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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高中学科中心教研组建设实施方案》
各高中学校:为了更好地适应高中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落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要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高中教研工作新内涵、新思路、新功能,整合全县高中教育资源,发挥骨干教师集体智慧,县局决定成立高中学科中心教研组。现将《沙洋县教育和文化体育局高中学科中心教研组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一○年一月十日沙洋县教育和文化体育局高中学科中心教研组建设实施方案高中学科中心教研组是教研室实施高中教学管理、开展教学活动的重要组织,旨在发挥高中骨干教师集体力量,开展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提高高中教学质量。为贯彻落实县局《关于加强高中教学管理,进一步提高高中教学质量的意见》(沙教[2009]79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我县高中教学教研工作的新内涵、新思路、新功能,加强我县高中学科中心教研组(以下简称“中心教研组”)建设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教书育人为根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开展以校本教研为主要形式、以本学科教师教学问题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教学研究,推广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和优秀教育科研新成果。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协作,形成学习型、研究型教师团队,有效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二、组织机构与管理1、机构组成按照高考文化考试科目成立高中学科中心教研组,每个中心教研组设组长1名,组员3—5名。原则上,组长由沙洋中学相关学科教研组长担任,组员由兼职教研员担任。2、机构性质中心教研组隶属县教研室管理,在县教研室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属于兼职性质的学科教学研究组织,对上为县教研室负责,对下为全县高中学校学科教研工作服务。县教研室直接管理中心教研组,其管理职责是:领导中心教研组的日常工作;建立中心教研组组长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中心教研组长会议;负责中心教研组工作的布置和指导;提供中心教研组必要的活动经费;组织中心教研组成员学习与培训;负责中心教研组人员的选聘、考核与换届工作。3、兼职教研员选聘与管理具体办法参照《沙洋县高中学科兼职教研员选聘与管理暂行办法》(另附)执行。三、工作任务中心教研组应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对教学教研工作提出建议。对全县高中本学科的教研工作进行整体规划和设计,指出具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对教材、资料的选用提出建议;制定每学年教学进度,供全县高中教师参考;对每阶段的高考备考提出具体可操作的思路和意见;为县局高中教学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2、参与教学常规管理。研究制定本学科备课、上课、作业、辅导等常规工作的具体要求,并具体抓落实。对全县高中的教学常规进行指导和评价;对本学科校本教研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树立教学中的先进典型,推广教学成功经验;积极承担有关教学工作考核、教学质量检测等任务;加强学科评价研究,做好学科考试的命题、阅卷和试卷分析工作。3、积极开展各项活动。要围绕“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质量测评”、“教学反思”等教学要求,开展灵活多样、讲求实效的集体备课、教学研究、质量分析、教学反思交流、教学论文评比、教学基本功竞赛等活动。活动要做到定时、定点、定要求、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4、做好资料存档工作。设立中心教研组教研活动记录本,每次活动要有专人记录。注意做好各项教研活动材料、教学参考资料、统计资料等收集工作,学期结束时分类整理并交县教研室保管,逐步建立本组的教学资料档案。5、强化学习意识。努力学习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新课程标准、新课标教材,认真分析教学案例,撰写读书笔记、教学随笔,交流学习心得,积极参加各级教研活动,把中心教研组建成名符其实的学习型组织。四、保障措施1、切实抓好中心教研组的管理。教研室要明确各中心教研组活动要求和各成员工作职责,保证工作真正落实到位。中心教研组要经常深入教师、深入课堂、深入学生,通过听课、查资料、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深入地了解校级教研组工作情况。2、改善中心教研组工作条件。各学校要给每个中心教研组订阅一定数量的学科专业报纸或杂志,配备必需的工具书、参考资料等,供中心教研组保管和使用。3、保证中心教研组工作必要的资金投入。县局及教研室为中心教研组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并对兼职教研员的兼职工作给予适当补贴,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附件一:沙洋县高中学科兼职教研员选聘与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二:沙洋县高中学科中心教研组工作规则(试行)附件一:沙洋县高中学科兼职教研员选聘与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高中学科中心教研组建设和管理,有效地开展教学研究,提高全县高中教科研水平,充分发挥兼职教研员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聘任兼职教研员的目的1、改进和加强全县高中教学研究工作,依靠兼职教研员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活动,形成全县高中教研网络。2、整合高中教育资源,发挥高中骨干教师优势,带动年轻教师成长,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第二章聘任兼职教研员的条件3、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4、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有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能较好地为学校和教师服务。5、具备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相关知识,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和研究能力,教学效果突出,在本校、本学科具有较大的影响。6、具有较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教学指导能力,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独立完成上级交办的教研工作任务。