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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海争端0923108彭国峰、0923107陈亚飞0923124王向东、0923119顾永健0923122黄清、0923103薛飞南海简介南海地理位置南沙群岛丰饶的物产南海的近几十年的状况如今严峻的形式南海地理位置南沙群岛东西宽900多公里,南北长1800多公里,总面积83万平方公里。共有露出水的岛礁230多个。其中最高的岛是黄麻岛,海拔6米,主要大岛有南威岛,建业岛,马欢岛等。南沙群岛丰饶的物产南沙群岛非常美丽富饶,是个聚宝盆。南沙群岛面积极其辽阔,自然资源极其丰富。1、南沙群岛海水水产资源极其丰富,是东南亚最大的渔场,共有1500多种鱼类,全世界独有的鱼类300多种。如果合理利用,每年能捕2000万--3000万吨鱼。2、南沙群岛石油、天然气资源极其丰富,是世界巨型油气田,已探明石油储量350亿吨。3、南沙群岛各种矿产资源相当富有。铁矿、锰结核、水精石等等矿储量巨大。4、南沙群岛风光秀丽、地貌惊险。南沙群岛地貌复杂多样,象个蚂蜂窝,海底象座迷宫,几千年来,一直是海盗的根据地。其中中国海盗一直是南沙群岛的霸王。南海的近几十年的状况五六十年代以前,南中国海沿岸国家从来就没有对我国南海提出领土要求,70年代以后,随着国家海洋意识的增强,随着对南海的认识加深,随着陆地资源逐渐枯竭,南中国海沿岸国家纷纷对我国南海提出领土要求,70年代以后,菲律宾、越南、马来西亚、开始占岛。80年代,印度尼西亚、文莱也趁火打劫,混水摸鱼,向我国南海提出领土要求,并且,利用东盟组织联合起来向我国政府施加压力,促使南沙群岛国际化,使我国南海及南沙群岛问题的解决越来越困难,越来越被动。如今严峻的形式我国在南海占了8个。主要有华阳礁、永署礁、南熏礁。台湾当局占领太平岛。太平岛是南沙群岛中面积最大的岛屿,退潮时,露出水面0.43平方公里。越南占29个,菲律宾占8个,马来西亚占2个。南海问题南海问题的由来中国对南海领土主权的历史依据中国对南沙群岛拥有主权的法理依据中国历史上对南海的主权维护中国在南海问题上的的基本立场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世界上许多国家、国际舆论和出版物承认南沙群岛是中国领土。南海问题的由来国最早发现、命名南沙群岛,最早并持续对南沙群岛行使主权管辖。对此我们有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国际社会也长期予以承认。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发动侵华战争,占领了中国大部分地区,包括南沙群岛。《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及其他国际文件明确规定把被日本窃取的中国领土归还中国,这自然包括了南沙群岛。1946年12月,当时的中国政府指派高级官员赴南沙群岛接收,在岛上举行接收仪式,并立碑纪念,派兵驻守。日本政府于1952年正式表示放弃对台湾、澎湖列岛以及南沙群岛、西沙群岛之一切权利、权利名义与要求,从而将南沙群岛正式交还给中国。对于这一段历史经纬。各国都是十分清楚的。事实上,在此后的一系列国际会议和国际实践中,美国一直承认中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南海问题的由来战后相当长时期内,并不存在所谓的南海问题。南海周边的地区也没有任何国家对中国在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行使主权提出过异议。越南在1975年以前明确承认中国对南沙群岛的领土主权。菲律宾和马来西亚等国在70年代以前没有任何法律文件或领导人讲话提及本国领土范围包括南沙群岛。美国与西班牙1898年签订的巴黎条约和1900年签订的华盛顿条约曾明确规定了菲律宾的领土范围,但并未包括南沙群岛。1953年菲律宾宪法、1951年菲美军事同盟条约等也对此作了进一步确认,而马西亚只是到了1978年12月,才在其公布的大陆架地图上将南沙群岛的部分岛礁和海域标在马来西亚境内。南海问题的由来不少国家政府和国际会议的决议也承认南沙群岛是中国的领土。例如,1955年在马尼拉召开的国际民航组织太平洋地区航空会议通过的第24号决议,要求中国台湾当局在南沙群岛加强气象观测,会上没有任何一个代表对此提出异议或保留。许多国家出版的地图也都标注南沙群岛属于中国。例如,日本1952年由外务大臣冈崎胜男亲笔推荐的《标准世界地图集》,以及1962年由外务大臣大平正芳推荐出版的《世界新地图集》,1954年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出版的《世界大地图集》,1956年英国出版的《企鹅世界地图集》,1956年法国出版的《拉鲁斯世界与政治经济地图集》等都明确标注南沙群岛属于中国。