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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目的为指导我院及时、有效地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在医疗救治过程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科学有序地开展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应急工作,制定本预案。(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在卫生应急工作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9〕1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指导性文件。(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应对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应急工作。(四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我院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2.统一领导,各负其责。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在应对对各种突发公共应急事件中,在院领导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预案的有关规定,医院各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3.突出特色,发挥优势。在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过程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应用中医药技术和方法,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4.依法规范,科学应对。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对突发公共事件和可能发生的公共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二、组织体系建设各级中医医院是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的重要场所,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应急组织体系。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要按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及时有效地开展中医药医疗救治应急工作。(一应急领导小组组长:院长、党委书记成员:副院长副院长副院长院长党总支副书记院办公室主任医务科科长护理部主任预保科科长院感办主任设备科科长科教信息科科长总务科科长基建维修办公室主任药剂科科长办公室设在医务科,由医务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发生突发共公事件,启动医疗救治应急预案,院长在事件中是第一责任人。在具体工作中,医务科是主要协调部门,医务科科长是主要协调人,负责具体的协调工作,并随时向院长汇报事件的进展情况。(二应急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1.医疗救治组组长:业务副院长副组长:医务科科长副主任医师成员:护理部主任副主任护师外科主任主任医师麻醉科主任副主任医师内一科主任副主任医师内二科主任副主任中医师内二科副主任内三科主任妇产科主任副主任医师儿科主任副主任医师骨伤科主任副主任中医师中医副主任医师康复科主任副主任中医师疼痛科副主任副主任中医师急诊科主任副主任医师重症医学科主任副主任医师门诊办公室主任主治中医师负责医疗救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疫情监控与报告、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监督落实、组织疑难病例的会诊及转诊、组建医疗救治队伍、人员培训等。2.院感防控组组长:业务副院长副组长:院感办主任成员:医务科科长护理部主任检验科主任内科主任内科护士长急诊科主任急诊科护士长重症医学科主任重症医学科护士长外科主任外科护士长康复科主任康复科护士长骨伤科主任骨伤科护士长妇产科主任妇产科护士长儿科主任儿科护士长负责有关疫情监控、消毒隔离技术指导及实施、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等。3.后勤保障组组长:副院长副组长:总务科科长基建维修办公室主任成员:预保科科长药剂科科长院感办主任西药房主任中药房主任设备科科长保卫科长负责后勤物资(被服、防护品、设备等、药品、医疗器械的筹措、调集、维修;隔离区域的围护、安全保卫、人员出入管理;伙食、生活用品的保障供给等。保证水、暖、电、气供应及通讯畅通,4.宣传信息组组长:副院长副组长:办公室主任成员:信息科科长党办主任信息科统计员院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指示标牌的设立、医院情况的公示、医院信息的收集与整理等。(三专家指导组组长:副院长成员:外科主任主任医师医务科科长副主任医师信息科科长副主任中医师骨伤科主任副主任中医师副主任中医医师康复科主任副主任中医师疼痛科主任副主任中医师门诊办公室主任内科主任内科主任妇产科主任儿科主任急诊科主任重症医学科主任主治中医师副主任医师副主任中医师副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负责全院医疗救治工作的技术指导,疑似病人的诊断,疑难危重病人的会诊及治疗方案的确定,中医药预防及防治工作方案的论证。三、工作机制建立应急响应及信息报送、应急演练、后勤保障、科学研究等机制,以保证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工作科学、有序的开展。(一)应急响应及信息报送机制建立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中医医院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应急响应机制。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医院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启动医院应急预案,并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级别组织相应工作组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当地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在报告当地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时,要及时报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二)应急演练机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演练,每年不少于2次,并有详细记录。(三)后勤保障机制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的物资、药品(包括中成药、中药饮片、西药)、设备设施等的储备保障机制。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应根据医疗救治工作需要调用。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6(四)科学研究机制建立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科学研究机制,包括中医药及中西医结合医疗救治临床观察、技术方案研究论证以及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等。四、预案管理与更新根据医院实际情况,依据本预案制定医院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应急预案,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变化和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五、附(一)学术名词1.突发公共事件: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⑴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⑵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⑶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⑷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2.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2.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则7(1一次事件出现特别重大人员伤亡,且危重人员多,或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请求国家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公共事件。(2跨省(区、市)的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3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2.2重大事件(Ⅱ级)(1一次事件出现重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突发公共事件。(2跨市(地)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3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2.3较大事件(Ⅲ级)(1一次事件出现较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突发公共事件。(2市(地)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2.4一般事件(Ⅳ级)(1一次事件出现一定数量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公共事件。(2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8
本文标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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