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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意义及对策研究马海燕(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北京100024)摘要:社区文化是社区的精神内涵所在,社区文化建设对构建和谐社区、和谐社会有着重要意义。在剖析当前我国城市社区文化建设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从完善城市社区文化管理机制,建立文化资源共享、共建机制,加强社区文化工作者队伍建设,健全社区文化管理政策法规等方面,提出了加强我国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对策措施。关键词:城市社区文化;意义;对策一、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内涵与意义(一)社区文化的内涵社区是指聚集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是社情民意、社会基层各种矛盾和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地方,它是城市的“细胞”。社区文化则是一种特殊社会文化,是在社区这一特定的社会组织中形成、发展起来的。城市社区文化是指城市社区居民在特定区域内、在长期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鲜明个性的群体意识、价值观念、行为模式、生活方式等文化现象的总和。①具体来说,社区文化包括三方面的内容,物质方面,即该社区内的文化活动、场所、设施;精神方面,即通过社区文化活动培养起来的社区居民对社区认同感、归属感、新的信仰、价值观、人生观、审美情趣、人生乐趣和生活方式等;制度方面,即为保障社区文化活动的正常开展而建立的一系列规章、发布的一系列政策所构成的规范结构。②(二)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文化是社会的灵魂,社会越发展,文化的地位与作用就突出。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区文化建设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文化建设也是社区建设的内涵所在,而和谐社会的构建也需要社区文化的引导与支撑,因而社区文化对于和谐社会、和谐社区的构建具有重要意义:第一,社区文化有助于满足居民的精神需求、提升其精神境界。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们的生活节奏日益加快,工作的紧张程度和精神压力也随之增加,社区作为人们工作外赖以生活和休憩的主要场所,人们不仅希望所在社区具备优美的自然环境和硬件设施,更希望社区能够有一个良好的人文环境,能够成为大家赖以生存和坚守的“精神家园”。社区以往所开展的一些生活性服务活动已不能满足社区居民的需要,居民希望社区能为他们提供良好的人文环境和文化资源,满足其精神方面的需求。目前我国广大社区开展了各种各样的文化活动,常见的有各种家庭文化、广场文化、科普宣传、文体比赛等,这些活动从不同角度、层次等方面满足了广大社区居民的精神需求,同时社区成员在参与社区集体活动的过程中,也加强了彼此精神与情感的交流,社区文化所倡导的积极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行为方式也在潜移默化中深入社区居民心中。由此可知,积极向上的社区文化氛围不仅有助于满足居民的精神需求,而且有助于陶冶居民的情操,以及提升居民的精神境界。第二,社区文化有助于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凝聚力是社区稳定的粘合剂,是维护社区稳定、和谐、进步的重要因素,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在社区文化建设过程中,每项文化活动的开展都离不开社区居民的参与和支持,居民在共同参与社区文化活动的过程中,由陌生到逐渐熟识,彼此之间的理解与认同加强,关怀与帮助增多,也逐渐形成了对大家共同生活的家园——社区的认同感与归属感。通常,居民的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越强,就越能够意识到自己是社区的一员以及自己作为社区成员的权利与义务,进而越能自觉主动关心社区事务,积极参与社区开展的各项活动,改善社区环境,增强社区的凝聚力,而社区凝聚力的增强对于稳固居民的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又起到了促进作用,故三者之间形成了一种良性循环机制。因此,社区文化有助于增强社区的认同感和凝聚力。第三,社区文化有助于树立城市品牌,增强城市的综合竞争力。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说,一个社会的发展必须是经济、社会、文化的同步协调发展。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不同步,必然增加社会发展代价,阻碍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同时,社会、文化发展的落后,也必然导致经济发展后劲乏力。