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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号文对银行业的影响——中金报告——对银行业影响监管政策的核心内容:1.理财产品应与投资资产一一对应。无法完成对应要求的产品,在2013年底之前参照自营贷款计提资本。2.充分披露理财产品各项信息。3.理财投资资产中的投向信贷类的比例限制。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即各类绕规模的信贷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以理财产品余额的35%与商业银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之间孰低者为上限。4.理财投资合作机构名单制管理。事前提前10日向银监会报备。评论监管动作超出预期吗?我们认为出台时点和监管内容均符合预期。时点上,我们一直强调两个波段:一是两会后的影子银行监管政策;二是三季度末四季度初的利率市场化推进。监管核心内容与我们的预期基本一致,向着“阳光化”、“规范化”和“协调化”的方向迈进。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有多少?1.定义: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是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2.截至2012年末,行业理财产品余额为7.1万亿。银监会领导近期接受《财新》采访时披露理财产品投向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款的占60%以上,债权类项目类融资(信托贷款、委托贷款、票据资产、银信合作等)占25%左右,高收益型权益类资产占10%左右。据此,我们按照债权、权益类投资占40%的上限计算,“非标债权”约为2.8万亿。3.据我们与业内人士沟通,我们估计实际存量非标债权应该不超过2万亿。对银行影响有多大?1.“非标债权”不超过理财余额的35%或总资产的4%,影响不超过3500亿。从全行业来看,7万亿的理财余额意味着监管机构可以容许2.45万亿“非标债权”投资,因此,最多不超过3500亿“非标债权”需要银行加以处置。处置方式可以为A出售或回表;B发行更多不含“非标债权”投资的理财产品,从而摊薄其占比,按比例推算,需发行约1万亿不含“非标债权”的新产品。2.“一一对应”给予存量业务10个月宽限期,平稳过渡的难度不大。从目前各银行反馈来看,大部分银行均表示非保本理财产品基本都实现了一一对应,且此次银监会给予了9个月宽限期(处罚截止时间为2013年底),因此银行有充足的时间实现平稳过渡。3.理财业务发展短期放缓,但不会停滞。尽管对存量业务的影响不大,但是动态来看,对增量业务的短期发展带来挑战:A.对“非标债权”投资的比例限制将会影响新发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从而降低产品吸引力;B.“一一对应”的规定对增量业务即刻生效,也令理财业务操作不规范的银行面临短期整改压力。我们估计理财余额增速将从2012年的55%降至20-25%区间。4.我们估计兴业、民生、光大、平安银行短期影响较大,但动态来看,存在多种应对方法。目前,仅部分银行披露理财产品存量规模,但是没有理财投资于非标债权资产的信息。按照非标投资占35%,和非标投资占总资产4%的双上限来推算,则理财余额占总资产比例超过11%的银行(4%/35%=11.4%)超出红线的概率较高。因此,我们估计兴业(未披露数据,但是理财业务发展较快)、光大(占比11.7%)、民生(10%)、平安银行(9.3%)可能会受到一定短期影响。后续还会有监管政策出台吗?我们理解8号文仅针对理财业务的规范,应该只是开始。未来仍有可能陆续出台针对其他影子银行业务的监管措施,如同业业务、信托受益权等。对融资总量影响有多大?我们的广泛沟通显示,市场普遍担心一系列的影子银行监管将打压社会融资总量,进而影响经济复苏。我们理解不必过分担心,预计全年社会融资总量将保持在16-18万亿(2012年15.8万亿),主要原因是:1.理财中的项目融资仅是社会融资中的一小部分。2012年新增理财规模2.5万亿,按照40%的非标投资占比计算,项目融资仅1万亿,占当年社会融资总量的1/16。2.监管与创新是动态演进的过程。只要A.银行表内信贷供给能力受限制;B.融资需求存在,则市场最终会找到合适的融资方式为资金配对。