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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子公司法务事务分类监控体系(讨论稿)一、子公司上报—总部介入、参与型性质发生该类型事务的子公司,必须及时上报总部,由总部组织人员与子公司相关人员一起处理。种类1.对集团市场形象产生实质影响的法务事件;2.子公司的合并、分离、兼并以及极其重大的改制问题;3.标的额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下同)的合同或协议;4.标的额达到500万元或其他重要的涉外合同或协议;5.标的额达到500万元的争议或诉讼案件;6.商标的授权许可以及发明专利的事宜;7.子公司要求、总部领导批示介入、参与的其他事务。二、子公司汇报—总部指导、监督型性质发生该类型事务的子公司,必须及时向总部汇报,由总部组织人员对该事务进行指导、监督,子公司相关人员据此处理。种类1.对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法务事件;2.子公司一般性资产重组、改制问题;3.子公司与其他单位签订的重大合作合同或协议;4.房地产、重要设备的租赁、买卖合同或协议;5.标的额在500——1000万元的合同或协议;6.一般性涉外合同或协议;7.标的额在200——500万元的争议或诉讼案件;8.重要商标的注册、实用新型专利申报;9.重大打假案件的处理;10.子公司要求、总部领导批示指导、监督的其他事务。三、子公司通报—总部记录、备案型性质发生该类型事务的子公司,必须及时向总部通报,由总部组织人员对该事务进行记录、备案,子公司相关人员再行处理。种类1.对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一定影响的法律事务;2.标的额在200——500万元的一般合同或协议;3.标的额在200万元以下的争议或诉讼案件;4.子公司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权属状况;5.子公司重大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6.一般打假案件的处理;7.子公司认为应当通报、总部认为应当记录、备案的其他事务。四、子公司自决—总部督促、抽查型性质33该类型事务由子公司相关人员自行解决,总部进行督促、抽查。种类上述三种类型以外的一般法务事务。附件二:集团法务事务管理指导意见(讨论稿)一、总则二、管理机构与人员三、合同管理四、知识产权管理五、诉讼及争议案件管理六、债权、债务管理七、其他事务管理八、附则一、总则1.1为规范集团及所属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保障并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意见。1.2本意见所称的法务事务包括:1.2.1企业合同(协议)的起草、审批与履行监督;1.2.2企业规章制度的制订与修改;1.2.3企业商标、专利、字号等知识产权的保护;1.2.4企业诉讼及争议案件的处理;1.2.5企业货款以及其他应收账款等债权的保护;1.2.6企业重大经营活动的法律风险分析;1.2.7企业改制重组、资本运作以及会计审计等业务的法律支持;1.2.8企业法务的培训与宣传;1.2.9企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1.3集团法律事务的管理应完成以下两个转变:1.3.1从分散、兼职负责向集中、专职管理转变;1.3.2从事后被动救济向事前主动参与转变。1.4总部法务部负责集团法务事务的宏观管理,各企业法务部门或人员(以下统称法务部门)负责本企业法律事务的微观管理。1.5集团实行法律事务监控制度,各企业法务部门应按照《法务事务分类监控体系表》的要求,处理本企业法律事务,接受总部法务部的指导与监督。二、管理机构与人员2.1各企业应当指派一名高级管理人员(副总经理)负责法务事务的管理,行使对企业法务事务的领导决策权。2.2各企业应当按照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设置专门的机构或人员,集中处理企业的法务事务:2.2.1规模较大的企业,设立专门的法务部门,配备专门人员;2.2.2规模较小的企业,暂设一、两名专职法务人员,归属办公室或企管部门,待条件成熟时再设独立部门。332.3各企业法务部门的职责:2.3.1对本企业法务事务做出客观、独立的判断与处理;2.3.2行政上受本企业主管副总的领导,对其负责;2.3.3业务上受总部法务部的指导与监督,确保总部对本企业法务事务的有效监控。2.4总部法务部依据分工负责的原则,与各企业法务部门建立有效的信息传递、沟通渠道,分类指导、监督各企业的法律事务。2.5法务人员应具有扎实的法律专业基础,注重经济管理、企业管理知识的学习,深入了解、熟悉企业的经营程序与环节,切实提高实际工作能力。三、合同管理3.1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应尽可能签订书面合同,明确交易条件,明示交易时间、价格,防范暗箱操作。3.2企业签订书面合同,应由业务经办人员填制《合同审批单》,经有关人员签字确认:3.2.1一般合同先由业务人员草拟,并由业务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再经法务部门修改完善并签字确认后,方可正式签订;3.2.2重大合同(标的额较大、内容复杂或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按照3.2.1款程序审批后,还应由分管法务的副总签字确认,方可正式签订;3.2.3对于企业常用的合同(如销售合同),法务部门应当制作格式合同,经业务部门认可后,可以多次使用,不需重复审批。3.3企业签订合同时,应由业务经办人员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章或合同专用章。