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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1.提出宗教学的概念,“宗教不是科学,但宗教学是科学。”2.提出基本的研究方法,即比较神学。3.确立宗教学的价值观、专业伦理。4.利用比较语言学的成果,语言和思想是一体两面的。5.提出只有理解一门宗教所用的语言才能真正懂得这门宗教。因古代语言中充满了象征和隐喻,若仅按照字面意思极易产生谬误。第二讲1.主要的两支种族:雅利安族和闪族。2.研究宗教必须研究圣书,即是主要材料。共八类,除上图六类外还有中国的儒教和道教。其难处在于这些古老文字的解读和年代的过于久远。分别由梵文、巴利文、古波斯文、希伯来文、希腊文、阿拉伯文和中文写成。3.宗教的分类是宗教学研究的关键。作者反对了真宗教和伪宗教的分法、天启宗教和自然宗教的分法、多神教和二元论和一神教的分法(甚至加上有神教和无神教)。第三讲1.语言、宗教和民族的关系。群体生活不能解释民族的民族认同感,政权是民族形成的结果不是原因。语言和宗教才是民族形成的决定因素,其中宗教作用更大。例证:北美的土著民族,说同一语言却不成为同一民族,因其崇拜的神不同;而希腊人虽语言不同,却共同崇拜多多纳的古代宙斯,因而成为希腊民族。犹太人更是如此。谢林曾说:“一个民族,只有当它能从自己的神话上判断自身为民族时,才能成其为民族。”黑格尔说:“神的观念是民族形成的基础。”古代法律有许多民族宣称是从神那里领受的。梅因比认为:“据说超自然的主宰力把国家、种族和民族三个古代的主要社会制度结合在一起,并加以推崇。”宗教的外形即宗教性的词汇,也是与语言的发展密切联系的。名称从物质向精神升华即表现了宗教随语言的进步而不断改进其内含的过程。2.语言的系谱关系与宗教的系谱关系。亚欧大陆上,存在图兰、闪米特、雅利安三个独立的宗教中心和相应的图兰语、闪米特语、雅利安语三个语言中心的紧密联系。图兰语的代表是华语,中国社会崇拜的是一种半宗教半哲学的信仰:善与恶或称作天和地。闪米特民族包括巴比伦人、腓尼基人、迦太基人、犹太人等等,他们崇拜的是“历史中的上帝”,即并非代表某一自然力,而是能影响人的命运。雅利安族主要在印度、伊朗地区,即印度-雅利安语族和印度-伊朗语族,包括古波斯人等。缪勒认为雅利安族是对“自然之神”的崇拜。必须指出,不能将这三类宗教认为是三类语言,它们是语言、思想和宗教的结果。3.语言学者迄今只确立了上述两三种(图兰语族还未正式确定)大语系,语言起源仍在探索中(且基本集中在亚欧大陆)。非洲的情况:不同部落语言有同源性,宗教方面只有埃及有文字记载,埃及神话在众多神祇中隐藏了一个至高的大神。美洲和大洋洲的研究还在起步阶段。作者在此部分强调了运用比较的方法研究宗教学的可能性。4.神名探源,依据比较语言学的成果。在雅利安族中,可发现在印度、希腊、德意志甚至俄罗斯、波利尼西亚等神话中都有最高神的名字。梵文的“特尤斯”、希腊的“宙斯”、拉丁文的“乔维斯”、德文的“蒂乌”,它们最原初的含义即“光亮”和“天空”。梵文称“特尤斯必特”、希腊文“宙必特”、拉丁文“朱庇特”,他们的意思是“天父”。在闪米特族中,语言的相似性更甚,他们的神名更富于概括性。闪族古老的神名为“埃尔”(EL),意为“强壮”。巴比伦文写作“Ilu”,意为神,希伯来文中El广义为“强壮”或“英雄”,狭义为神。加上冠词变为ha-El,即“唯一强壮的”,即是神。腓尼基人也崇拜埃尔,阿拉伯人神名中也有埃尔,但从远古时就被阿拉伯人遗忘了。Eloach的复数形式Elohim在《圣经》中泛指神,而单数形式即本身在《旧约》里指真正的上帝。在阿拉伯文中,Ila^h(即Eloach)泛指上帝,若带冠词,则为Al-Ila^h,即Alla^h(安拉)。也有人认为Eloach和Ila^h原意为“畏惧”。此外,重要的神名为“巴力”,原为一神,后因地方崇拜被分成了许多神,如腓尼基人的“提耳的巴力,梅尔卡斯”。还有一个重要的神名即“阿施塔特”,源于巴比伦经文“伊斯塔”,原本可能是处女护法神。其他的神名有,Adondi(阿东底),希伯来文,意为“主”。Elyo^n(埃利翁),希伯来文,意为“最高的神”。圣经中另一个词为“撒旦”(Shaddai),意为凶狠或强大。词根为shed,在亚述文和《塔木德》中意为“鬼”。在圣经中有时用埃尔-撒旦代表最高神。耶和华原先读作“耶维”,虽然对耶维的起源研究很多,但现在为止的最可靠的研究是耶维来自四字母YHWH。在图兰族中,主要包括的是华族、满族、蒙古族、鞑靼和芬兰诸部落,其中中国很可能是最具代表性的。在中国的信仰中,“天”占据最高的地位。“天”原意为“天空”,此词遍布于世界其他信仰中。华语中的“天”由“大”和“一”组成,《说文解字》:“天,顚也。至高無上,從一、大。”意即“天,头顶。至高无上,字形采用“一、大”会义。”所以“天”可以理解为唯一的、伟大的、至高的。在中国的传统中,祭天、敬天都远比崇拜别的神重要。