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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时代国家审计的经济监督功能研究经济监督功能是国家审计的首要功能,站在新时代的历史起点上,党和国家对审计机关的经济监督功能赋予了新的期待和更高的要求。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明确作出成立中央审计委员会、优化整合审计署职能、将其他部门的相关的经济监督功能并入审计机关等一系列重大改革部署,进一步提升了国家审计经济监督功能的整体性和权威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可见,准确把握和充分发挥国家审计的经济监督功能,对于推进新时代审计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正确认识经济监督功能的历史逻辑和现实逻辑根据社会学中的功能主义理论,任何一种社会现象都有其重要的功能。审计功能是由审计本质决定的,审计功能是对审计本质的反映,体现了国家治理的客观需求。传统审计界对审计功能的观点,主要有两种,即“单一功能论”和“多功能论”。前者认为审计只有一项功能,即经济监督,后者认为审计具有经济监督、经济评价、经济鉴证等功能,且经济监督为基本功能。对于审计监督的首要功能是经济监督的认识不仅在理论界存在共识,也是历史逻辑和现实逻辑的有机统一。(一)从国家审计发展史来看,国家审计一直聚焦经济监督。不同国家在不同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审计制度安排是不同的,审计在—2—经济社会发展中承担的责任和发挥的作用,以及审计工作的表象具有很大差异。但值得关注的是,在各历史时期,基于国家治理的需求和审计监督自身属性特征,国家审计一直高度聚焦经济活动和经济责任。从我国国家审计制度发展进程来看,官计和上计制度时期,审计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稽查考核官吏财经方面的政绩和经济责任。比部和三司审计时期,审计机构一方面实行成熟的财务勾检制度,对财政财务收支进行账簿勾检审核,加强财务管理。另一方面加强对中央百官和地方各级政权的财经法纪和经济责任监督。科道审计时期,实行监审合一制度,审计机构除纠察百官和州县外,还巡盐、马、漕,查算钱粮,明清时期还专门设立负责专项财经活动监督的专职御史,对财经活动、财政管理等开展审计。从世界各国国家审计发展史来看,奴隶制度下的古埃及、古罗马和古希腊时代,审计人员就以听证(Alldt)的方式,对掌管国家财物和赋税的官吏进行考核,对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此后各历史阶段,均有审计机构或具有审计性质的机构对政府财政财务收支、财政预算法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如拿破仑一世创立的审计法院,英国建立的王室财政审计制度等。近年来,世界各国最高审计机关和国际审计组织对审计对象和内容的认识更趋于一致。世界审计组织第9届大会通过的利马宣言更明确指出,监督责任当局恰当有效使用公共资金是设立审计机关的主要任务。(二)从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部署要求来看,国家审计一直高度重视发挥经济监督功能。—3—1982年宪法确立审计制度以来,国家审计的对象和内容一直以经济活动和经济责任为主。宪法第91条规定,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法将“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作为立法目的,并结合审计法实施条例细化规定了审计机关对相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从法定审计职责范围来看,明确了审计对象和内容应当聚焦经济范围,以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等经济事项为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提出了一系列新部署和新要求。《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中提出“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中办发[2015]58号)再次明确“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三)新时代对国家审计更好发挥经济监督功能提出了更高要求。党的十九大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强调,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了新时代,其基本特征就是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改革审计管理体制”,在十三—4—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提出了“优化审计署职责,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重大项目稽查、财政部的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的职责划入审计署,构建统一高效审计监督体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提出要“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并在中央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中强调了“审议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的经济监督职能。可以看出,新的时代特点、新的政策思路和新的历史使命对审计机关在经济监督方面的功能赋予了更重要的使命,将其他部门相关的经济监督功能并入审计机关,加大审计资源统筹整合力度,减少职责交叉分散,避免重复检查和监督盲区,增强了审计机关在经济监督方面的权威性和整体性。更加有利于审计机关充分发挥新时代国家审计经济监督功能,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眼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二、准确认识国家审计经济监督功能的内涵和边界从系统论来看,任何一个系统的有效运行都需要各组成部分各司其职、各尽其能、相互协调统一。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指出,要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这就要求审计机关既要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增强审计监督的整体性和统筹度,—5—又要明确职能边界,减少职能交叉重复和监督盲区,真正实现全面覆盖、权威高效。审计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需要清晰认识自身内涵和外延,准确把握经济监督功能边界,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一)新时代国家审计经济监督功能的内涵和特征。新时代国家审计的经济监督功能,是指审计机关作为经济监督的专门机关,对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责任进行监督,即对管理、分配和使用公共资金、公共资产、公共资源的部门单位是否忠实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财经纪律,对其经济活动是否真实、合法、有效,依法进行检查和评价,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依法进行检查和评价。