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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政府采购广州市公安局GZ-ITMS电子警察前端系统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GZIT2006-ZB029(论证稿)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年月日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2招标公告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受广州市公安局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1.招标文件编号:GZIT2006-ZB029。2.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GZ-ITMS电子警察前端系统项目。3.政府采购品目编号:B10。4.招标内容:127套冲红灯自动拍摄系统、37套违法变线自动拍摄系统和35套超速自动拍摄系统建设。5.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公安局指定地点。6.项目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日之内,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任务,包括工程的最终验收工作。7.对投标人商务要求(投标人必须达到以下全部商务要求):7.1.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7.2.投标人2003年以来具有同类型项目(“数码相机+摄象机”电子警察系统)经验,以合同及验收报告为准。7.3.投标人必须具有本系统应用软件的自主产权。8.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填写《领取标书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和移动电话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9.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06年月日至2006年月日(公休节假日除外);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4楼407室。10.招标文件答疑会时间和地点:2006年月日(星期)午;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4楼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会议室。或:10.招标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1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06年月日(星期)上午9:30时。12.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4楼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会议室。13.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地址:起义路200号;电话:83113311。14.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电话咨询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4楼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3传真:020-83560185Email:gztender@gz.gov.cn联系人:车进,电话:020-83561379查询领取招标文件事宜:020-83561561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020-83561561查询招标结果:020-83562392网址:http://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30时购买招标文件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15时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年月日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4目录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5第一部分投标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以免造成投标失败。1.名词解释1.1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1.2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公安局委托主持本次招标的集中采购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1.3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1.4投标人: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1.5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域名:)。2.关于招标文件2.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2.2本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回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否则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2.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3.1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通知,并以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最早公告更正通知的时间为公告时间和政府采购当事人对更正通知应当知道的时间。我中心同时将加盖公章的更正通知以传真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招标文件收受人在收到以上更正通知传真后必须书面确认(在更正通知上加盖招标文件收受人公章),并于投标截止之前将该书面确认件传真至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否则视为招标文件收受人放弃投标,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2.3.3招标文件收受人如果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澄清,或者认为有重要条款无法接受,可以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或电报方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2.4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62.5招标采购单位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潜在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考察。3.关于投标人3.1★对投标人商务要求(投标人必须达到以下全部商务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3.1.1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1.2投标人2003年以来具有同类型项目(“数码相机+摄象机”电子警察系统)经验,以合同(要点包括签约时间、项目名称、金额和设备清单、双方盖章)和验收报告(包括项目名称、验收时间、验收结论和用户盖章)复印件为准。3.2关于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关于投标文件4.1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4.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投标文件目录;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投标时提供,必须按照附件2-1格式填写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格式见附件1-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2);产品详细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1-9);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经正式审计的2004年财务报告及全套报表复印件;投标人获有关部门颁发的认证证书;企业信誉相关证明资料;项目经理简历(格式见附件1-6);承担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和售后服务人员表(格式见附件1-7);提供技术人员的认证证书等技术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公司任职(包括投标授权人等所有人员不得外聘)的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连续六个月以上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7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社保或个税必须以投标人名义购买或代缴;提供《2003年以来已完成同类型项目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8),提交资料要求见3.1.2;设备指标要求与投标人建议表(格式见附件1-13);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3);重要指标响应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4);工程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工期进度表;测试、验收方案;售后服务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10);售后服务和培训价格表(格式见附件1-11);主要施工和检测仪器设备表(格式见附件1-12);设备资料附件;4.1.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必须由其项目组主要成员对投标方案进行讲解,并回答评标委员会的提问,时间不超过15分钟,评标委员会在演讲答辩环节结束后,依据评分办法进行打分。4.2投标文件的编写4.2.1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否则,将拒绝其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都将视为投标无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4.2.2投标人必须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给予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实质性响应”指符合招标文件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4.2.3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所给予的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否则将视为不响应。4.3投标文件的签署和印刷规定4.3.1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正本上要求的地方签字,副本可通过正本复印。4.3.2投标文件除签字外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4.3.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4.4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4.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84.4.1.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的正本1套,副本7套,电子文件1份(光刻盘),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4.4.1.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本章4.1.1要求单独装订成册,在正本封面上加盖公章。4.4.1.3投标文件应装订牢固不可拆卸(如:胶订),如因装订不牢固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4.4.1.4正本和电子文件一起封装,全部副本一起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信封上标明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名称。4.4.1.5投标保证金凭证(银行出具的现金送款单原件或转帐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2)各一份装入独立信封,在信封上标明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名称。4.4.2投标文件的递交4.4.2.1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招标公告注明的地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和《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否则,招标人应当拒收投标文件。4.4.2.2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4.4.2.3供应商未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而向招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4.5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45个工作日。4.6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4.6.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采购单位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经公证处公证),以中文为准。4.6.2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4.7关于报价4.7.1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报价。4.7.2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格式正确填写各种价格单,价格单中相应内容的报价应计算正确。4.7.3每一项目的报价必须是唯一的。报价栏项目中如出现数字0,视报价为零,即免费;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9如出现空白,视为已响应但漏报价。4.7.4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4.7.5所有报价均应已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投标人应自行增加项目正常、合法运作及使用所必需但招标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硬件设备、材料、软件、使用授权、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4.7.6开标一览表(附件1-2)的总报价大小写应该一致,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7.7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总报价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报价为准。4.7.8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关于投标保证金5.1投标保证金为本次投标的必要组成部分,应在有关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5.2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5.3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壹拾壹万贰千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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