对某一个或某几个产品的规范和限制并不会影响大趋势。3.监管影子银行的初衷是什么?是减少风险、规范发展,还是控制信贷投放、压缩融资总量?我们理解是前者。投资建议坚持“321”:看好全年银行股价表现,依靠3个基本面拐点推动,可能存在2个波段的扰动,坚持“不折腾”的1个策略。8号文将拉开2个波段中的第一波大幕,但是我们认为在目前宏观预期摇摆不定的环境和银行利好业绩密集披露期间,波段的长度和深度都难以判断。因此,我们建议“不折腾”,有仓位的投资者可持股不动,仓位较低的投资者可趁调整加仓。A股银行首选组合仍维持不变,但排序略作调整:浦发、华夏、兴业、民生。若8号文导致前期涨幅较高的兴业、民生等龙头股大幅调整,可积极加仓。2.8号文对银行业的影响——申银万国:8号文打击中小型银行杠杆扩张空间,建议全面换仓大型银行影响分为两部分,第一是超出上限部分的理财产品的资产规模需要被压缩,第二是未超出上限的部分将扩大银行风险加权资产规模,从而拉低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并限制银行未来的规模扩张速度。由于通知并未规定何时银行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规模需要低于上限,因此第一部分的影响时点尚不确定,但计入风险加权资产时点已明确规定在13年底,因此13年底银行资本充足率将有所下降。第八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为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或股权性资产融资提供任何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的担保或回购承诺”,这是“表外舞剑(理财),意在表内(买入返售)”。实际上影子银行最需要监管的部分是藏在银行同业资产项下(特别是买入返售资产下)的表内同业资产,这类资产名义上是买入返售同业资产,但通常都附带给对手方隐性的回购承诺。银监会此次提到隐性回购承诺,为未来打击同业资产埋下了伏笔。如果部分银行因为理财受限而将该类资产转至同业项下,可能未来会招致银监会使用类似第五条的余额上限的方式对同业资产进行监管,那么银行的资产规模可能会进一步收缩。综合以上测算,大型银行受到的影响微弱,而兴业、民生、华夏、南京、宁波等银行受影响较大,特别是兴业,对资产规模的影响达到21%。对经济的影响可能甚于对银行的影响。从过去几年的情况看,影子银行融资余额的增速最低30%,最高131%,对经济增长的相关性逐年上升,对全口径融资的贡献也逐渐从30%上升至40%。从影子银行融资结构来看,目前受到影响的银银同业、银证合作这部分,目前占到整体融资的3.9%,对增速的贡献度达到10%。1)如果未来这部分余额不提升,对整体融资增速拖累约2%,对名义经济增长的拖累约0.6%。2)如果未来这部分占比不提升,对整体融资增速没有影响,对名义经济增长无影响。3)如果未来这部分增速维持80%的高增长对整体融资增速将有2%左右的拉动,对名义经济增长影响约0.6%。政策的实际影响在于如何执行,建议全面换仓大型银行。历史上看,监管层对理财、融资平台等也是是三令五申,但最后板子打下来却基本不疼,原因在于很多监管在执行上无法最终落地,又或者,银行可以通过变通方式对政策进行消解。因此,政策的实际影响需要跟进一步跟踪监管的执行力度。在政策具体执行过程尚未明朗之前,建议全面换仓至不受直接影响的大型国有银行。3.中信建投背景介绍影子银行风险一直是近期监管密切关注的重点,在密集调研后,银监会下发了《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8号文),8号文重点对非标债权和资金池业务进行了规范,与银监会对融资类产品的监管一脉相承。在对银信合作监管趋严后,银行通过券商资管、北交所等替代渠道进行的通道业务规模急剧膨胀,这是8号文出台的重要原因。对于此类非标债权的监管,银监会采用了限额管理和限期整改相结合的方式,对于存量的非标债权,如果在2013年底不能做到单只产品的独立管理、建账和核算,必须计提资本。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由于非标债权的债务人基本都是一般企业,因此风险资产权重按照100%计算,按照2012年3季报上市银行的平均ROE15%,2013年系统重要性银行资本充足率目标9.5%计算,会抬高成本142.5BP,削弱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吸引力。