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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安全文明施工 > 裕安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1—六安市裕安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为保证全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切实提高中小学校舍防震能力和综合防灾能力,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09〕75号)、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会议精神及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背景和意义2001年以来,区委、区政府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先后实施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从2007年起,连续两年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纳入民生工程,用两年时间完成了57052平方米D级危房改造任务,我区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得到了很大改善。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区政府及时部署开展了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基本摸清了中小学校舍抗震安全情况,并加固了一批C级危房,拆除了一批D级危房,为全面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我区为地震重点监—2—防区、高烈度区,加之地质条件复杂、各种自然灾害发生频繁,中小学学校点多面广,还有相当数量的中小学校舍达不到现行抗震设防和综合防灾要求,尤其是上世纪90年代以前和“普九”早期建设的校舍问题更为突出。已经修缮改造的校舍,仍有一部分不符合抗震设防等防灾标准和设计规范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全面改善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把学校建设成为抵抗自然灾害最安全的地方,直接关系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二、目标和任务在全区中小学校开展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滑坡、崩塌、泥石流和洪水、台风、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校舍安全工程的主要任务是:从2009年开始,用3年时间,对我区各级各类城乡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三、工程实施范围和工作步骤校舍安全工程覆盖全区城市和农村、公办和社会力量办学、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一)对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排查鉴定。区政府组织力量,对全区范围内各级各类中小学现有校舍(不含在建项目—3—和已鉴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进行逐栋排查,组织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有关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以及抗震设防、综合防灾要求,对每一栋校舍结构的危险性、抗震防灾能力进行鉴定,形成鉴定报告,建立校舍安全档案。需要进行工程质量检测的,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二)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和方案。根据排查、鉴定结果,结合我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长效机制和中西部地区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等专项工程,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程三年总体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每一栋校舍的改造加固方案。(三)区分不同情况,分类、分步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对通过维修加固可以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校舍,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改造加固;对经鉴定不符合要求、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校舍,按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重建;对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校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实行避险搬迁或工程治理;对根据学校布局规划确应废弃的危房校舍不再改造,但必须确保拆除,不再使用。同时,要完善校舍防火、防雷等综合防灾标准,并严格执行。四、建设标准和程序新建校舍必须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进行建设,—4—学校布局、校址选择、校园规划、校舍建筑标准、面积指标应严格执行《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校址选择应符合《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筑设计导则》规定,并避开有隐患的淤地坝、蓄水池、尾矿库、储灰库等建筑物下游易致灾区和地质灾害危险区。校址选择还应符合防洪除涝要求,防洪标准不得低于20年一遇,内部排水标准不得低于7年一遇。校舍建设应贯彻“安全、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并符合《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99)的规定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的要求。新建校舍工程、校舍改扩建工程和加固工程按照规定应办理施工许可的,应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标准,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对工程项目进行检查验收,未通过验收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校舍安全工程实行以区为主的“五统一”管理模式,即统一规划、立项,统一勘探、设计,统一招标、监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验收和决算审计。工程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并在设计、施工、监理、管理等各个环节建立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五、工作进度(一)总体进度。—5—1.排查:2009年9月20日前全部完成。2.鉴定、加固设计:2010年2月底前全部完成。3.加固改造施工:2009年完成总量的30%,2010年完成总量的60%,2011年完成总量的10%,检查验收面达到100%。(二)2009年工作“路线图”及时间表(见附件)。六、工作机制区政府成立裕安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发展改革、教育、消防、监察、财政、国土资源、建设、水利、审计、安全监管等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由部分成员单位派员集中办公。区校舍安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组织对校舍的逐栋排查和检测鉴定,审核每一栋校舍的加固改造、避险迁移和综合防灾方案;具体组织工程实施,落实施工管理和监管责任,规范工程实施,严格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按进度、按标准组织验收;建立健全所有中小学校、所有校舍的安全档案。七、资金安排和管理校舍安全工程资金安排实行省级统筹,市、区负责,中央财政补助。区人民政府将切实加大对校舍安全工程的投入,每年列—6—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防止学校出现新的债务。鼓励社会各界捐资捐物支持校舍安全工程。校舍安全工程的排查、鉴定经费由区财政负责解决。民办、外资、企(事)业办中小学的校舍安全工程的排查、鉴定和加固、改造由投资方和办学单位负责,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指导、支持并监管。健全工程资金管理制度。工程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能顶替原有投入,更不得用于偿还过去拖欠的工程款和债务。资金拨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杜绝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款。保证按工程进度拨款,不得拖欠工程款。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44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校舍建设实行扶持政策的通知》(皖政办〔2002〕71号)有关减免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优惠政策。八、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区人民政府加强对工程建设的检查监督,对工程实施情况组织督查和评估。校舍安全工程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技术标准、实施方案、工程进展和实施结果等向社会公布,所有项目公开招投标,建设和验收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7—建立健全校舍安全工程质量与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因学校危房倒塌和其他因防范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导致师生伤亡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改造后的校舍如因选址不当或建筑质量问题遇灾垮塌致人伤亡,要依法追究校舍改造期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建设、评估鉴定、勘察、设计、施工与工程监理单位及相关负责人员对项目依法承担责任。要对资金使用情况实行跟踪监督,对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项资金、违规乱收费以及疏于管理影响工程目标实现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附:裕安区2009年实施校舍安全工程“路线图”及时间表—8—附:裕安区2009年实施校舍安全工程“路线图”及时间表序号工作项目主要工作内容最后完成时间1建立工作机制成立区校舍安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报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8月15日2制订实施方案制订实施方案,细化主要工作完成时间表,报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8月15日3组织培训组织相关技术力量形成专家组,并对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第一轮培训8月18日4进行工作部署召开校舍安全工程工作会议8月20日5组织排查对全区范围内所有中小学校舍进行逐栋排查9月21日6组织鉴定和加固设计对全区范围内所有中小学校舍逐栋形成鉴定报告和加固设计方案,并建立校舍安全信息档案12月31日(2010年2月底前全部完成)7制订规划制订校舍安全三年加固、改造总体规划2009年度加固、改造计划9月20日三年总体规划及2010、2011年年度加固、改造计划12月31日8进行加固、改造或重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的相关标准,对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加固、改造或重建,2009年完成总量的30%9建立校舍安全信息管理系统组织专业力量,按要求建立辖区内中小学校舍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并及时录入有关数据11月20日10组织监督检查组织对工程实施进度和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形成报告报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1月20日
本文标题:裕安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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