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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校园安全信息上报制度学校的安全事故关系到千家万户,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大事。学校在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常抓不懈的前提下,做到有安全事故逐级上报,防止事故的扩大,为此特制订安全信息上报制度:一、工作原则:队伍健全、责任明确、信息畅通、及时高效。二、信息报告内容:可能发生的或已经发生的影响学校稳定和师生人身安全的事件。如: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学生打架、聚众斗殴、暴力事件及其他突发事件。三、信息报告队伍:班主任是学生安全信息第一报告人,负责本班学生安全信息的报告工作,若事件发生时,班主任不在而其他教师在场时,第一目击人则为安全信息第一报告人,有责任及时向值周领导报告,值周领导在向分管校长及校长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接报后必须进行实地了解、分析,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要报送的由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长上报上级部门。四、报告方式:1、学生发生安全事故,事故第一目击人应立即分别将事故告知班主任和学校领导。班主任负责立即送医院治疗,并同时告诉学生家长。2、凡学校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学校安全领导小组人员应尽快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人员伤亡情况、事件的简要经过、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上报街道中心学校及教育局。3、从2012年9月1日起施行校园安全日报制度,每天值日教师在5:00前向校长报告学校全体安全情况。并在安全日志上做好记载。4、每周学校要总结本周安全工作,及时召开安全工作分析会议。5、情报信息要及时、准确,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
本文标题:中心小学校园安全信息上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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