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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文件项目编号:0628-项目名称:南昌昌北国际机场双机热备采购采购人: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二〇〇九年四月目录第一章单一来源邀请书………………………………………………………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2第三章合同条款…………………………………………………………………7第四章合同格式………………………………………………………………10第五章附件(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格式)……………………………………12第六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28第一章单一来源邀请书项目编号:0628-1、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下列货物和服务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机场双机热备采购2、被邀请的供应商即日起可从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三处查阅并购买单一来源文件,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付50元邮寄费用),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单一来源文件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诚信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诚信保证金必须在2009年4月21日17:00(北京时间)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帐户(以银行汇票形式交纳的保证金必须在此时间前将银行汇票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若供应商不参加单一来源采购活动,诚信该保证金将被没收;供应商参加此次单一来源采购活动,届时诚信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此次采购活动的保证金,不再另外交纳保证金。3、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应于2009年4月22日10: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至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十一楼第三会议室。4、定于2009年4月22日10:30时(北京时间),在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十一楼第三会议室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参加报价的供应商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需出席本次单一来源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南昌市省府院西二路4号11楼邮编:330046联系人:徐辉、张声宝电话:0791-6274986、6270371传真:0791-6270371开户银行:南昌市工行省府大院支行银行帐号:150220650902210654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定义1.1“采购人”是指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依法经认定资格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1.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1.6本文件中除明确为“工作日”以外的“天”或“日”均指“日历天”或“日历日”。2.合格的供应商、合格的货物与服务2.1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才可参与本合同的采购。2.2价采购文件中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3.报价费用3.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2供应商如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下表标准从其交纳的保证金里扣除服务费,多余部分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后退还。成交金额区间(万元人民币)收费标准成交金额≤505000元50≤成交金额≤100成交金额的1%二、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编制4.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语言:中文5.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构成5.1供应商编写的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但不只限于:(1)单一来源响应书(2)报价表(3)分项报价表(4)技术规格响应和偏离表(含技术规范及要求的内容)(5)商务条款偏离表(含技术规范及要求的内容)(6)技术文件(7)售后服务机构信息一览表(8)销售业绩一览表(9)资格证明文件(附件10)(10)保证金6.报价6.1供应商应在单一来源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6.2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1)货物运抵用户所在地的运保费,都必须包括货物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进口税、产品税、销售税和其它税费;(2)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基本配置、备选件价格;(3)单一来源文件中所列的所有伴随服务(安装、调试、培训)的费用。6.3供应商按照上述要求分项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审,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任何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6.4各项工程的单价应包括所需人工、材料、机械、运输、仓储、有关临时工程、间接费和管理费等一切开支在内。7.保证金7.1供应商应按第一章单一来源邀请书中要求以人民币提交保证金壹万元整,保证金作为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组成部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根据本须知第7.5条的规定,供应商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7.2保证金应使用人民币,以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的形式支付。7.3报价时,凡没有随附保证金的报价,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的单一来源响应文件予以拒绝。7.4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按本须知规定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7.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单一来源响应书格式中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或(2)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a)根据本须知规定签订合同;或(b)未按要求缴付采购代理服务费。8.报价有效期8.1供应商的单一来源响应文件,从开标之日起,以日历天计算的报价有效期不少于60天。报价有效期少于60天的单一来源响应文件予以拒绝。9.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9.1供应商应准备一份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正本和三份副本。每套单一来源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9.2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在单一来源响应文件上签字。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9.3单一来源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9.4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9.5电报、电传、传真形式的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概不接受。三、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递交10.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0.1为方便单一来源,供应商应将报价表、单一来源保证金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报价表”字样。10.2供应商应将“报价表”和文件“正副本”等所有信封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10.3内外层信封均应:封口处有单一来源全权代表的签字或单位公章。封皮上注明单一来源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并注明“单一来源时启封”字样。10.4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11.单一来源截止时间11.1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必须在单一来源邀请规定的单一来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单一来源地点。12.迟交的单一来源响应文件12.1在单一来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单一来源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3.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撤回13.1从单一来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至单一来源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否则单一来源保证金将被没收。四、评审及成交供应商的确定14.单一来源采购小组14.1评审工作由单一来源采购小组负责。15.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初审15.1单一来源小组对供应商的单一来源响应文件认真阅读,并进行初审,在初审中出现下列情况者,单一来源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1)未提交单一来源响应书的;(2)未提交报价表、分项报价表或分项报价表中未列出分项报价的;(3)供应商未提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保证金形式不符合单一来源文件要求的;(4)超出经营范围的;(5)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6)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没有加盖单位公章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的;(7)报价有效期不满足单一来源要求的;(8)不满足技术总则和技术规格条款要求的;(9)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报价的。16.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澄清16.1为有助于对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单一来源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单一来源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和说明,供应商的澄清、说明书面材料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17.单一来源程序17.1监督部门和采购代理机构查验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供应商离开报价地点。17.2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递交的文件拆封,公布报价一览表的内容。17.3与供应商进行技术和商务上的沟通。17.4在沟通过程中,双方可就技术、商务、价格内容按要求进行变更、补充完善,变更、补充完善的最终内容作为计算最终评议价的依据。17.5技术、商务沟通结束后,采购小组可规定供应商最终报价时间,最终报价即为合同成交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更改。18评审标准和采购响应文件的评价和比较18.1评审标准: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者成交。18.2当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采购小组有权决定是否再次进行报价或本次采购失败。若再次报价仍超出采购预算,采购小组可宣布本次采购失败。反之,如采购小组认为报价低于成本或使用低价劣质产品可能会给产品以后的使用过程中造成安全隐患,采购小组亦可宣布本次采购失败。五、合同授予18、成交通知书18.1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15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8.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19、签订合同19.1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逾期未同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未按时提交履约担保(保证金),其保证金将被没收,采购人将有权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19.2单一来源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及单一来源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9.3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南昌昌北国际机场行检及货检X光机大修合同格式第三章合同条款1、定义1.1“买方”系指购买货物的采购人。1.2“卖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成交供应商。2、技术规范2.1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谈判最终结果的技术规范相一致。2.2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3、专利权3.1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4、包装要求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应适应于海运、或空运、或陆上长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造成的后果均由卖方承担。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5、装运标志:应按有关规定执行。6、交货地点:南昌昌北国际机场(采购人指定)7、交货期:合同生效后60天(日历天)内完成货物交付现场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8、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物全部交付且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7天内支付合同价总价的80%,经相关审计部门审计并确定项目决算金额后支付至决算金额的95%(含前合同价的80%在内),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7天内支付。9、质量保证9.1卖方应保证货物及零部件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9.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南昌昌北国际机场行检及货检X光机大修合同格式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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