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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小发〔2009〕16号签发人:谭英平重庆市万州区天城中心小学关于岗位设置竞聘上岗材料报批的请示万州区人事局:根据《关于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8〕2号)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规定》的通知》(渝人发〔2008〕(141号),万州区人事局等有关文件的规定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借鉴有关可行的经验,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激励奋发努力”、“智慧工作”为原则。经过行政分工形成初稿(08暑期),经学校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形成讨论稿(08暑期)。“分校点教师讨论提出书面反馈意见”(2008年9月)、“职代会答疑讨论通过”(2008年9月)四个阶段形成了《天城小学岗位竞聘量化方案》、《天城小学岗位竞聘实施程序及要求》。2009年2月82日学校岗位设置竞聘领导小组讨论酝酿形成了《天城小学岗位说明书》,并于2009年2月15日召开职代会讨论通过;2009年4月12日,岗位设置领导小组讨论形成了《天城小学岗位聘用等级条件》,并于2009年4月15日学区教职工大会上讨论通过。关于上述岗位设置的系列材料,于2009年4月20日全学区教职工签字表决,参与表决的有121人,同意的有92人,不同意的有29人。2009年5月15日,全学区教职工集中学习传达了万教人〔2009〕17号、18号文件和上级有关工作会的精神,并通过了《天城小学岗位竞聘述职评价章程》。有关岗位设置竞聘宣传、学习、准备工作全部完成,现将天城小学岗位设置的《天城小学岗位聘用等级条件》、《天城小学岗位说明书》、《天城小学人员聘用实施方案》送予你局,批准实施。特此请示。附件1:天城小学岗位聘用等级条件附件2:天城小学岗位说明书附件3:天城小学人员聘用实施方案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八日主题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材料报批请示抄送:万州区教委万州区天城中心小学办公室2009年5月18日制3附件1-1:天城小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等级条件一、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等级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包括严重的教学事故)行为;2.职业道德考核达合格以上,安全工作达标;3.首次聘任普通话、计算机、外语、学历以评审资格时的要求为准;4.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5.近3年年度考核达称职及以上6.继续教育学分符合相关规定;7.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8.近三年,常规工作学年检查评比达良好以上,并至少有二年为优秀(领导管理者民主测评在良好以上,并至少有二年为优秀);9.任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或中层以上管理工作)六年以上,且担任过四届及以上毕业班语文或数学教学工作(或组织过5次以上学校大型活动);10.教龄满15年及以上;11.具备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的履职能力;1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二)优先条件(量化分值相同的情况下,先比较第一项,依次类推)41.临近退休或任现职年限长的优先;2.任班主任或学校中层以上管理工作年限多的教师;3.获优秀教师等级高者或次数多的教师;4.优秀班主任(德育工作者、教研先进个人、指导学生获奖)等级高或次数多的教师;5.论文获奖或赛课获奖等级高或次数多的教师;6.近三年年度考核优秀次数多的教师;7.近三年常规考核优秀次数多的教师;8.正任两个主要学科全学段的教学工作,能兼任2—3个综合学科的教师。二、专业技术八级岗位等级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包括严重的教学事故)行为;2.职业道德考核达合格以上,安全工作达标;3.首次聘任普通话、计算机、外语、学历以评审资格时的要求为准;4.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5.近3年年度考核达称职及以上6.继续教育学分符合相关规定;7.具备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聘任中级专业技术九级岗位满3年可聘用八级岗位,首次聘用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可聘用八级岗位;8.近三年,常规工作学年检查评比达良好以上,并至少有一年为优5秀(领导管理者民主测评在良好以上,并至少有一年为优秀);9.任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或中层以上管理工作)五年以上,且担任过三届及以上毕业班语文或数学教学工作(或组织过5次以上学校大型活动);10.教龄满15年及以上;11.具备专业技术八级岗位的履职能力;1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二)直接聘用条件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不受基本任职年限的限制直接聘用八级岗位:(1)“五一”劳动奖章或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2)重庆市特级教师或重庆市名师;(3)区级及以上学术和技术带头人;(4)获得教育部与人事部联合表彰或教育部教师节表彰者;(5)获得市委、市政府教师节表彰者;(6)重庆市杰出专业技术人才;(7)重庆市优秀中青年人才;(8)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或市、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或区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9)出版专业著作(独著或本人撰稿5万字及以上),同时在有国际统一刊号(ISSN)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和在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出版专业著作(独6著或本人撰稿5万字及以上),同时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委托教科(院)所组织的国际学术会议宣读论文1篇及以上和全国性学术会议宣读论文2篇及以上;(10)同时具备五级岗位破格聘用条件三条及以上者。(三)破格聘用条件聘任中级职务满三年,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三条及以上者,在八级岗位空缺数额内,可破格聘用八级岗位:(1)获得区委、区政府教师节表彰者;(2)获得市教委与市人事局联合表彰或市教委综合表彰者(与教育教学相关);(3)获得重庆市名师提名奖、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骨干校长、万州区优秀青年人才之一者;(4)在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委托组织的全区(全市、全国)性赛课活动中,上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观摩课获区级一等奖及以上者;(5)获得区级及以上政府颁发的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等级奖及以上的主研人员;(6)在教育教学研究中,提出了有一定学术价值的理论和观点,或创立了新的教学模式和方法,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颁发的“中小学优秀教改成果”、“基础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或获得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颁发的“教育教学改革”、“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的主研人员或主要作者;7(7)参与编写的教材,经市级及以上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正式使用者;(8)出版专业著作(独著或本人撰稿3万字以上),同时在有国际统一刊号(ISSN)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和在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9)市(部)级及以上新产品奖、设计奖等奖项之一的主要获得者以及取得市(部)级及以上个人专利技术者(须与从事专业相关)。