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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开放大学形成性考核作业学号2016090200067姓名许东存课程代码110009课程名称实用法律基础评阅教师第3次平时作业共5次平时作业一、简答题(每题20分,共40分)1、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是什么?答:1,法定化,犯罪和刑法必须事先有法律作出明文规定;2,实体化,对于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犯罪产生的具体法律后果,都必须做出实体性的规定;3,明确化,即刑法条文必须用清晰的文字表达确切的意思,不得含糊其辞或模棱两可。2、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有什么特征?答:根据《刑法》第15条的规定,过失分为过于自信的过失(有认识的过失)与疏忽大意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的特征:1,有认识的过失;2,行为人预见到行为会发生危害结果;3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二、论述题(每题60分,共60分)目前我国刑法是55个死刑罪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一)、(二)的规定,具体死刑罪名台下一、刑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中设置了7种死罪:(1)背叛国家罪;(2)分裂国家罪;(3)下装叛乱罪;(4)投敌叛变罪;(5)间谍罪;(6)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7)资敌罪。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设置了14种死罪:(1)放火罪;(2)决水罪;(3)爆炸罪;(4)投放危险物质罪;(5)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6)破坏交通工具罪;(7)破坏交通设施罪;(8)破坏电力设备罪;(9)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10)劫持航空器罪;(11)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12)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13)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三、刑法分则第三单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设置了7种死罪:(1)生产、销售假药罪;(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3)走私武器弹药罪;(4)走私核材料罪;(5)走私假币罪;(6)伪造货币罪;(7)集资诈骗罪。四、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设置了5种死罪:(1)故意杀人罪;(2)故意伤害罪;(3)强奸罪;(4)绑架罪;(5)拐卖妇女、儿童罪。五、刑法分则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设置了1种死罪:抢劫罪。六、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设置了5种死罪:(1)暴动越狱罪;(2)聚众持械劫狱罪;(3)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4)组织卖淫罪;(5)强迫卖淫罪。七、刑法分则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中设置了2种死罪:(1)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2)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八、刑法分则第八章依法贿赂罪中设置了2种死罪:(1)贪污罪;(2)受贿罪。九、刑法分则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中设置了12种死罪:(1)战时违抗命令罪;(2)隐瞒、谎报军情罪;(3)拒传、假传军令罪;(4)投降罪;(5)战时临阵脱逃罪;(6)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7)军人叛逃罪;(8)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9)战时造谣惑众罪;(10)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11)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12)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谈谈废除死刑的看法自古而今,死刑是一种终极刑法,最严峻的处罚之一。是当今世界上最严厉的一种刑罚,又被称为极刑。死刑是凭借从肉体上消灭犯罪分子的手段来惩罚犯罪,从而达到防卫社会的刑罚方法。正是因为死刑通过消灭犯罪分子来达到惩罚犯罪和防卫社会的手段,其严厉性和巨大的威慑功能,历史上各国统治者无不重视死刑的使用,把死刑作为对付危害其统治最严重的犯罪的惩罚手段,因此,死刑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死刑的执行方式多种多样,当今世界各国常用的有枪决、电椅、毒气室、注射药物等几种,其中注射药物被称为最人道的执行方式。我国法律规定,年龄在18-74周岁的罪犯适用于死刑,我国建国以来常用的死刑执行方式主要以枪决为主。执行的时候分公开和不公开两种方式,公开枪决的时候,震慑力极强,对维护社会稳定有巨大的作用。首先提出废除死刑的是意大利法学家贝卡里亚,他认为在一个组织优良的社会里,人们没有权利来杀害自己的同类。迄今为止,全世界已经有超过一半的国家废除了死刑。据有关组织最新统计,75个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任何犯罪,不认轻重,都不得将犯人处以死刑。另有14个国家规定,除战犯外,其他犯人不得用死刑。还有20个国家虽然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废除死刑,但在过去10年乃到更长时间内未使用死刑。这样,法律上或实际上已经废除死刑的国家达109个,世界上还有86个国家仍明确保留并执行死刑。我国现阶段保留死刑的争议性和合理性,死刑侵害了基本人权中的生命权,保障基本人权是当代人权运动的主旨,而生命权是人的一切权利之本,人的所有其他权利都是领队于生命而存在。理所当然地,生命权属于最基本的人权。因此,废除死刑是保障基本人权的必然要求。现阶段,我认为保留死刑有必然的合理性。法律的制定必须考虑国情,死刑不只是刑法的问题,也涉及到社会治理、人们的刑法观、社会价值观、文化观等等,更与社会基础的变化有关。死刑的废除要求社会比较安定,否则死刑废除后产生的只能是社会的动荡不安。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犯罪问题多。一直有社会治安形势严峻的压力,一步到位废除死刑是做不到的。只能在削减死刑罪名的社会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在立法上严格控制死刑配置总量。另外,我国国民的民意和传统文化决定也现阶段废除死刑的不可行性。中国自古的“杀人偿命、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多数支持保留死刑的人认为,执行死刑可以震慑犯罪分子以外,对受害者家属也能提供精神安慰。“伸张正义”这几个字很好的说明了中国传统文化对死刑的影响。完成作业时间:2017年4月26日得分:评语:评阅教师:
本文标题:江开大学法律形成性考核第三次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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