防火管理工作,遵守国家法令,认真学习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专业知识和管理水准,加强自身建设。2.经常及时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汇报项目经理处理。3.坚持原则,对违章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和事,决不姑息,敢于阻止和教育。4.对安全设施的配置提出合理意见,提交项目经理解决,如得不到解决,应责令暂停施工,报公司处理。5.安全员有权根据公司有关制度进行监督,对违纪者进行处罚,对安全先进者上报公司奖励。6.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保护现场,组织抢救及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和上报公司。7.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文明卫生、防火工作的管理。八、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根据本组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安排工作,做好安全交底对本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责,做到三坚持(上班前坚持讲安全,工作前坚持查安全,工作中坚持抓安全)。2.组织开展好安全合格班组活动,支持安全人员的工作,对新调进的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教育。3.组织本班工人学习安全规程和制度,检查执行情况,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违章蛮干,不得擅自动用机械电气架子等防护设备。4.每天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5.发生人身事故要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组织全组人员认真分析提出措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听从专职安全员的指导,接受改进措施,做好上下班的交接和自检工作。7.发动工人为促进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支持安全工作及时采纳安全员意见。九、施工现场电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用电设备的机械性能,定期检查各种设备的运转情况,严禁带病运转。2.用电设备安装前,操作者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有效。3.停止使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并销好开关箱。4.负责保护所有用电设备的负荷线,保护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解决。5.搬动或拆除用电设备时,必须由电工作妥善处理后进行。6.及时填写电气维修工作记录,定期检查记录,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7.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使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8.现场施工用高低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装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9.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10.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十、作业人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严禁酒后上班、严禁吸烟,不得随意进入危险场所或触摸非本人操作的设备、电闸、阀门、开关等。3.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领导和安全员的指挥。4.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监督,向新工人传授安全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擅自拆改,不随意挪动消防设施。5.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并拒绝违章指令。6.发生伤亡和未遂事故时,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上报。7.高空作业时严禁抛物。十一、企业安全领导小组安全生产责任制1.积极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2.协助制定企业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查。3.督促、协助各单位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加强对安技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安技人员的整体素质,并检查、督促安全管理资料的建立和归档工作。4.经常检查各项目部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三违”现象。5.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6.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提出涉及安全的具体意见,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7.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十二、人力资源部安全岗位责任制(一)部门责任1.对职工进行定期的教育考核,将安全、技术知识列为工人培训、考评的内容之一,对招的新工人要组织入矿教育和资格审核,保证提供的人员具有一定的安全素质。2.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严格执行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3.参加因工伤事故的处理,调查过程,从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4.根据国家和省、市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企业实际,为安全监察及生产队组、地面车间配备具有一定文化程度、基数和实践经验的安全管理人员,保证管理人员的素质。(二)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