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职工餐厅食品召回制度
河南省佳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餐厅食品召回制度为了保障我公司职工用餐的健康安全,职工餐厅如有下列不合格食品将退出销售地点:一、有毒有害、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食品;二、包装破损造成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三、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食品;四、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食品;五、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食品;七、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他非食用物质加工的食品;八、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者使用绝对化宣传用语的食品;九、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食品。十、职工餐厅工作人员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十一、职工餐厅负责人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河南省佳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2月14日
本文标题:职工餐厅食品召回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55763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