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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交三航局连盐铁路工程指挥部中心试验室第三项目部检测组工地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实施细则中国交通建设ChinaCommunicationConstructionCompany编制:审核:批准:批准日期:—2—工地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工地试验室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工管办函〔2013〕284号)和徐建指工〔2014〕105号《徐州枢纽指挥部工地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对工地试验室实行信息化管理,统一标准、规范流程、强化监控,确保试验室工作质量符合标准,结合《徐州枢纽指挥部工地试验室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试验室应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系统应能实现试验数据自动采集、试验结果自动计算及判定,具有提醒、分析、汇总、监控等功能,确保检测数据真实可靠、检测过程规范可控、检测结果可以追溯。第三条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工作除应执行本细则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第二章试验室信息化建设要求第四条设备要求1.应配备良好、稳定的试验仪器设备,设备工况必须运行良好,不得出现漏油、漏电、产生静电、控油阀不稳定、液压油不足、万能试验机夹片不稳固等可靠的情况。—3—2.采集终端应配备不低于以下设备要求:计算机CPU2.0GHZ以上,内存2G(建议内存4G及以上),COM口1个;USB口2个;电液伺服式仪器和计算机设备为网口通讯的,需配备两个网卡。为保证信息系统运行比较流畅。3.信息化系统的计算机运行环境应符合以下要求:操作系统不低于MicrosoftWindowsXP,并及时安装操作系统最新发布的ServicePack和.Net3.5及以上的框架。为保证系统运行稳定可靠,不得安装与工作无关的应用软件。4.信息系统必须具备稳定、良好的网络条件。带宽不低于2M,路由器或交换机必须满足数据稳定交换的要求,同时根据实际上网数量和数据传输量采购相应的路由器或交换机。第五条人员要求根据信息化要求已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职信息化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工地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工作。信息化管理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三年以上试验检测工作经历,具备熟练操作信息化系统的技能。第三章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制度第六条管理制度1、试验室应配备专职信息化管理员。2、力学室所配计算机均属试验数据信息化专用,除信息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得使用。—4—3、万能试验机、混凝土压力机、试验室必须具备网络接入的工作环境并配置符合要求的计算机和足够的网络带宽。4、设备要求工作状况良好,保持数据传送设备整洁并及时进行维护,不得有漏油、漏电、产生静电、控油阀不稳定、液压油不足、万能试验机夹片稳固可靠。5、信息化人员必须是经软件厂商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具备培训合格证的人员才允许上岗操作。6、信息系统的数据实时传输,信息系统的各个部分相互之间的数据交换较多并且频繁,需要稳定、良好的上网条件。7、自动采集的数据,应实时上传至试验室信息管理系统,需手动输入的数据应在工作结束后24h内完成录入。8、建立信息化数据备份文件,并定期导出备份文件到移动硬盘中。对设备运行情况与数据传输情况做好记录,特别对设备发生故障排除及数据恢复情况做好详细记录。9、信息化计算机内必须安装实时监控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加强网络防病毒措施,定期检查、及时清除网络病毒。10、禁止在信息化计算机上使用来历不明的U盘、光盘等储存介质或安装运行与工作无关的任何软件,以免感染病毒或木马程序。11、严禁擅自改变信息管理系统设置,造成信息管理系统工作不正常或传输虚假数据;严禁故意停用、损坏信息管理系统。12、严禁在操作室内吸烟,保持操作室干净、整洁。—5—第四章试验检测信息化流程图开机管理员登录查看网络连接试验检测查看信息录入是否正常登记信息化记录正常填写试验记录出具试验报告输入样品信息查看信息上传是否正常不正常联系信息化客服远程协助监理见证(需要时)不正常正常加盖监理见证章(需要时)关机并清洁保养设备—6—第五章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员岗位职责第七条岗位职责1、认真执行有关指示和规章制度,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2、负责本试验室信息化系统(包括网络)及万能材料试验机和混凝土压力试验机等与信息化相关仪器的维护及保养工作。3、试验后24小时内上传数据,如遇系统、设备故障应及时上报并通知设备和软件厂商处理。4、通过信息管理系统监控本试验室试验检测数据,对不合格数据进行跟踪处理。5、对相关试验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规范试验人员的信息化操作,保证信息化数据采集系统运转正常。6、每周试验室不合格数据处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每周向相关领导提交统计分析及问题处理报告,对发现问题应及时督促整改。第五章试验室信息化考核办法第八条考核办法及内容为了充分发挥铁路建设管理信息应用的作用,定期对系统的运用管理进行检查和考核。对试验室表现较好的个人给奖励,对较差的个人通报批评,对不按期完成当月信息系统数据录入的个人进行处罚。—7—考核的主要内容:1.系统的日常管理;2.数据信息录入;3.数据的备份和系统的更新升级;、4.病毒的防范工作;5.系统的推广应用和信息反馈;6.有无自主更换硬件、软件和随意删除数据;7.做好管理、系统操作、硬件设备维护以及安全保密工作。第六章不合格品处理第九条原材料检测出现不合格,且未用于工程实体的,施工、监理单位负责问题整改闭合,对不合格材料实行清场处理,施工单位必须保留影像资料。第十条混凝土试件出现不合格时,在监理单位见证下,施工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工程实体进行检测,并邀请设计和相关专家对工程实体检测结果进行论证,保留影像资料。第七章违规处罚第十一条依据本细则,未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承担以下处罚:1、擅自改变信息管理系统设置,造成信息管理系统工作不正常或传输虚假数据;故意停用、破坏、删除、卸载、改造监管—8—系统硬件和软件,擅自修改上传生产数据,给予500元处罚。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个人警告处分。⑴.因维护不到位,造成系统工作不正常或系统出现故障未及时联系维修处理,造成大量数据未及时上传(不超过5天)。⑵.网络、采集和上传系统正常,试验后24小时内未上传数据,或不按规定录入信息。⑶.因故障或人为操作失误,导致上传数据严重失真。第八章附则本细则由中交三航局连盐铁路工程指挥部中心试验室第三项目部检测组负责解释,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中交三航局连盐铁路工程指挥部中心试验室第三项目部检测组2014.11.19
本文标题:工地试验室信息化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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