同时,银监会对理财产品中非标债权的余额进行限额管理,不能超过理财产品余额的35%以及总资产的4%。2012年底中国银行业总资产133.6万亿元,理财产品余额7.1万亿,银行业总资产规模4%约为5.3万亿。从下表可以死看出,对大银行而言,理财产品余额的35%构成了主要的限制。从已经发布业绩的银行来看,以建行为例,自营的理财产品规模为8824亿元,其中40%为保本型的同业存款,已经计提过资产,建行还针对一些基础资产风险有变化的理财产品提取了12亿元的拨备,并且做到了产品和资产的一对一对应,可见对监管政策的变化早已有所准备。而交行在业绩发布会上也表示,理财产品余额为2650亿元,投资非标准债权仅几十亿。我们认为8号文对五大行的银行理财业务不会造成很大的冲击,但是除去这3.3万亿以外的3.8万亿银行理财产品,特别是风格比较激进的中小银行发行的融资类理财产品,会不可避免地受到一定冲击。非标债权是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端最为倚重的高收益资产,非标债权资产受限会给理财产品高收益资产的获取带来比较大的压力,从而拉低负债端的预期收益率,给新增理财产品募集带来一定的困难。对非标债权的限制,反过来说,对公开或者私募方式发行的债券,都是一定程度的利好。在高收益资产缺位的状况下,收益率仅次于非标债权的信用债的需求应该会得到一定程度的提振。但是8号文中的措施并非没有漏洞,8号文的规定只适用于银行自营的理财产品,对银行代销的理财产品只有“商业银行代销代理其他机构发行的产品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或股权性资产的,必须由商业银行总行审核批准”的要求,就为利用代销产品规避监管措施留下了一个模糊的中间地带。同时,8号文中所指的非标债权并没有包括在交易所和银行间私募发行的产品,在券商资管创新层出不穷的背景下,找到相应的对策应该只是时间问题。8号文并没有一刀切地禁止非标债权的银行理财产品,仅仅是要求健全此类产品的运作模式和信息披露,并且为了防止出现风险,从总量上对非标债权的规模进行管控。非标产品不得高于理财产品余额35%的规定不会造成存量产品的大规模收缩,实际上是默许了此类业务的发展,颇有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意味。而且监管也没有对利用非标债权绕过贷款规模管理进行监管套利行为出台进一步的措施。所以从中长期的角度看,理财业务作为商业银行转型中最有前景的中间业务,依然是监管鼓励扶持的业务,会保持较为平稳的增长速度。从合作机构的角度来看,8号文对银信合作的冲击最大,信托贷款、信托收(受)益权、承兑汇票等银信合作的主要手段都在非标债权名录中赫然在列,现有的银证合作通道业务也会受到8号文和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监管通知》的双重影响,规模难以做大。目前银信合作规模约2万亿,银证合作规模约1.5万亿,合计约4万亿,银行理财存续规模的35%约为2.5万亿。虽然非标资产占比和SOT模式占比难以厘清,但是券商通道业务和银信合作业务已难现过去的高增长态势。而在银行寻找规避8号文限制的过程中,券商资管可能会获得新一轮的扩张机会。从债务融资人的角度来看,既然通过非标债权类银行理财获得资金的优势变小(获得概率变小或者成本变高),那么通过标准化的产品进行融资的需求就会增加。信用债特别是资产支持证券、银行间私募债等发行较为便利且能突破8号文限制的品种,应该会得到迅速发展,但这也意味着供给压力的变大。根据《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资产支持证券的标的资产可以是企业应收款、信贷资产、信托受益权、基础设施收益权等财产权利以及商业物业等不动产财产。证券公司“以其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认购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上限可以根据具体业务需要自行确定”,方便对接银行理财产品。对于非公开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证券公司可直接向证监提交资产证券化相关产品的申请,无需事先取得交易场所的论证意见,证监会的审核时间也会控制在两个月之内,因此私募资产证券化产品在承接被8号文挤压出的融资需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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