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述职报告 > 义务教育国家课程设置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实验课程实施计划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要求,设置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课程设置应体现义务教育的基本性质,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适应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的要求,为学生的持续、全面发展奠定基础。一、培养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体现时代要求,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课程设置的原则1.均衡设置课程根据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要求,均衡设置课程,各门课程比例适当,并可按照地方、学校实际和学生的不同需求进行适应调整,保证学生和谐、全面发展;依据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科知识的内在逻辑,义务教育阶段九年一贯整体设置课程;根据不同年龄段儿童成长的需要和认知规律,根据时代发展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要求,课程门类由低年级到高年逐渐增加。2.加强课程的综合性注重学生经验,加强学科渗透。各门课程都应重视学科知识、社会生活和学生经验的整合,改变课程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的现象。设置综合课程。1-2年级设品德与生活课,3-6年级设品德与社会课,以适应儿童生活范围逐步从家庭扩展到学校、社会,经验不断丰富,社会性逐步发展;3-9年级设科学课,旨在从生活经验出发,体验探究过程,学习科学方法,发展科学精神;1-9年级设艺术课,引导学生体验、感受多种艺术,提高审美情趣。增设综合实践活动,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等。使学生通过亲身实践,发展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3.3.加强课程的选择性国家通过制定课程标准,以保证义务教育的基本质量,并划定课时比例,提供地方、学校、学生对课程选择的可能性。鼓励各地发挥创造性,办出有特色的学校。在达到九年义务教育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农村普通中学试行绿色证书教育,形成有农村特点的学校课程结构。城市普通中学也要逐步开设职业技术课程。三、课程设置表一:义务教育课程设置表年级课程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思想品德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或选用历史、地理)科学科学(或选用生物、物理、化学)语文语文语文语文语文语文语文语文语文数学数学数学数学数学数学数学数学数学外语外语外语外语外语外语外语体育体育体育体育体育体育体育与健康体育与健康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选择: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表二: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比例年级九年课时总计(比例)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品德与生品德与生品德与社会品德与社会品德与社会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思想品德思想品德7~9%活活历史与社会(或选择历史、地理)3~4%科学科学科学科学科学(或选择生物、物理、化学)7~9%语文语文语文语文语文语文语文语文语文20~22%数学数学数学数学数学数学数学数学数学13~15%外语外语外语外语外语外语外语6~8%体育体育体育体育体育体育体育与健康体育与健康体育与健康10~11%艺术(或选择音乐、美术)9~11%综合实践活动16~20%地方与学校课程周总课数(节)262630303030343434274学年总时91091010501050105010501190119011229522(节)注:1、表格内为各门课的周课时数,九年总课时按每学年35周上课时间计算。四、义务教育课程设置的有关说明1.表1为义务教育(1-9年级)课程设置,表2为对各年级周课时数、学年总课时数九年总课时数和各门课程课时比例的要求,每门课的课时比例有一定弹性幅度。地方与学校课程的课时和综合实践活动的课时共占总课时的16%~20%。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省不同地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课程计划;学年课时总数和周课时数应控制在国家所规定的范围内;根据教育部关于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管理与开发的指导意见,提出本省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管理与开发的具体要求,并报教育部备案。民族学校、复式教学点、简易小学等学校的课程设置,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自主决定。2.每学年上课时间35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如学校传统活动、文化节、运动会、远足等。复习考试时间2周,初中最后一年的第二学期毕业复习考试增加2周。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共13周。3.晨会、班队会、科技文体活动等,由学校自主安排。4.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其具体内容由地方和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自主开发或选用。综合实践活动的课时可与地方、学校自主使用的课时结合在一些使用,可以分散安排,也可以集中安排。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各门课程普遍增加了实践活动,学校在做学年教学安排时,应根据活动的性质和内容,统筹合理安排。5.小学阶段的课程以综合课程为主,初中阶段设综合或分科课程,供地方和学校自主选择。地方和学校可选择以综合为主的课程,也可选择以分科为主的课程,还可以选择分科与综合相结合的课程,鼓励各地选择综合课程。初中阶段的学校在选择分科与综合相结合的课程时,若选择科学、历史、地理,可相应减少自然地理的内容;若选择历史与社会、生物、物理、化学,则应安排自然地理的内容。6.各门课程均应结合本学科特点,有机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环境、健康、国防、安全等教育应渗透在相应的课程中。7.1-6年级设体育课,7-9年级设体育与健康课,均应贯彻健康第一的原则。7-9年级可结合相关体育活动,使学生了解一些体育健康知识,但必须充分保证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时间。8.小学开设英语课程的起始年级一般为三年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结合实际,确定本地区小学开设英语课程的工作目标和步骤。初中阶段开设外语课程的语种,可在英语、日语、俄语等语种中任选一种。外国语学校或其他有条件的学校可开设第二外语。民族地区的中小学校,外语课程的设置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决定。2015年9月
本文标题:义务教育国家课程设置实施方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57080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