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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宁市凤岭北路南面廉租房二期工程外墙电动整体升降脚手架施工合同发包方:南宁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沪)〈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确定由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沪)完成南宁市凤岭北路南面廉租房二期工程外墙附着式电动整体提升脚手架(以下简称“爬架”)分项工程,双方达成以下条件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一、工程概况、承包方式:1、工程名称:南宁市凤岭北路南面廉租房二期工程2、工程地点:南宁市凤岭北路南面3、建筑面积:27000米4、承包方式:工程专业承包二、工作范围:采用“ZL-93”“爬架”,共36台机位,从标准层第3层开始搭设4层高,架子高12.6m双排钢管脚手架,提升到33层及完成现图纸可提升屋架层的提升工作。内容包括“爬架”搭设、提升、下降、人货电梯开口及整体架与外墙建筑结构临边防护,埋预埋孔,扎安全网,脚手板(或铺竹笆)、踢脚板等工作(不包括底部机位平台铺板);根据外墙装饰逐层下降到3层楼面。三、承包方式:3.1、“爬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由乙方总工审批后提供给甲方总工审批;3.2、乙方提供提升设备,如承重托架、水平桁架、竖向框架、电动葫芦、防坠器、防外倾、电缆线、提升梁、斜拉杆、手拉葫芦、穿墙螺栓、连接螺杆、预埋件、电控箱、配电箱、接地线、防尘布、机油、黄油、必备工具等。3.3、包人工、包设备、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3.4、不包括“爬架”以外的挑架、落地架等。3.5、乙方免费为每栋楼开卸料平台口六个、人货电梯口二个、塔吊附墙口各一个,由甲方提供准确的位置。2四、合同价款合同单价按建筑面积贰拾元/㎡(20元/㎡),建筑面积27000平方米,共计伍拾肆万元整(540000元整),该价款不含税金,一次性包干,税金由甲方向乙方开出代扣代缴证明支付,发票应全额提供给甲方。五、付款方式:乙方提升设备进入现场,甲方支付进场费伍万肆仟元整(54000元),脚手架顶提升至第12层支付伍万肆仟元整(54000元),提升至19层支付伍万肆仟元整(54000元),提升至26层支付伍万肆仟元整(54000元),提升至33层支付伍万肆仟元整(54000元);脚手架底部下降至25层支付伍万肆仟元整(54000元),下降至17层支付伍万肆仟元整(54000元),下降至8层支付伍万肆仟元整(54000元),脚手架拆除后一个月内支付伍万肆仟元整(54000元),脚手架拆除后6月内支付余款伍万肆仟元整(54000元)。六、工期、质量、安全:6.1、工期:工期为517日历天,按甲方书面通知开始安装桁架时间计算工期到拆除桁架止。从2013年3月1日开始至2014年07月31日止(具体时间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必须满足甲方主体工程的进度要求。6.2、质量:按《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的要求进行验收,严格按甲方审批后的专项方案施工。6.3、安全: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文明施工的有关制度和要求确保安全生产,乙方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凡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进场后与甲方签订安全协议,必须遵守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乙方应对爬架的安全可靠性负责,脚手架架体要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七、配合:7.1、乙方派同志作为乙方驻现场的代表,全权负责脚手架升降、日常维护及乙方的日常工作。7.2、整体提升脚手架底部桁架封板及翻板第一次由甲方派木工铺设,提升后由乙方负责保养、维修、清洁工作。37.3、如因甲方主体施工中外墙结构有变化或施工电梯断口需要乙方更改机位,乙方应及时调整提升架机位和断口,需要氧气切割由甲方免费提供工具及材料,乙方操作,相互配合。相关费由甲方支付。7.4、甲方配合提供乙方操作人员住宿场所。施工现场乙方人员不得携带家属,不得打架、斗殴,若有违反按甲方公司制度执行。7.5、甲乙双方配合做好每一次脚手架的搭设、拆除、验收、签证记录。八、甲方负责:8.1、因本工程是整体提升,在提升过程中,整个架子已呈悬吊状态,提升未结束时,甲方其它人员不得在架子上操作和堆放物件,甲方支模板时钢管不能支撑在“爬架”上。8.2、甲方应提供乙方吊运搭设脚手架的各种材料和设备及人员上下。8.3、甲方应保证提供乙方提升需要的电源,主电缆线甲方每隔两层从固定电箱引到乙方的电控柜室内。8.4、甲方在乙方提升前应做好各种材料拆除等准备工作,保证乙方提升准确到位。8.5、甲方提供脚手架所用的连墙件、钢管、扣件、脚手板、桁架铺九夹板、扎丝、尼龙绳、安全网等;8.6、甲方负责提供1间临时用房给乙方工人住宿和存放工具器材。九、乙方负责:9.1、乙方在进场前,向甲方报送外墙附着式电动整体提升脚手架施工方案及操作规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并提供管理人员名单及操作人员证件,电动整体升降脚手架搭设完毕后由乙方报送相关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并确保合格。9.2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统一管理,遵守工地制度的各项规章制度。9.3、乙方在开工前报送“爬架”单项施工组织设计、设计计算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各三份给甲方,甲方报送总包、监理审批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9.4、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的总进度计划施工,不得随便耽误甲方的施工进度。9.5、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有关规定办理暂住证,并将复印件提供给甲方。统一安全帽、安全带、佩带胸卡上班。9.6、乙方的脚手架必须严格按照JGJ202-2010,JGJ130-2011要求施工,达到南宁市标准化工地要求。9.7、乙方的脚手架应保证配合甲方按4~7天升降一层的主体工程进度要求,如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损失由乙方承担。49.8、乙方必须配置兼职安全员、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凡接到整改单必须一次整改合格。9.9、乙方负责脚手架的搭设、拆除、升降及日常维护。十、违约责任:10.1、由于政策变化或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影响按有关规定办理。因甲、乙双方其中一方原因导致工程停顿,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超期,造成另一方材料、设备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补偿。10.2、超过合同约定工期(510)后60天内,乙方免除提升设备费用,但甲方应补偿工人工资每人每月4500元,管理人员工资每人每月6000元。60天后仍未完工,甲方按每台提升设备20元/日计价补偿给乙方。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互相协调商解决。十二、合同文本及附件:12.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成结清工程款后失效。12.2、“爬架”施工方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12.3、安全管理协议附件(一)、附件(二)甲方:乙方: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电话:电话:地址:地址:签订日期:签订日期:5附件(一)安全管理协议发包方:南宁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沪)〈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将本建筑工程项目发(分)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安全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一、承包工程项目:1、工程项目名称:南宁市凤岭北路南面廉租房二期工程2、工程地址:南宁市凤岭北路南面3、承包范围:南宁市凤岭北路南面廉租房二期工程附着式整体电动升降外墙脚手架4、承包方式:包设备、包搭、包提升、包下降、包拆除、包人工费二、工程项目期限:本合同暂定自2013年03月01日至2014年08月31日全部结束(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三、协议内容:1、甲乙方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南宁市和上级行业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2)爬架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计划,严格按施工方案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4、甲乙双方的相关部门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5、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6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承包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防火工作;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按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制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甲方应该认真整改。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备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作业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10、由乙方提供的提升架机械设备、脚手架等材料,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由擅自使用方负责。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和租凭,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和租赁手续,制定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检查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管理、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面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责。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改。如确实需要拆除更改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单位负责承担。1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的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7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16、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
本文标题:爬架专业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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