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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内容及检查评判表检查评判单位:项目主要内容检查方法评判标准检查意见结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1责任体系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查阅书面文件的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责任制度应具体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以及劳动者等各类人员的职业病防治职责和义务,还应包括职业卫生领导机构、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以及用人单位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在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的职责和要求。各类人员、机构、部门职责、义务和要求明确合理。不属于符合、不符合。职业卫生领导机构、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主要职业病危害岗位中有一个无职业病防治职责2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查阅书面文件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包括警示与告知制度、申报制度、宣传教育培训制度、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等《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要求的管理制度。重点检查制度的针对性和落实情况。相关制度健全,符合本单位特点、有针对性,并有相关制度落实的记录。不属于符合、不符合。相关制度少于10项;或不符合本单位特点,无相关制度落实的记录。项目主要内容检查方法评判标准检查意见结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3管理机构3.1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查阅用人单位相关文件,文件应明确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并检查机构或组织工作开展情况。正式文件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正常开展工作。正式文件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但未正常开展工作。无正式文件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3管理机构3.2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查阅文件,危害严重或劳动者超过100人的用人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并当面核实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按规定配备了专职或者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并正常开展职业卫生工作。按规定配备了专职或者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但未正常开展职业卫生工作。未按规定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项目主要内容检查方法评判标准检查意见结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3.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档案内容应当包括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文件;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以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等资料;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基本信息,以及其配置、使用、维护、检修与更换等记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与记录;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发放、维护与更换等记录;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职业病危害严重工作岗位的劳动者等相关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资料;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记录;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资料,存在职业禁忌、职业健康损害或者职业病的劳动者处理和安置情况记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有关技术资料,以及其备案、审核、审查或者验收等有关回执或者批复文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等有关回执或者批复文件等《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要求的档案。规定的职业卫生档案齐全,管理规范。有7种以上规定的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基本规范。不属于符合、基本符合。项目主要内容检查方法评判标准检查意见结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4前期预防4.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查阅安监部门申报回执,重要事项变更是否及时进行变更申报。职业病危害已申报,重要事项变更及时申报,有记录、有回执。不属于符合、不符合。职业病危害未申报;或重要事项变更未申报。4.2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经安监部门审核通过★重点检查用人单位2012年6月1日后即《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1号)颁布以来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首先查建设项目清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及批复。委托预评价的时间、机构符合规定,用人单位按规定组织预评价报告评审、向安监部门申请审核(备案),相关资料完整。委托预评价的机构符合规定,用人单位按规定组织预评价报告评审、向安监部门申请审核(备案),但项目有遗漏或委托预评价的时间不符合规定。不属于符合、基本符合。项目主要内容检查方法评判标准检查意见结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4.3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防护设施设计经过安监部门审查★重点检查用人单位2012年6月1日后即《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1号)颁布以来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审查及有关批复。委托防护设施设计的时间、机构符合规定,用人(建设)单位按规定组织防护设施设计评审,未经评审不施工。按规定向安监部门申请审查,相关资料完整。不属于符合、不符合。用人(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组织防护设施设计评审就施工,或未按规定向安监部门申请审查。4.4建设项目竣工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经安监部门审核通过,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安监部门验收合格★重点检查用人单位2012年6月1日后即《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1号)颁布以来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及验收批复。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委托控制效果评价的时间、机构符合规定;用人(建设)单位按规定组织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验收;按规定向安监部门申请竣工验收(备案),相关资料完整。不属于符合、不符合。