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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全市纪检监察机关201X年信访举报情况分析(一)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情况201X年全市共接收信访举报665件次,同比减少85件次,下降11.33%。其中,来信542件次,同比增加6件次,上升1.12%;来访、来电、网络等其他方式举报分别为64件次、17件次、42件次,同比分别减少54件次、12件次、25件次,下降45.76%、41.38%、37.31%。上述665件次举报件中,检举控告类561件次,占信访总量的84.36%,同比减少58件次,下降9.37%;业务范围外96件次,占总量的14.44%,同比减少30件次,下降23.8%;申诉、无实质内容信访举报各1件次,与去年同期持平;批评建议类信访举报6件次,同比增加3件次。从检举控告类中涉及的各类违纪行为看,反映违反政治纪律行为1件次,违反组织纪律行为26件次,违反廉洁纪律行为202件次,违反群众纪律行为102件次,违反工作纪律行为74件次,违反生活纪律行为9件次,涉法行为120件次,违反廉洁纪律行为居首位。从涉及的被反映对象看,涉及县处级、乡科级、一般干部、事业单位干部、企业职工、农村党员及其他人员分别为32件次、158件次、73件次、68件次、17件次、196件次和17件次,分别占反映对象总人数的5.71%、28.16%、13.01%、12.12%、3.03%、34.94%和3.03%,反映农村基层干部信访量最大。全市共受理重复举报91件次,同比减少2件次,下降2.15%;署名举报186件次,同比减少48件次,下降20.51%。上级转交办件753件次,同比增加316件次,上升72.31%。(二)市纪委监察局受理信访举报情况201X年委局机关自收信访举报314件次,占全市受理总量的47.22%,同比增加49件次,上升18.49%。其中,来信、来访、网络及其他方式举报分别为298件次、9件次和7件次,来信依然是举报的主要途径。上述314件次中,检举控告类252件次,占信访总量的80.25%,同比增加31件次,上升14.03%;业务范围外55件次,占总量的17.52%,同比增加13件次,上升30.95%;无实质内容举报件1件次、批评建议举报5件次。委局机关接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转交办信访件753件次,与自收的信访量对比,由201X年1.65倍上升到今年的2.39倍。(三)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受理信访举报情况201X年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共接受信访举报351件次,同比减少134件次,下降27.63%。其中,检举控告类309件次,占信访总量的88.03%,同比减少89件次,下降22.36%;业务范围外41件次,占信访总量的11.68%,同比减少43件次,下降51.19%。二、信访举报主要特点及原因分析(一)全市信访举报总量呈现降势,但市本级略有回升。全市信访举报总量、检举控告类举报总量和业务范围外举报总量同比分别下降11.33%、9.37%和23.8%;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受理信访举报总量同比下降27.63%,降幅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西夏区、金凤区和灵武市,分别下降了63.89%、57.76%和47.78%;市本级自收信访举报量同比上升18.49%,主要与换届期间重复访、越级访信访举报量较大有关。全市信访举报量持续下降是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挺纪在前,扎实履行监督责任,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取得的新成效。一是我市严格规范信访举报工作的结果。市、县两级纪委持续深化“三转”,举报受理范围更加清晰,举报工作更加规范,举报数据更加精准,通过聚焦检举控告基本职责,认真做好群众思想疏导工作,引导群众通过合理合法手段解决问题,信访总量有所下降。二是我市从严执纪,持续强化纪律审查的结果。今年以来,我市扭住工程领域问题查贪腐、严惩治,抓住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查“小”案、赢民心,扣住作风建设抓“小”事、挺纪律。全年共初核566件、立案328件、处分309人,形成了震慑效应。三是随着反腐高压态势的常态化,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更加清楚,反映问题更趋理性,致使信访举报总量呈现下降态势。(二)越级访呈现不断攀升的态势,居高不下。201X年市本级接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转交办信访举报753件次,同比增加316件次,上升72.31%,是全市信访总量的1.13倍;越级信访总量与XX市纪委监察局自收的信访量对比,由201X年的1.65倍上升到今年的2.4倍;县(市)区收到XX市转交办的信访举报510件次,是县(市)区自收信访量的1.45倍,信访上行压力较大。越级访多表现在本应到县(市)区纪委反映的乡(镇)、村委问题,应归口到有直接管辖权的部门反映的问题,却直接到区、市纪检监察机关上访。数量高位运行的原因:一是群众对基层信任度不够,认为基层“官官相护”解决不了问题。二是部分群众存在“崇上”心理,认为机关级别越高、官越大越能解决问题的思想根深蒂固,依然认为“上压下”利于更快、更易解决问题。三是有些问题已经在基层依规处理,但部分群众因没有达到个人目的再次上访。四是网络舆情恶意炒作。今年5月,举报人以反映永宁县民族宗教局局长等人违反政治纪律为名,实为“挑拨”民族矛盾,以不同举报身份向中纪委网站密集、重复举报多达208件次。(三)反映违反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行为较为突出,问题相对集中。全市共受理反映违反廉洁纪律、群众纪律行为202件次和102件次,占检控类信访总量的36%和18.18%,位居六大纪律前两位。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侵害群众利益、违规使用公私财物和接受礼品礼金宴请服务,分别为69件次、46件次和30件次。