越南1960年、1972年出版的世界地图及1974年出版的教科书都承认南沙群岛是中国领土。二十世纪以来,许多国家权威性百科全书,如1963年美国出版的《威尔德麦克各国百科全书》,1973年的《苏联大百科全书》和1979年日本共同社出版的《世界年鉴》都承认南沙群岛是中国领土。南海问题的由来70年代开始,越、菲、马等国以军事手段占领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在南沙群岛附近海域进行大规模的资源开发活动并提出主权要求。对此中国政府一再严正声明,这些行为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严重侵犯,是非法的、无效的。这些国家的所谓法律依据是根本站不住脚的。中国对南海领土主权的历史依据中国人民对南海诸岛的最早发现可以上溯到汉朝。东汉杨孚《异物志》有涨海崎头,水浅而多磁石的记载。这里的涨海是当时中国人民对南海的称呼,崎头则是当时对包括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在内的南海诸岛的岛、礁、沙、滩的称呼。三国东吴将领康泰所著《扶南传》不仅提到了南沙群岛,而且对其形态描述道:涨海中,到珊瑚洲,洲底有盘古,珊瑚生其上也。唐宋年间,许多历史地理著作将西沙和南沙群岛相继命名为九乳螺洲、石塘、长沙、千里石塘、千里长沙、万里石塘、万里长沙等。宋元明清四代,以石塘、长沙为名记述南海诸岛的书籍多达上百种。元代,对南海诸岛地理位置的记载更为详细。汪大渊所著《岛夷志略》中有万里石塘,由潮洲而生,迤逦如长蛇,横亘海中......原其地脉。历历可考。一脉至爪哇,一脉至渤泥及古里地闷,一脉至西洋遐昆仑之地。其中万里石塘指包括今南沙在内的南海诸岛。明代《混一疆理历代国都之图》中标有石塘、长沙和石塘。从图中标绘的位置看,后一个石塘是今南沙群岛。清代《更路簿》记载了中国海南岛渔民所习用的南沙群岛各个岛、礁、滩、洲的地名具体方位,其中南沙计73个地名。中国对南沙群岛拥有主权的法理依据一、大量翔实的中外史料对中国人民最早发现、命名南沙群岛提供了丰富的证据。早在二千年前的汉代,中国人民在长期的航海和生产实践中发现了南沙群岛。这在东汉杨孚《异物志》、三国时万震的《南国异物志》、东吴将领康泰的《扶南传》等书里均有记载。这些记载是中国人民对自己居住和生产经营的土地的认识,在国际法上具有重要意义。从国际法发展的过程来看,古代中国对南海群岛的发现足已证明中国对南沙群岛享有无可争辩的领土主权。南沙群岛不是无主地,而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任何其他国家都无权以任何名义改变南沙群岛属于中国这一法律地位。中国对南沙群岛拥有主权的法理依据二、中国人民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的开发经营以及中国政府对南沙群岛的实际管辖进一步加强了中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中国人民在发现南沙群岛后,最迟自唐宋以来就一直在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从事捕捞、种植等生产经营活动。晋代的斐渊在《广州记》中对中国渔民在南海捕鱼和采珊瑚作了记录。明清以来,海南岛文昌、琼海的渔民经常于每年冬季利用东北信风南下至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捕捞水产,至第二年台风季节到来之前利用西南信风北返。中国渔民在南沙群岛居住并从事捕捞、种植等生产活动,从自发到有组织,得到中国政府的准许和支持。即使南沙群岛在古代不适宜居住,仍有中国渔民长年居住于南沙群岛。在漫长的历史中,中国人民常年往来于中国海南岛、广东省与南沙群岛之间生产经营,并向中国政府缴税纳赋。中国对南沙群岛拥有主权的法理依据三、中国政府对南沙群岛行使管辖还表现在一系列持续和有效的政府行为。自唐贞元以来,中国已将南沙群岛列入了中国的版图,至明、清则进一步明确了这一点。大量的中国官方文件、地方志和官方地图都记载了中国历代政府对南沙群岛的管辖,并将其列入中国的领土范围。直至本世纪初,中国政府一直在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对南沙群岛行使着和平管辖。中国历史上对南海的主权维护(一)本世纪初以来,历届中国政府都持续不断地维护中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20世纪30年代,法国曾侵占南沙群岛的九个小岛,中国政府及时进行了外交交涉,中国渔民进行了有组织的抵抗。