(四)优先条件(量化分值相同的情况下,先比较第一项,依次类推)1.临近退休或任现职年限长的优先;2.任班主任或学校中层以上管理工作年限多的教师;3.获优秀教师等级高者或次数多的教师;4.优秀班主任(德育工作者、教研先进个人、指导学生获奖)等级高或次数多的教师;5.论文获奖或赛课获奖等级高或次数多的教师;6.近三年年度考核优秀次数多的教师;7.近三年常规考核优秀次数多的教师;8.正任两个主要学科全学段的教学工作,能兼任2—3个综合学科的教师。三、专业技术九级岗位等级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包括严重的教学事故)行为;82.职业道德考核达合格以上,安全工作达标;3.首次聘任普通话、计算机、外语、学历以评审资格时的要求为准;4.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5.近3年年度考核达称职及以上;6.继续教育学分符合相关规定;7.具备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聘用十级岗位满2年可聘用九级岗位;8.近三年,常规工作学年检查评比达良好以上,(领导管理者民主测评在良好以上);9.任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或中层以上管理工作)四年以上,且担任过二届及以上毕业班语文或数学教学工作(或组织过4次以上学校大型活动);10.教龄满12年及以上;11.具备专业技术九级岗位的履职能力;1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二)直接聘用(1)学校具备直接聘用八级岗位条件者多于本学校(单位)八级岗位数额的,竞聘后未聘八级岗位者,可以直接聘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2)具备直接聘用八级岗位条件者,但学校(单位)最高等级只设置为九级岗位的,可以不受基本任职年限的限制直接聘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3)同时具备八级岗位破格聘用条件三条及以上者,可以不受基本9任职年限的限制直接聘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三)优先条件(量化分值相同的情况下,先比较第一项,依次类推):1.临近退休或任现职年限长的优先;2.任班主任或学校中层以上管理工作年限多的教师;3.获优秀教师等级高者或次数多的教师;4.优秀班主任(德育工作者、教研先进个人、指导学生获奖)等级高或次数多的教师;5.论文获奖或赛课获奖等级高或次数多的教师;6.近三年年度考核优秀次数多的教师;7.近三年常规考核优秀次数多的教师;8.正任两个主要学科全学段的教学工作,能兼任2—3个综合学科的教师。四、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等级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包括严重的教学事故)行为;2.职业道德考核达合格及以上;3.首次聘任普通话、计算机、外语、学历以评审资格时的要求为准;4.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5.年度考核达称职及以上;6.继续教育学分符合相关规定;7.具备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08.具备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位的履职能力;9.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等级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包括严重的教学事故)行为;2.职业道德考核达合格以上,安全工作达标;3.首次聘任普通话、计算机、外语、学历以评审资格时的要求为准;4.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5.近3年年度考核达称职及以上6.继续教育学分符合相关规定;7.具备小学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聘用十二级岗位满2年可聘用十一级岗位;8.常规工作学年检查评比达良好以上;9.任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或中层以上管理工作)3年以上;10.能胜任一个主要学科全学段的工作;11.教龄满6年及以上;12.具备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的履职能力;1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二)优先条件:1.临近退休或任现职年限长的优先;2.任班主任或学校中层以上管理工作年限多的教师;3.获优秀教师等级高者或次数多的教师;114.优秀班主任(德育工作者、教研先进个人、指导学生获奖)等级高或次数多的教师;5.论文获奖或赛课获奖等级高或次数多的教师;6.近三年年度考核优秀次数多的教师;7.近三年常规考核优秀次数多的教师;8.正任两个主要学科全学段的教学工作,能兼任2—3个综合学科的教师。六、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等级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包括严重的教学事故)行为;2.职业道德考核达合格以上,安全工作达标;3.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4.近3年年度考核达称职及以上;5.继续教育学分符合相关规定;6.具备小学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7.具备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的履职能力;8.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12附件1-2:天城小学管理岗位聘用等级条件一、管理七级岗位等级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2.职业道德考核达合格及以上,安全工作达标;3.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达称职及以上;5.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6.取得七级职员职务资格;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8.近三年,领导管理者民主测评在良好以上;(管理者)9.具备管理七级岗位的履职能力。(二)优先条件(量化分值相同的情况下,先比较第一项,依次类推):1.临近退休或任现职年限长的优先;2.获得大专及以上学历;二、管理八级岗位等级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2.职业道德考核达合格及以上,安全工作达标;3.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13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达称职及以上;5.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6.取得八级职员职务资格;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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