文化在一定程度上更能反映一座城市、一个国家的社会形态和民族素质,建设现代化城市不仅需要有繁荣的经济,更需要有繁荣的文化。社区作为城市中的基层组织,它的文化建设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该城市的文化发展水平、呈现着该城市独特的文化特色与氛围,同时城市社区文化在增强对于外来资本与知识、人才和技术的吸引力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在当今知识经济的时代,由于科学技术和市场需求的不断发展,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建设富有特色的城市文化,树立城市品牌,已经构成了城市综合竞争力中的重要内涵。二、我国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一)管理机制不健全,主体缺位从1999年民政部进行社区建设试验开始,到现在全面推进社区建设,刚刚十个年头,许多相关工作还处在不断摸索的阶段。现有的社区建设思路,基本上还是以行政强制为主,并没有真正实现社区自治。有的地方政府并没有把社区文化建设纳入到社区建设的整体考虑之中,没有明确社区文化建设的主管部门,更谈不上进行社区文化发展的长期规划;有的地方政府在开展社区文化建设的过程中采取“重心下移”的管理方式和“以块为主,融条于块”的组织设计,这无疑加重了政府的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的任务,然而街道办事处并不能胜任。于是街道办事处利用手中的权力将社区文化建设的任务分派到各个社区居委会,结果这又导致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社区居委会疲于应付街道办事处分派的各项任务,社区文化建设行政色彩浓厚,无论是从思路、步骤、内容还是形式上,都是自上而下的行政安排,没有真正从社区居民实际需要出发,社区文化活动流于形式。从对社区文化资源的调配方面看,政府是社区文化建设的主导力量,但是社区文化建设真正的主体应该是广大社区居民,只有社区居民的积极参与,社区文化才能真正具有本社区特色。然而目前我国社区文化真正的主体——社区居民,往往处在被动状态,除去自发性的、得到政府允许的兴趣团体活动外,对社区文化发展决策和实施的参与度很低。另外,社区文化建设的覆盖存在着明显的缺陷,老年人、儿童以及其他弱势群体一定程度上成为参与社区文化活动的生力军,而真正有能力为社区文化建设的决策、实施尽一份力的广大中青年却被忽视。社区文化建设中主体的错位以及主体功能的缺失,导致政府付出高额的综合成本却难以赢得社区成员的认同,另一方面也会导致社区文化缺乏可持续发展的动力。(二)资金筹集渠道单一,投入不足经费是开展社区文化活动的基本物质保证,没有经费支持,社区文化活动很难维系。当前,受我国社区文化建设与管理中政府主导机制的影响,我国绝大部分城市社区文化的管理资金依赖于政府财政下拨的款项,投入主体呈现一元化的特征。同时,基层社区由于长期过度依赖政府,使社区文化管理资金一直采用向政府“等、靠、要”的消极方式,未能积极整合社区内的各类资源(如驻区单位、企业的资金、场地支持)、开拓多种社区文化资金筹集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努力实现社区文化建设的社会化运作机制。社区文化建设中政府投资一元独大的局面,导致政府对社区文化建设的投资多少取决于政府层面对社区文化的认识。有些领导未能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来认识和重视社区文化建设,简单认为社区文化建设对经济发展关系不大,也不能短期就见效果,对社区文化建设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导致基层社区文化建设资金短缺,基础设施严重不足;有些领导将社区文化建设简单化,认为文化建设就是添一些健身器材、盖几间文体活动室的事情,导致社区文化基础设施单一、重复,文化设施利用率低。我国城市社区居民对社区文化的需求不断增强,社区文化建设的进程也在不断加快,而政府一元独大的投资模式越来越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社区文化管理资金的需求,改革投资模式势在必行。(三)工作队伍结构不合理,人才匮乏社区文化建设是我国文化建设的重要基础之一,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文化人才队伍是搞好社区文化建设的必要条件。近年来,各地在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培育基层文化人才队伍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种种原因,社区文化人才队伍的建设还不能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主要表现在:第一,社区文化工作者中兼职人员多,专职文化工作者相对缺乏。目前,我国多数社区是由街道办事处1至2位兼职工作人员领导协调社区文化,他们由于工作、时间、精力等多种原因,使得他们很难全身心地投身到社区文化建设中来。