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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卫生保健制度1.认真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按章办事。2.每学期(学年)卫生工作要有计划,有检查评比,有总结汇报。3.做好学生眼保健工作,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指导、督促学生认真做好眼保健操。4.学校应配备可以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医疗用品、药品对学生的外伤能及时处理。5.搞好学生的每年体格检查,建立和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建立学生病假、因病缺课登记制度。6.建立传染病上报制度,发现疫情,立即上报当地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并及时做好消毒、隔离和转诊工作,严防扩散传染。7.认真开展健康教育,上好健康教育课,向少年儿童传授卫生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定期举办卫生讲座和学生健康咨询活动,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8.做好卫生宣传工作,每学期出关卫生保健教育。9.室内外卫生打扫工作做到每日两小扫,每周进行一次个人卫生检查,并及时评分,公布成绩,对卫生好的班级和部门要给予表扬、鼓励。10.学校要健全晨检制度,坚持对学生实行晨检制度,发现学生有身体发热不适现象,应密切注意观察(有无传染病现象)并及时通知家长送往医院检查,。11.督促学生搞好个人卫生,从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常剪指甲.勤洗手、勤洗头、勤洗澡、勤换衣。12.抓好学生饮食卫生,认真落实好食堂各项制度,确保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危房报告制度校舍的安全状况是动态变化的,为确保校舍正常安全使用,制定危房报告及消除制度:1.建立健全校舍安全制度,对学校危房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避险,早改造。学校要加强对校舍的日常维修和管理,有专人负责校舍安全,并明确职责,强化日常安全检查。2.每年利用两个假期组织有关人员对辖学校进行安全检查和危房鉴定,对发现有安全隐患的校舍要进行全面细致的鉴定,切实做到经常检查,定期养护,及时维修,确保校舍安全使用。严禁学生在危房里上课,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3.建立校舍险情紧急处理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避险、排险,确保有了险情能立即启动险情紧急处理预案。4.增强防患意识,做好校舍的安全和在建项目的质量复查工作,做到复查不留死角。对查出的危房及时进行维修。坚持做到“四全一长一究”,即:全年四次全面检查,春季开学、秋季开学前进行全面检查,夏季汛期、雨季天气、台风到来前进行全面检查;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校舍安全实行责任追究制。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1.学校建立校长负责制,成立预防传染病应急处理小组。2.学校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及岗位制度。3.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4.加强晨检,发现可疑病人或传染病疫情及时报告区教育局、区疾控中心5.加强健康教育,对班主任进行医学培训,密切关注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保健教师反映,避免造成传染病进一步的蔓延。6.学校卫生室按规定定期消毒。7.应急小组成员、志愿者及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1、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食物中毒或其他传染性疾病发生。2、学校食堂、商店要依法申领《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其他相关证件,并按时年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3、食堂、商店从业人员要持有身体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做好日常体检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衣帽穿戴整洁,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4、食堂、商店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5、学校生活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用水卫生标准。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有切实有效的除害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8、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票索证建台账和食品留样制度,并落实专人管理。校舍、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单位安全设施、设备管理部门是管理和维修的主要责任人,使用人是具体管理及维护使用的直接责任人,二者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安全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及保养维护工作。2、发现校舍、安全设施、设备出现损坏、故障或不安全因素,管理部门和使用人要立即检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如需大范围、彻底性的维修,要立即停止使用,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主管部门要同时作出全面维修计划,限期解决;如有报废或丢失,要及时查明原因并上报相关部门予以解决。所有安全设施、设备的检修、维修都要落实专人负责,修检方案要存档备案。3、所有校舍、安全设施、设备由单位统一指挥管理,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支配。使用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要交还一切所使用的安全设施、设备。4、校舍、安全设施、设备的安装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使用人要正确、规范操作,并做好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5、凡属人为因素造成校舍、安全设施、设备损坏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经济和行政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学校门卫安全管理制度1、门卫人员必须着装上岗,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2、门卫人员要对校外来人、来客详细盘查,认真审验有效证件和随身携带物资,经学校领导或校保卫部门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开门进入。