委托控制效果评价的机构不符合规定;或用人(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组织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验收;或未向安监部门申请竣工验收(备案)。项目主要内容检查方法评判标准检查意见结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4前期预防4.5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综合评估用人单位的工艺、技术、装备和材料的先进水平(与现阶段国内同类用人单位相比,工艺、技术、装备和材料较为先进,主要考虑密闭化、机械化、自动化,低毒或无毒原料等因素)。采用的工艺、技术、装备和材料属于近3年国家或省推广的,且无明文淘汰的工艺、技术、装备和材料。不属于符合、不符合。有明文淘汰的工艺、技术、装备、材料。4.6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查阅最新国家产业政策文件(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工信部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并进行核对。未发现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行为。4.7对有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不隐瞒其危害而采用;主要原材料有MSDS(物质安全数据表)。从原、辅材料清单中抽查,主要检查原、辅材料的有毒有害成份是否明确(检查用人单位对供应商有无提出书面要求,且供应商是否提供)。原、辅材料的有毒有害成份均已明确。不属于符合、不符合。主要原材料没有MSDS或1/2以上原、辅材料的有毒有害成份不明确。4.8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有中文说明书现场抽查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查看有无中文说明书。均有中文说明书不属于符合、不符合。1/3以上没有中文说明书项目主要内容检查方法评判标准检查意见结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4.9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依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和《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现场查看主要产生粉尘、有毒物质或放射性的设备,有无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和告知卡(重点检查存在矽尘、石棉粉尘、高毒和放射性物质危害的设备)。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均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和告知卡。不属于符合、不符合。产生粉尘、有毒物质或放射性等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缺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或告知卡;或其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缺2/3以上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4前期预防4.10使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有中文说明书▲现场查看原料包装,有没有中文说明书。均有中文说明书。发现没有中文说明书。4.11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材料的,有中文说明书▲现场检查(《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豁免的放射性同位素除外)。均有中文说明,或属于豁免的。没有中文说明且不属于豁免的。4.12不得转嫁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查阅有关用人单位文件和外包合同是否明确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告知承包者(含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和应遵循的职业病防治法规,检查承包者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进行了职业病危害申报。合同告知了承包者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和应遵循的职业病防治法规,承包者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符合有关规定、进行了职业病危害申报。不属于符合、不符合。承包者劳动合同告知、职业健康监护与个体防护用品发放不符合有关规定;或承包者未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变更申报。项目主要内容检查方法评判标准检查意见结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5工作场所管理5.1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查阅检测报告(关注检测时工况与气象条件),重点检查矽尘、石棉粉尘、高毒物品和放射性物质浓度或强度达标情况。石棉粉尘、矽尘、高毒物品、放射性物质浓度或强度均达标,其它粉尘、噪声、高温均4/5以上达标,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3/5以上达标。石棉粉尘、放射性物质浓度或强度均达标,矽尘、其它粉尘、高毒物品、噪声、高温均2/3以上达标,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1/2以上达标。不属于符合、基本符合。5.2生产布局合理,有害和无害作业分开现场检查,主要检查接触矽尘、石棉粉尘、高毒物质岗位是否与其他岗位隔离,接触有毒有害岗位与无危害岗位是否隔开;有毒物品和粉尘的发生源是否布置在操作岗位下风侧。接触矽尘、石棉粉尘、高毒物质岗位与其他岗位隔离,接触有毒有害岗位与无危害岗位隔开,有毒物品和粉尘的发生源布置在操作岗位下风侧。不属于符合、不符合。接触矽尘、石棉粉尘、高毒物质岗位与其他岗位未隔离;或接触有毒有害岗位与无危害岗位未有效隔开、有害作业危害无害作业岗位;或有毒物品和粉尘的发生源布置在操作岗位上风侧。5工作场所管5.3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工作场所不得住人▲现场检查。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严格分开,不在工作场所饮食、休息、存放生活用品。不属于符合、不符合。有在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住人、饮食的;或在有毒、高危粉尘场所存放生活用品的。项目主要内容检查方法评判标准检查意见结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理5.4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按照《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Z/T233)的设置要求进行现场检查。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均按规定设置了报警装置。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未按规定设置报警装置。5.5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现场急救用品▲现场检查(可参考《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附录A.4,急救箱配置药品应与现场易致中毒物质相匹配,劳动者可及时获取药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均配置现场急救用品,符合GBZ1附录A.4要求,数量适当、保管妥善、取用方便。不属于符合、不符合。未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所有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现场急救用品;或急救箱配置药品与现场易致中毒物质不相匹配或过期。5.6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冲洗设备▲在酸、碱作业场所必须配备应急喷淋洗眼器,保证一旦发生事故,劳动者及时获得冲洗。在酸、碱作业场所均配备了合适的应急喷淋洗眼器,能正常、方便使用。不属于符合、不符合。有的酸、碱作业场所没有配备应急喷淋洗眼器;或者配备了但不能使用。5.7放射工作场所配置安全连锁与报警装置▲现场检查。放射工作场所均配置安全连锁与报警装置,检查时使用正常。有的放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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