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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培训二O一二·五内容提纲制度框架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开立使用变更撤销年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违规行为案例分析制度框架部门规章:《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规范性文件:《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银发[2005]第16号)《关于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6]71号)《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业务处理办法》(银发[2007]第74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分类:基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核准:《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条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QFII专用存款账户实行核准制度,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核发开户许可证。但存款人因注册验资、增资验资需要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除外。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备案: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非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实行备案制度,开户银行按规定向人民银行备案。生效日: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存款人在同一银行营业机构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后重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重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除外。(核准类账户的开立日期以中国人民银行的核准日期为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现金管理:不得存取现金的账户;不得支取现金的账户;可以支取现金的账户,但须经人民银行批准;可以支取现金的账户,须按现金管理规定办理异常支付申报:对账户使用进行监督,对可疑支付按规定人民银行程序及时报告账户开立(使用)—基本存款账户单位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是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QFII专用存款账户除外)、临时存款账户(临时机构临时存款账户除外)开立的前提。单位存款人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可开立在注册地或经营地。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以基本存款账户为龙头,存贮存款人的所有银行账户信息,对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实施有效的监控和管理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账户开立(使用)—基本存款账户分类应出具的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代理人身份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非企业法人企业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机关和事业单位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证明非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批文或登记证书团级(含)以上军队、武警部队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军队军级以上单位财务部门、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社会团体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组织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异地常设机构驻在地政府部门批文或派出地政府部门证明文件外国驻华机构外国驻华机构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外资企业驻华代表处、办事处国家登记机关颁发的登记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隶属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相关批文其他组织主管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出示的证明账户开立(使用)—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的,还需要出具税务登记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无法取得税务登记证的,在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可不出具税务登记证,但应出示证明其无需办理税务登记证的文件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赋码范围之内的存款人,还应出具组织机构代码证(四川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15-1号]。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出具的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上,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可以分别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外地常设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出具其驻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对于已经取消对外地常设机构审批的省(市),外地常设机构应出具派出地政府部门的证明文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账户开立(使用)—一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没有数量限制;不能在存款人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指同一营业机构)开立;不得办理现金支取。分类应出具的开户文件借款需要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借款合同其他结算需要有关证明账户开立(使用)—专用存款账户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体现专户存储、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专业监督的指导思想一是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需要专项管理的资金,如预算外资金、粮棉油收购资金、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社会保障资金等二是具有专项投资用途的资金,如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信托基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等三是其他需要专设账户管理的资金,如金融机构存放同业、党团工会的组织机构经费等账户开立(使用)—专用存款账户资金性质应出具的开户文件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主管部门批文财政预算外资金财政部门的证明粮、棉、油收购资金主管部门批文证券交易结算资金证券公司或证券管理部门的证明期货交易保证金期货公司或期货管理部门的证明信托基金相关证明文件,一般为信托产品计划书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双方签署的资金存放协议单位银行卡备用金银行卡章程规定的有关证明资料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有关的证明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机构经费该单位或有关部门的批文或证明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法规、规章或政府部门有关文件账户开立(使用)—专用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的账户名称可以为单位名称后加内设机构(部门)名称或资金性质,但预留签章应与专用存款账户名称一致。分类应出具的开户文件单位名称后加内设机构(部门)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专用专用存款账户的资金性质证明文件、内设机构(部门)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单位授权该内设机构(部门)开户的授权书单位名称后加资金性质专用存款账户的资金性质证明文件本地建筑施工单位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账户开立(使用)—专用存款账户需要明确的是:可以开立专用账户的资金必须是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而不是存款人自认为应专项管理的资金,应出具有关法规、规章或政府部门的有关文件存款人凭《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同一证明文件,只能开立一个专用存款账户(《实施细则》第14条)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还需要出具其财政主管部门同意其开立账户的批文批复按照《工会法》成立的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工会组织,可凭登记证书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工会组织,应按照《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开立专用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可为单位名称加资金性质,即单位名称后加“工会”字样。账户开立(使用)—专用存款账户账户分类用途单位银行卡备用金资金由基本存款账户转入,且不得办理现金收付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信托基金不得支取现金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报当地人民银行批准后可支取现金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党、团、工会经费本地建筑施工单位可以支取现金,但应符合国家现金管理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其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其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可以支取现金,但应符合国家现金管理账户开立(使用)—临时存款账户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设立临时机构、从事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增资)验资,可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异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的账户名称可以为异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名称后加项目部名称,但预留签章应与临时存款账户名称一致。账户开立(使用)—临时存款账户分类应出具的证明文件开立个数备注临时机构驻在地主管部门同意设立临时机构的批文1个不得开立其他银行结算账户可支取现金,但应符合国家现金管理异地临时经营活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正本、临时经营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的批文1个可支取现金,但应符合国家现金管理异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正本或其隶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正本、安装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根据合同个数开立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以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名称后加项目部名称开立临时存款账户时,应出具有关证明文件、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项目部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授权该项目部开户的授权书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机构在境内从事经营活动政府有关部门的批文1个可支取现金,但应符合国家现金管理注册验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1个不核准也不备案增资、验资期间只收不付增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1个账户变更管理核准类账户:存款人申请变更基本存款账户、临时机构临时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银行应在接到变更申请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存款人的《变更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开户许可证(原开户许可证遗失的,存款人应登报挂失并出具遗失证明,载明“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自负”)以及有关证明文件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申请核准。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非临时机构临时账户的存款人可申请变更账户名称、资金性质、原开立该账户提供的证明文件、内设部门或项目部相关信息。申请开立、变更基本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均需要在系统中录入待核准信息后将相应的纸质资料提交人民银行。账户变更管理核准类账户:因存款人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名称、存款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变动导致预算单位专用账户、非临时机构临时账户原核发的开户许可证记载的存款人名称、账户名称、存款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与系统存储的信息不符的,存款人应申请对该账户原核发的开户许可证进行补(换)发。非核准类账户:一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只能申请对证明文件(贷款合同或者其他结算需要的证明)进行变更。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可申请变更账户名称、原开立该账户提供的证明文件、内设部门相关信息进行变更。账户销户管理核准类账户:存款人申请撤销基本存款账户、预算管理单位专用存款账户、(临时机构、非临时机构)临时存款账户,符合销户条件的,开户银行应将相关资料递交中国人民银行审核,待中国人民银行核准通过后进行撤销处理。非核准类账户:存款人申请撤销一般存款账户、非预算管理单位专用存款账户,符合销户条件的,开户银行应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撤销手续,并于撤销银行结算账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久悬账户管理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办法》第56条)对于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应撤销而未办理销户手续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银行应通知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一年以上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欠有银行贷款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也可作为久悬银行账户纳入账户管理系统管理(银发[2006]71号)。2012年度账户年检工作年检依据:《账户管理办法》第62条:银行应对已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实行年检制度,检查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的合规性,核实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开
本文标题: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业务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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