7、兼职教研员应具有六年以上教龄,原则上具有高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根据特殊学科的需要,特别优秀的教师可以放宽到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8、近五年内获得县(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称号,或荣获县级以上优秀教师等表彰奖励。9、本人对教育教研工作热情,愿意承担兼职教研员工作。第三章聘任兼职教研员的程序10、推荐:兼职教研员采取教研部门或学校推荐、教师自荐等多种形式产生推荐人员。11、考评:根据推荐人员名单,由县局组织人员按本方案中的任职条件对推荐人进行初步考察,初步推选出兼职教研员候选人名单。12、送审:县教研室将初步推选出的兼职教研员候选人名单送县局,县局组织相关领导、专家和相关股室(单位)人员进行评审。13、公示:县局对评审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14、聘用: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县局正式颁发《沙洋县高中兼职教研员聘任证书》,从聘任之日起履行职责。15、兼职教研员原则上每学科设置3—5人。第四章兼职教研员工作职责16、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落实和推进县教研室和学科中心教研组部署的有关各项工作计划。17、配合县教研室工作,积极主动完成县教研室安排的工作。18、立足县域内高中,发挥兼职教研员研究指导作用,研究解决本学科教学中遇到的问题,帮助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19、协助县教研室开展多种形式的教研活动。深入课堂听课指导,接受学科业务咨询,积极准确地向上级教研部门反馈学校实际教学中的问题、需求等信息,及时提出改进教学的指导性意见和建议。20、协助县教研室和学校培养教学骨干,发现典型。每位兼职教研员在聘任期内培养1-2名青年教师成为学科骨干教师。21、加强考试研究。依据课程标准(大纲)和教材内容,积极参与各年级检测试题的命题工作,做好质量分析,为高中教学评价提供依据。22、兼职教研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并在高中学科教研活动中承担讲课任务。23、实事求是向县教研室汇报自己的教学成绩和科研成果,每学期将学科中心教研组的工作计划和总结上报县教研室。第五章兼职教研员的管理24、高中兼职教研员是全县高中各个学科教学的骨干,是教研、教改的带头人。要在县教研室的领导和管理下,结合学科教学特点及学校教学实际需要,按照县教研室工作思路及工作重点,积极配合协助县教研室搞好教学研究、教学指导、教学服务工作。25、兼职教研员的聘期原则上为三年。兼职教研员由县局委托县教研室定期考核其工作情况,经考核合格,可连聘连任。对不能积极主动履行兼职教研员职责、年度或任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26、学校要大力支持兼职教研员参与各种教研活动,并为兼职教研员提供兼职工作条件。第六章兼职教研员的权利和待遇27、兼职教研员承担县级教研工作任务的时间,要同时计算在其任职学校的工作量和课时总量中。28、兼职教研员享有参加各级骨干业务培训、参加县教研室组织的专题调研、考察和教研活动的优先权。29、兼职教研员在学校的教师身份不变,享有学校教师同等的权利、义务及待遇,具有从事原学校教学工作和县教研室安排的教研工作的双重义务。30、兼职教研员纳入县局人才管理库;兼职教研员优先享有参加各种教育学习培训权;在推选市级、省级骨干教师、教育名师、教改先进和职称评审方面,享有优先权。3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其最终解释权归沙洋县教育和文化体育局所有。附件二:沙洋县高中学科中心教研组工作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沙洋县高中学科中心教研组(以下简称中心教研组)是在县局领导下、由县教研室管理的学科教学研究组织,履行全县高中各学科教学研究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的职责。第二条努力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为提高高中各学科教学质量和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供服务,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咨询。第三条以高中各学科教学为主要研究对象。在研究工作中,既要开展基础教育教学理论研究,又要重视应用研究,并以解决教育教学中实际问题的应用研究为主。第四条中心教研组成员在工作中要坚持与本专业的广大教师相结合,逐步形成以中心教研组成员为主体,广大教师积极参与的教学研究新局面。第二章任务第五条各中心教研组要深入教学第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充分了解和掌握全县高中课改、学科教学等工作的现状及存在问题。每年完成一篇调研报告,提出符合本县实际的落实课程标准及改进教学管理的意见或建议。第六条策划和组织本学科教师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努力探索和改进教学方法,优化课堂教学,提高教学水平。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课堂教学观摩活动或教学评优活动。第七条组织开展专题研究和教学实验研究,发现典型,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做到点面结合,分类指导,有序推进,促使课堂教学不断优化和课改工作不断深入。第八条每年组织本学科教师开展培训或研讨活动一至二次。学习课改理论,钻研课程标准和新教材,树立教育教学新理念,努力提高广大教师的理论水平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第九条积极承担本学科及有关课程改革的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工作,带头研究课题,勇于开拓创新,努力多出成果,不断提高教、科研水平。第十条每年组织本学科教师开展一次教学论文研讨交流活动,积极承担省、市教科研部门委托的评审工作。第三章成员第十一条中心教研组成员应由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并具备一定研究能力的在职人员担任,选聘办法参照《沙洋县高中学科兼职教研员选聘与管理暂行办法》。学校领导、教学骨干应各占一定的比例。第十二条中心教研组成员要认真读书,自觉学习政治理论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学习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人文素质和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各自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完成相关的教、科研任务。第四章管理第十三条各中心教研组每学年年初应制定出本组的学年度工作计划,年终向县教研室提交工作总结。第十四条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中心教研组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第十五条县教研室每年对各中心教研组及成员的工作进行一次考核,对完成任务好、并取得显著成绩者,将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十六条中心教研组的业务活动经费由各高中承担,县局根据需要适当补
本文标题:《高中学科中心教研组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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