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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店初级中学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学校食堂环节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促进学校食堂诚信自律经营,将食品加工操作过程展示给就餐者,不断提升我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促进全我校食堂健康发展,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县推进餐饮服务“明厨亮灶”与信息监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政办发〔2014〕83号)文件精神和平安县市考核要求,决定在全县学校食堂推进“明厨亮灶”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将学校食堂的操作间、洗消间等关键部位“透明化”,对食品加工制作核心部位进行直接展示,使“后厨”成为可视、可感、可知的“阳光厨房”,让就餐者可以直观感知厨房的环境卫生和切配烹饪、面点制作等各环节真实状况,从而推动学校食堂全面升级和健康发展,创造安全放心的环境。二、工作内容通过实施“明厨亮灶”工程,采取在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安装摄像设备,通过视频传输技术(无线或有线)和显示屏,将食品加工制作的关键部位和环节进行直接展示,让就餐师生真实准确地了解餐饮食品加工制作的全过程,从而实现阳光操作、透明化管理。三、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是今年省、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实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推进“明厨亮灶”工程,不断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二)强化督导,严格标准。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三门县推进餐饮服务“明厨亮灶”与信息监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政办发〔2014〕83号)的要求,加强对开展“明厨亮灶”工程的监督检查,确保有序推进,完成目标任务。要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开展“明厨亮灶”工程、加强和创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社会管理的有效措施,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学校食堂自律、师生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学校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为“明厨亮灶”工程的顺利开展夯实基础。一要宣传“明厨亮灶”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通过“明厨亮灶”活动实现群众监督的权力;二要注重从思想认识着手,引导学校食堂依法经营、规范经营、诚信经营;三要利用各种媒体特别是校园媒体宣传“明厨亮灶”工程的措施和成效,促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活动的深入开展。
本文标题:4“明厨亮灶”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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