同时,由于街道文化干部的待遇偏低,加之工作任务繁杂,不同程度上存在着现有文化管理干部队伍人员不稳定问题。第二,社区文化骨干队伍缺乏。搞好社区文化建设,需要有一支具有较高文化素质和道德水平,同时具有文化专业的一技之长、热心于社区文化的骨干队伍。然而,现实的情况是社区文化建设的骨干力量、各类文化人才普遍较为缺乏,支撑社区文化工作的多数为年纪较大、专业层次偏低的非专业工作人员。且由于开展文化活动和培训的经费不足,社区文化骨干队伍的培养力度不够。这种情况严重地制约了社区文化活动档次和水平的提高。(四)法律法规不健全,缺乏保障社区文化建设不仅关系到社区的和谐,更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社区文化建设除了在管理机制,投资渠道以及工作者队伍建设方面下功夫外,还需要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度条件的保障。政策、法规的支持是实现社区文化管理的坚强后盾,只有在政策法规的保障下,社区文化才有可能实现政府指导下的自治管理。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一部专门针对社区文化管理的法规。首先,在社区文化内容、组织结构、工作人员编制、经费、场地设施、群众文化组织合法地位等诸多方面,都没有明确规定,造成工作无头绪、统计无依据、考核无标准、管理不规范;其次,关于政府对社区文化管理的权利、责任和指导范围也没有给予详细地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给地方政府干预社区文化管理工作制造了机会,导致部分地方政府主管部门随意下派任务,造成社区文化自治管理趋于行政化;再次,对于鼓励社区文化建设社会化运作缺乏相应的政策支持,不利于打破政府投资一元独大、多元弱小的局面,更不利于多重管理主体的培育。三、推进我国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对策措施(一)完善社区文化管理机制完善城市社区文化管理机制是推进我国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首要条件。只有理顺政府与社区自治组织在社区文化管理中的关系,明确两者在社区文化管理中的地位及职责分工,才能有效避免目前多数社区出现的文化活动行政化,重形式、轻内容,重过程、轻效果的不良状况,进而真正实现通过社区文化建设将我国广大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第一,明确社区文化建设的主体——社区居民。社区居民参与到社区文化建设的决策、组织、领导、控制等管理的全过程,社区文化才能真正体现本社区的特色,符合本社区居民的物质与精神需求,才是真正的富有生命力的社区文化、群众文化,而不是千篇一律、流于形式的所谓“社区文化”。第二,确保社区居委会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性质,不被行政任务所束缚。社区居民作为社区文化的主体,希望参与到社区文化管理的全过程,但由于其作为一个个单独的个体,无法实现,必须通过社区居民的代表——社区居委会来行使自己管理社区文化的权力,因此,保证社区居委会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性质,明确其在社区文化建设中的地位,理顺社区居委会与政府的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的关系(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之间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而不是上下级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才能有效避免社区居委会疲于应付街道下派的行政任务的情况,进而保障社区文化的发展方向。第三,明确政府在社区建设中是“掌舵者”,但并不是社区文化建设的主体。虽然从对社区文化资源的调配方面看,政府起着主导作用,但随着我国政府职能的不断转变,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应该从过去的“划桨者”变为“掌舵者”,在社区文化建设中起引导作用,为城市社区文化建设把握方向,而不是事无巨细、全盘直接管理。(二)整合城市社区资源,建立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我国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中较为突出的问题是资金短缺。无论是社区文化设施的购置、添加,社区文化场馆的建设、还是文化设施、场馆的管理与维护,社区文化人才的引进、培养都需要资金,而且城市社区居民对文化方面的需求正日益强烈,由此可知,社区文化建设对资金的需求也越来越明显。然而,当前我国城市社区文化投资体系存在的现状则是,一、政府一元独大,资金来源渠道单一;二
本文标题: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意义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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