究其原因:一是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大力开展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激发了群众对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关注和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的热情。二是当前各级纪委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得越来越细、越来越严,个别党员干部不以为然的“小事”往往在社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反映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大办婚宴收受礼金、公车私用等问题的信访件增多。三是违反“四风”问题虽然得到了有效遏制,但仍存在顽固性、反复性的特征,仍有一些人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四)信访举报数量随被举报干部的级别由低到高呈现“金字塔”结构递减趋势。从被反映人的职级看,反映农村干部、一般干部、乡科级干部的信访件多达427件次,占检举控告类反映人总量的76.11%。其中,反映农村干部的信访举报件占比最大为34.94%,如灵武市、金凤区、永宁县反映农村干部的信访举报件均占信访量的一半以上,分别为57.89%、53.85%和51.55%。而反映县处级干部的信访举报稳中有降,同比下降30.43%。究其原因:一方面因为干部级别越低基数越大,同时也反映出信访举报的主要问题在基层,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也在基层。部分村干部素质不高,对相关党纪法规认识模糊,廉洁自律意识淡泊,以权谋私,用权任性;对“村官”的监督不到位,给“村官”违法违纪以可乘之机。另一方面XX市纪委坚持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促使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观念不断提升。(五)信访举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多。随着社会利益多元化,社会矛盾日趋复杂,相当一部分信访问题已不再是传统的诉求,检举控告背后的原因、方式、动机和手段已不同于过去,信访诉求因个人“利益”追求而日趋复杂。信访举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主要有:一是联合署名,“绑架造势”的举报呈增多之势。二是一信多投,“广而告之”的情况较多,造成重复举报、多部门受理的情况。三是利用畅通的信访举报渠道,实现自己不合理诉求的较多。四是既得利益受损,没有中标的“经济人”通过信访发泄心中不满的较多。五是以要“说法”为由,缠访、闹访,干扰司法的较多。六是重要节日、区市纪委领导更换、巡视组巡查期间,重复、越级业务外上访的较多。七是自今年“1·05”公交车纵火案发生后,因个人不合理诉求没有满足而到纪检监察机关闹访的明显增加,接访难度增大。三、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及时受理承办,扎实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全面分析研究反映的问题,及时高效进行办理。对侵害群众利益特别是反映扶贫领域的信访举报要快收、快阅、快办,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接收、阅信、提出拟办意见、移送、流转等工作,不能将信访举报件积压和搁置,确保“零暂存”。对收到的上级督办件,要主动向同级党委报告,并及时安排、优先办理、快查快结。县级纪委对上级督办件要一律自办,不得下转。要把中央纪委督办件的办理作为重中之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必要时直接指挥办理。(二)重视初信初访,减少越级、重复信访举报。对市纪委交办的信访举报件各县(市)区纪委要重自办;对初次受理的信访举报,要努力把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上,防止初信初访问题演变为重复、越级信访问题;对实名举报的办理结果和流转去向,要向举报人进行反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力争将问题化解在当地,防止减少发生重复信访和越级信访。对已终结的信访事项,且结果已答复举报人,但举报人仍坚持越级访、重复访的,县(市)区纪委要及时将反映的问题、个人诉求、解决落实的过程和处理结果报市纪委备案,以便快速、准确的甄别出“变质”信访,避免重复处理,消耗信访工作资源。(弘利遴选)(三)加强监督检查,加大问责通报力度。市纪委每月将通过信访信息管理系统的“督查督办”功能,对各县(市)区信访举报件签收、转办、补录等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并在“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告;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特别是涉及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举报件办理情况、书记收信办理情况、以及交办件未申请延期又未按期办结的,在全市通报。对承办单位组织不力、办理不认真,进度缓慢,或者推诿敷衍甚至顶着不办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催办;对工作不负责,推进信访举报督办查办工作不力,办理上级督办件不及时、不到位,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据《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导致信访问题发生的问责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本文标题:调研报告:全市纪检监察机关201X年信访举报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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