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敢于和善于发现经济问题。主要指对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开展经济活动或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经济犯罪、损失浪费、奢侈铺张、破坏资源、污染环境、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主法治等各种行为予以揭示,以保护经济社会运行的安全健康。二是积极推动解决经济问题。主要指在全面揭示经济问题的基础上,对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进行从现象到本质、从个别到一般、从局部到全局、从苗头到趋势、从微观到宏观的深层次分析,提出改革体制、健全法制、完善制度、规范机制、强化管理、防范风险的建议,防止苗头性问题转化为趋势性问题,防止违法违规动机转化为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局部性问题演变为全局性问题,充分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6—新时代国家审计的经济监督功能具有权威性和整合性特征。权威性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法律地位高,宪法规定了审计机关、人员和基本职能;二是党内地位高,中央审计委员会由习近平总书记任主要负责人,审议审计监督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审议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审议决策审计监督其他重大事项等。整合性主要体现在,审计机关是履行经济监督功能的专门机关,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原国家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相关经济监督功能均划入审计机关,保持经济监督功能主体的统一性,增强了经济监督功能的整合性。(二)准确把握发挥经济监督功能的权力和责任边界。权力和责任边界主要体现了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履职尽责的合法性,即依据法的授权和法定的职责、权限、程序必须遵循和依照的履职尽责范围。审计机关是宪法规定的专司经济监督的专门机关,在发挥经济监督功能的过程中,必须准确把握审计监督权力和责任边界。一方面要严格依法行权履责,不缺位。对于宪法、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党和国家部署要求的职责范围内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责任要做到应审尽审,对公共资金、公共资产、公共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不得怠于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特别是改革后划入审计机关的原国家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相关经济监督职责,也应当认真研究、统筹履行。开展具体审计项目时,应当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开展审计,避免“片面履责”,如审计实施过程中过度追求重大违法违—7—纪问题线索而忽视了方案明确的审计内容和重点,再如投资审计过程中为追求审减投资额,弱化了其他法定职责等。另一方面要做到明晰权力和责任边界,不越位。特别是此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党的机构和国家行政机构权责更加明晰,有力地解决了长期以来各部门、各机构“多头治理”等问题,有效地减少了职能重叠和交叉。因此,在具体开展审计工作中,更需要明确权力和责任边界。审计对象和范围的确定、审计内容界定、审计方式的运用、审计处理处罚权以及审计结果的运用,都需要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督内容上应当突出经济监督内容,避免“包打天下”式监督,如不应超越法定职责参与各类无关议事协调机构,甚至工程项目建设的决策和审批、征地拆迁、工程招标、物资采购、质量评价、工程结算等管理活动等。履行职权过程中要严格遵循法定的权限、程序和方式方法,如行使查询个人银行账户权限时必须符合法定情形且遵循必要的审批程序等。(三)注重把握发挥经济监督功能的效率和效果。效率和效果主要是指对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履职尽责的绩效情况,即依据自身的整体资源、组织方式、技术水平和专业知识,最大限度发挥经济监督功能。党的十九大对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提出了“权威高效”的要求,也对审计监督体系提出了“权威高效”的要求。因此,审计机关在发挥经济监督功能时,对内、对外都应当更加关注效率和效果。一是对内要加强审计资源和审计力量的统筹协调,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如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统筹,完善审计规划计划制度;优化大项目组织机制,完善多专业有机融合、多层—8—级优势互补、多部门高效协同的审计组织方式;整合、优化、加强派出机构力量,改进组织管理方式;完善审计报告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整改检查机制,促进审计工作公开透明,提升审计效果。加强对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监督,形成治理协同效应。二是对外要注重发挥比较优势,突出经济监督功能的专业性,避免力所不及。充分运用审计机关严谨、专业、独立的业务形态,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方法作出对审计事实的判断和认定,客观公正敏锐地揭示问题。如对于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由于审计机关不具备司法机关的相关权限和强制措施,也缺少案件侦查和执法办案相关专业知识和技术方法,因此不具备能力优势。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避免将司法机关立案标准或者审判标准作为审计发现和反映问题的标准,同时,更注重分析和揭示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将审计发现的模式化、规律化的问题,体制机制制度层面的问题,以及系统化、区域化风险,及时为党和国家提供决策参考。三是与其他监督主体充分贯通配合,增强合力。围绕党和国家“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将审计监督在经济监督功能上的优势与党内监督、司法监督、国家机关监督等其他监督方式相互贯通,加强协作配合,在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发挥监督合力。如强化现有的法定协作机制和沟通协调渠道,加强与不断完善联络员制度和案件会商制度,充分运用法定的提请协助权和移送处理权,根据安排参与巡视监督工作,加强对内部审计等监督成果的共享和再利用等。—9—三、充分发挥新时代的经济监督功能优
本文标题:新时代国家审计的经济监督功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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