而现代中国人常说的“天啊”,十分类似于西方人口中的“God”或“Jesus”。在根据卡斯特伦的研究,西伯利亚萨摩耶德人称天神为“努姆(Num)”或“朱玛拉(Jumala)”(在语言学上,这两个词的相似性是毫无疑问的),在阿尔泰诸族中,芬兰神话相对完整,芬兰人的天神也为“朱玛拉”,“朱玛”即“雷”,“拉”为“地方”,所以“朱玛拉”为“打雷的地方”,即“天空”。进一步的研究发现,在匈奴语中,“通格利丘图”=“天子”,蒙古语,“顿里”=“天”,按照发音对比,突厥人拜土地神“皮尤—坦—伊—利”(pu-teng-i-li),该词中第一个音节指“土地”,后三个音节指“神”,和蒙古语tengri(天)是一个词。综上所述,从语言学的角度看,“天”作为“最高神”的神名在图兰诸族中确实存在。在图兰族中,中国人和芬兰离的最远,但他们也有一些共同的东西,如信仰天、祖先和相信灵魂不灭。第四讲我们应当以什么态度来研究和解释古代宗教。1.作者批判了下面这种观点:以基督教为中心,认为世界上其他宗教都是假的,那些人都是被上帝抛弃的,他们的生活都是可笑的。作者认为我们要不带偏见和感情色彩地研究世界上的其他宗教,无论是过去的,还是现在的。2.作者回答了在基督教中人从堕落要获得救赎为什么要隔那么久的问题,即上帝一开始就把真理托付给人类,只是人类尚未成熟,无法领略,所以不是上帝的爱来迟了,而是人类到一定时候才能理解上帝的智慧。3.世界上其他宗教也都包含着真理,我们要保持寻找美好的态度来研究它们,世界上任何一个宗教都有同一个信念,那就是教导人民“要做善事,不要干坏事”。4.作者引用了《梨俱吠陀》的几首诗,目的在于说明神的精神特点和伦理特性常常隐藏在神话的外壳下。随后作者指出对梵文文学的研究要更加慎重,尤其是对诗的研究,作者以《曼荼罗》中赞美“毗首羯摩”的诗为例。“毗首羯摩”也就是火神阿耆尼,在很多诗中既指黎明和光之神,也指创世之神。一种解释是这样的,诗人从旭日的光辉中看到一种力量,它使世界前进,使世界为人所见,使世界存在,就好像黎明之光创造了世界。这是诗的逻辑,但必须进一步去解读,黎明之光遥远而神圣,但它和别的神不同,它和人们一起留在了大地上,使人们得以活动、工作、创造,使人们变得健康和富有,因此人们赞美它。5.作者引用了琐罗亚斯德教的《阿维斯塔》,该教最重要的教义是每个人都要参加善神和恶神的战斗,这种战斗经常进行,最终肯定是善神的胜利。6.作者引用佛教的谚语和故事,并与基督教对比,目的在于说明世界上的宗教都有相同的主题,如慈悲和善良,这一点无论在东方和西方都是一样。作者随后引用了《摩坷婆罗多》的段落,和古埃及文学,反复强调了世界上的宗教很多主题都是相似的,都有共通的地方。7.作者引用非洲未开化种族也有对神(这里用的是“恩库隆库鲁”)的观念、对神的信仰的例子,来说明即使是被认为毫无宗教意识的地方也存在宗教成分。下面这段话很好地表达了作者在这一讲中所要表达的主题:如何看待其他宗教:“无论什么地方的宗教,它的意图总是神圣的。一个宗教,无论多么不完善,无论多么稚气,它总是把人的灵魂放置在神的面前;一个关于神的观念,无论多么不完善,无论多么稚气,它总是代表当时的人在心灵上所能达到和掌握的关于完美境界的最高理想。宗教使人的心灵面对这最高的理想,宗教使心灵升高,超过一般的美德标准,最终使人们渴望一种更高尚和更美好的生活——沐浴神之光辉的生活。”8.语言对思想有巨大的影响,古代语言中一切不指具体物体的词都还是处在不成熟的阶段,也就是说,由于说话者和听话者的能力不同,词的特性能升能降,它们是半指物质半指精神的词。最初的语言材料表达了人们通过感官得来的印象,比如若有有个词根意指燃烧、光明、温暖,这样的词根就是大家用以表示太阳和天空的名称。作者以“天”为例,分析了这个词是如何脱离表示物体的含义,上升到表达精神需求、抽象意义的含义。神名,最初是人们想通过一个大体上或隐喻性地能把神最重要的特点表达出来的名字,籍此把人们对神的还未确定的观念固定下来。9.异音同义词对宗教的影响也很大。在古代语言中,每个名称只代表受命名事物的一个方面,不足以代表它的全部。如形容天空,既能说“明朗的”,也能说“闪电的”、“下雨的”等,所以既可以用“特尤斯”,也可以用“伐楼那”来代表天空之神。所有被选中的名字都是不完善的,不能表示神的完满性和无限性,所以还要继续寻找新的名字,直到据发现与神有关的自然界各个部分,都被用作这无所不在的神的名字为止。10.作者在整本书中不断地、反复地强调的一点,古代宗教可以看成是宗教的婴儿状态,世界也有童年,那时的语言是儿童的语言,它的思想和理解还处在儿童的阶段,但那时它的语言是真诚的,它的宗教是真实的。宗教的婴儿状态现在还没有绝迹,将来也不会绝迹,还存在于一些古老的宗教中。最后,在“无限者”的面前,当今时代的我们,又何尝不是婴儿?
本文标题:宗教学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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