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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邮编:252059办公地址:东校区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107室办公电话:0635-8239608、82396101新生专用聊城大学2015级学生情况调查及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审批表学院代码(学院填写):学院注册编号(学院填写):学校注册编号(学校填写):学院信息就读学院名称就读系别名称培养层次入学年限就读专业学生本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码政治面貌入学前户口□城镇□农村家庭人口数毕业学校个人特长单亲□是□否孤儿□是□否烈士子女□是□否孤残□是□否高考分数科类□文□理是否在当地学生资助部门申请办理2015-2016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是,申请办理助学贷款额度为元□否家庭通讯信息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家庭电话(区号)-家庭成员情况姓名年龄与学生关系工作(学习)单位职业年收入(元)健康状况可供子女(兄妹)上大学的生活费(元/月)影响家庭经济状况有关信息1、家庭人均年收入(元,大写);全家年总收入(元,大写)。2、学生入学前已获资助情况:。3、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情况:。4、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5、家庭成员失业情况:;家庭欠债情况:。6、其他情况:。家庭房屋情况家庭房屋基本情况,如房屋大小(平方米)、结构(土坯、砖混、砖木、钢筋混凝土等)、类型(平房、瓦房、楼房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邮编:252059办公地址:东校区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107室办公电话:0635-8239608、82396102民政部门信息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区号)-签章学生本人签章本人签字:20年月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意见和签章家长(或监护人)签字:20年月日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经办人签字(或签章):单位名称(加盖公章):20年月日学生就读学院认定评议小组经评议,认定标准为档。组长签字(或签章):组长职务:20年月日学院意见经学生申请、学院认定评议小组推荐,本院认真审核后,同意认定标准为档。专职人员签字(或签章):学院(盖章):20年月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意见经学生所在学院提请,本机构认真核实,同意学院对该生认定意见。负责人签字(或签章):(加盖部门公章):20年月日备注填表说明1、本表系为聊城大学正式录取2015级新生申请困难认定注册专用。凡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学费的新生(孤儿、烈士子女、重大疾病者等),请认真如实填写。不需再填写邮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中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相关内容务必客观、真实、准确,电话必须正确。字迹须工整,不得涂改勾画。如家庭经济不困难,不必填写本表。2、本表一式一份(A4,正反面),入学报到后送交所在学院分团委,由学院分团委审查、公示,并签署意见后,按规定日期一同报送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注册等。本表将做为学生入学后申请各类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伙食补助等特困补助的主要依据。3、本表须从聊大校园网“学工在线”-‘资助中心’-‘下载专区’自行下载(),打印或手填皆可。(下载网址:)。4、如申请困难认定,学生还需提供有关本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材料:家庭户口簿复印件(必须提供);父母下岗证或失业证复印件;烈属证复印件;家庭主要成员身体残疾的残疾证复印件;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病例复印件;低保证、特困证复印件;其他能有效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有关材料。为方便保存备案,要求相关材料统一用A4纸提供。5、政府民政部门意见需由乡镇(街道办)或其以上政府民政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6、“家庭人均年收入”包括工资及奖金、福利、津贴等;“全家年总收入”指“农民纯收入”或“城镇居民总收入”的总和。7、学校将通过电话、信函调查、家庭走访等方式对学生所填家庭情况及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如发现有虚报情况及提供虚假或伪造证明的,学校将不予进行认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并记入学生诚信档案。8、认定标准一般分为三档:一档,一般困难学生(普困生);二档,困难学生(贫困生);三档,特殊困难学生(特困生)。相关认定结果,待入学后,由所在学院负责进行填写。
本文标题:聊城大学2015级学生情况调查及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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