机动车进入学校必须按指定路线和地点减速慢行。禁止在校内骑自行车。3、任何携带物资出校人员,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4、外来人员会见学生要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在门卫等候。5、严禁小摊小贩滞留校门附近或进入校园叫卖东西。6、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室、实验室、电教室防盗门的关锁、用电设备是否关闭、火炉是否熄火等。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1、档案室是机关团体及学校党政文书资料、人事档案保存使用的场所,列为单位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应特别做好安全工作。2、档案室是机密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3、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4、档案室应通风、透气、干燥,做好防湿、防虫蛀的工作。5、室内消防器材、报警设备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6、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7、门窗坚固防盗,工作人员随手关窗锁门,假期、节日要特别加强看护,确保安全。学校安全保卫制度为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保护人民财产不受损失,加强对学校各个方面的安全保卫工作,经学校研究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具体措施如下:一、由学校安排安全保卫工作,协调有关方面人员,加强对校内安全保卫的联络网。在思想上重视安全保卫工作。二、采取人防、物防、校防三大防线,保证我校内安全无误,通过责任落实人的具体措施,建立人防,安装摄像探头、红外探头、防盗门窗等物防,从思想上,技术上要求,如何操作和利用设施和设备达到校防的目的。三、建立门卫保安制度,教师担任门卫值勤,按制度值勤,24小时看守门卫,双休日另行安排干部大楼值班,白天老师轮流不间断值勤,节假日作特别检查和记录。四、定期召开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找差距,总结经验,做到安全保卫工作万无一失。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树立全员护校的思想,保证学校师生、财产的安全。实行二十四小时保安轮值制。外来人员进入校门要审查登记,未经批准,学校财物不得带出学校,上课时间,学生未经老师同意不得出校门口,建立保安定时巡逻制度,放学后保安员负责对各层楼、校园巡逻一次,晚上每半小时对校园巡逻一次。大门、楼梯铁门定时开关。上课时间和静校时间,不准外来人员到校活动。静校后教职工上楼办公室要登记,交负有财产保管责任。各科室落实财物保管责任人,每天下班前检查财物和关好门窗。学生放学时,值日教师,保安员做好护路队工作,保证学生安全。保安员和体育教师要经常检查学校设施,保证学生活动安全。放寒暑假,组织由行政、教师、保安、工人组织的轮值护校。学校定期开展防风、防盗、防潮、防火、防毒等安全教育。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4、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5、学生宿舍实行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6、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热毯、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7、任何人不准私移乱动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无故损坏严加处理。水房安全管理制度1、水房是学校师生教学、生活用水的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做好管理工作。2、严格实行值班、定期检查制度,常年保证机械运行性能良好,确保学校供水正常,预防停水事故的发生。3、严格门禁制度。非工作人员不准私自入内,不准他人随便摆弄供水设备,注意保养、爱护公物。4、工作人员要时刻保持水房环境整洁有序,门窗防护设施完好。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学校用电由后勤总务部门责成专人,负责统一管理。2、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更换,防止由于短路、超负荷、线路老化等引起火灾事故。3、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路。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安装电源线路的,必须提前报请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并由学校后勤总务部门统一安排电力资质人员进行设计、施工,否则,一切安全事故责任自负。4、加强学校机电房、电表箱、漏电保护箱管理,做到专人管理,长期上锁,并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同时,要加强学校电气设施和器材的安全管理,规范遵守用电操作规程,严防任何触电和火灾事故发生。5、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关闭电源,停止操作,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禁止学生宿舍使用电炉、电热毯、充电器等设施。6、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发生的突发事件、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一、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二、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按《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一)火灾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二)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匪警电话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三)食品中毒事故。学校发生
本文标题:学校各类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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