民国时期,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维护主权的措施,如给在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作业的中国渔民和渔船发放中国国旗,组织对南沙群岛的历史和地理调查,由政府地图出版审查机构重新命名和审定南海诸岛包括南沙群岛的群体和个体名称等。中国历史上对南海的主权维护(二)二战期间,日本侵占了中国的南沙群岛。中国为收复被日本占领的南沙群岛进行了不懈努力。1943年中美英三国《开罗宣言》宣布,此次战争的宗旨之一是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国。当时的南沙群岛被日本划归台湾管辖,《开罗宣言》要求日本归还的中国领土当然包括南沙群岛。1945年《波茨坦公告》再次确认了中国收复失地的立场。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精神,中国于1946年收复南沙群岛,同时以一系列法律程序向全世界宣告中国恢复行使对南沙群岛的主权,包括举行接收仪式和派兵驻守,绘制南沙群岛地图,重新命名南沙群岛及其群体和个体的名称,编写和出版最早的南沙群岛地理志。中国历史上对南海的主权维护(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南沙群岛先后被划归广东省和海南省管辖,中国政府一直坚持并采取实际行动积极维护对南沙群岛的主权。中国历史上对南海的主权维护(四)综上所述,中国政府对南沙群岛享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有的国家声称南沙群岛在其大陆架或专属经济区内,并据此主张对南沙群岛的主权。根据国际法和海洋法,领土主权是海洋权益的基础,海洋权益是从领土主权派生出来的。任何国家都不能将海洋管辖权扩展到别国的领土上,更无权以主张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为由侵占他国领土。总之,任何国家对南沙群岛岛礁的军事占领或其它行动,都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侵犯,在国际法上都是非法和无效的,不构成主张领土要求的依据,也不能改变中国对南沙群岛拥有主权这一无可争辩的法律事实。中国在南海问题上的的基本立场中国政府一贯主张以和平方式谈判解决国际争端。根据这一精神,中国已同一些邻国通过双边协商和谈判,公正、合理、友好地解决了领土边界问题。这一立场同样适用于南沙群岛。中国愿同有关国家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和现代海洋法,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和法律制度,通过和平谈判妥善解决有关南海争议。这已明确写入1997年中国-东盟非正式首脑会晤发表的《联合声明》中。中国政府还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主张,愿意在争议解决前,同有关国家暂时搁置争议,开展合作。中国政府不仅是这样主张的,也是这样做的。近些年来,中国与有关国家就南海问题多次进行磋商,交换意见,达成了广泛共识。中菲、中越、中马等国的双边磋商机制正在有效运行,对话取得不同程度的积极进展。在中国-东盟高官磋商、中国-东盟对话会中,双方也就南海问题坦诚交换意见,一致赞同以和平方式和友好协商寻求问题的妥善解决。中国在南海问题上的的基本立场我国主张有关各方在南沙问题上采取克制、冷静和建设性的态度。近些年来,越南、菲律宾等出兵强占南海一些无人岛礁,摧毁中国在南沙无人岛礁所设主权标志,抓扣或以武力驱赶我在南海作业的渔民,对此,中方始终坚持通过外交渠道,以和平方式与有关国家商讨解决有关问题。这充分体现了中国维护地区稳定和双边友好关系大局的诚意。中国高度重视南海国际航道的安全畅通。中国维护南沙群岛的主权和海洋权益并不影响外国船舶和飞机根据国际法所享有的通行自由。事实上,中国过去从未干预过外国船舶和飞机在此地区的通行自由,今后也不会这样做。中国愿同南海沿岸国家一道,共同维护南海地区国际航道安全。南海问题是中国与有关国家间的问题。中国政府一贯主张通过双边友好协商解决与有关国家之间的分歧。任何外部势力的介入都是不可取的,只能使局势进一步复杂化。中国与有关国家完全有能力、有信心妥
本文标题:中国南海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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