3.4企业法人章或合同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签订合同时,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的,印章保管人不得盖章。3.5企业法务部门负责将已签订的合同分类归档,妥善保管。3.6合同签订后,业务经办人员应关注合同的履行情况,并就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与法务部门沟通,以便酌情妥善处理。四、知识产权管理4.1企业法务部门应与市场、研发等部门密切配合,为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4.2企业在确定了新产品名称后,应由包装设计部门提供图样,交由法务部门制作有关商标注册申请文件资料,向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请注册商标。4.3法务部门应负责企业注册商标的使用监督,确保使用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4.4企业申请使用商标的,应由法务部门按照文件的规定,向总部法务部报送申请材料。4.5企业研发部门认为新产品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具有申报专利价值的,可以与法务部门一起制作有关申报资料,向专利局申报专利。4.6法务部门应关注企业商标、专利、商号等知识产权的权益状况,发现侵权行为及时汇报处理。五、诉讼及争议案件管理5.1企业合法权益可能或已经受到侵害时,有关部门应与法务部门沟通,共同制订保护权益的方案,非诉讼方式无法保护企业利益时,应考虑通过诉讼方式解决。335.2诉讼案件发生后,法务部门应研究起诉或应诉的策略方案,并据此制作相关文件准备诉讼。如有必要,企业可聘请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提供服务。5.3法务部门应关注诉讼案件的审理、执行等进展情况,并根据情况及时调整应对策略。六、债权、债务管理6.1企业存在对其他单位的应收货款等债权的,应尽早收回;暂时无法收回的,应尽早确权,以防止债权因诉讼时效的届满而无法收回。6.2法务部门可制作固定格式的催款函(通知书),由业务人员通过传真、邮寄等方式送达债务人,并获取对方签收确认的书面凭证,作为债权确权的有效证据。6.3债权经多次催缴仍无收回希望的,企业可考虑在时机成熟时,通过诉讼方式收回债权,法务部门应制作诉讼方案及相应文件起诉。6.4法院作出债务人偿还债务的判决后,债务人仍不履行的,企业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6.5在诉讼及申请强制执行阶段,债务人提出结债务的方案时,企业分管法务的副总应充分听取业务部门与法务部门的意见,综合债务人的资信、实际履行能力等情况,作出是否接受方案的决定。6.6企业存在对其他单位的债务,债权人要求偿还的,法务部门应核查该债务的合法性;确实合法的,应核查该债务是否存在同时履行抗辩权、质量瑕疵抗辩权、逾期交货抗辩权等合法权利;确无合法抗辩权利而企业暂时又无法偿还的,可与债权人商讨和解方案,并尽可能不向对方出具确认债务的书面凭证。七、其他事务管理7.1法务部门对企业重大经营活动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时,应重点对其合法性、规范性、风险性进行分析,揭示风险,探寻对策,出具法律意见书供企业领导决策参考。7.2法务部门在企业规章制度的制订与修改方面,应尊重各业务部门的实践,由各业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起草相关规章制度。法务人员重点对企业规章制度体系的完整性及其合法性进行研究、完善,并负责规章制度的汇总。7.3企业法务的培训与宣传可以采取讲座讲课、竞赛、书面宣传等多种形式,以提高企业全体员工的法务意识与水平。7.4在对企业改制重组、资本运作以及会计审计等业务的法律支持方面,法务部门应以服务于企业的经营活动为根本宗旨,揭示并防范法律风险,克服法律障碍,实现企业经营活动的合法化、规范化。八、附则8.1各企业应根据本意见的精神,制订、修改、完善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确保本意见的顺利实施。8.2集团根据本意见制订《企业法务管理评价体系表》,由总部人力资源部、法务部据此对各企业进行抽查、考评,并实施奖惩。8.3《法务事务分类监控体系表》、《企业法务管理评价体系表》为本意见的附件。33233《难得的是有份清闲时光,难得的是有种知途迷返,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知你冷暖,懂你悲欢,把你放在了心头上的人。难得的是面对片深山广林、教你为人,怎样处事,面对人生;淡泊世事,践行伯乐,明镜心扉。心似无物化有物,道似无情渡有情,佛似无边胜有边,儒似学而不思厌也,山高不止于流水,流水不止于小桥,除非去哪里在看看,除非去哪里在历历,除非去哪里在观光!一路走马观花,沐浴星星的乐园,想哪,念那。白若溪在月牙泉唱着:每当太阳落下西边的阳,也有美丽的月牙泉,它是天的镜子,也是沙漠的眼。就在那片天的很远很远,从那年我月牙泉边走过,从此以后魂牵梦绕,也许是你们不懂得这种爱恋,除非也去那里看看。33我们都是追梦的人,有些人,有些事,该忘的那就都忘了吧。这世界即没平白无故的付出,也没有平白无故的缘分,那我们就因更当珍惜,当你的眼泪忍不住快要流出来的时候。睁大眼睛!千万别眨眼,或许会让你看到世界由清晰、变模糊的全过程,在你心泪落下的那一瞬间,至此变得清澈明晰。
本文标题:子公司法务事务分类监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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