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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代汉语词典》(第六版)违法了吗《现代汉语词典》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编纂的、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我国首部权威的现代汉语规范型词典。它自1978年正式出版,至第六版已做了5次修订。《现代汉语词典》(第六版),在第五版的基础上,历时5年的修订,于2012年7月15日发行。新版《现代汉语词典》共收单字13000多个,收录条目增加至69000多条,新增词语3000多条。其中新词所涉及的面较广泛,包括网络用词、外来词、方言词、字母词等,涉及社会生活的多个方面。如经济类的“存款储备金”、“负资产”;社会类的“摇号”、“廉租房”、“代驾”等;身份类的“草根”、“达人”、“月光族”等;互联网类的“云计算”、“微博”;生活方式类的“首付”、“拼车”、“团购”、“裸婚”、“闪婚”等。外来词如“博客(Blog)”、“丁克(Dink)”、、“脱口秀(TalkShow)”;方言词如“八卦”、“狗仔”、“无厘头”、“得瑟”、“忽悠”等。字母词如“NBA”、“CPI”、“PM2.5”等。这些新增词语的主要来源是新时期涌现的事物、概念以及思想观念和社会生活方式的变化,与普通生活结合紧密。据第六版修订工作的负责人,中国辞书学会会长、语言学家江蓝生介绍,这次修订本着语言的通用性和稳定性原则,收录那些为社会所广泛使用、被主流媒体认可的、有资格进入全民词库的新词。由于社会发展速度迅猛,我国正进入全民参与造词的阶段,许多新词酷词可能只是昙花一现,演进越快的词汇越容易被遗忘,因此《现代汉语词典》在修订时,收录新词必须注重新词的生命力,只收录经典的、经过时间“大浪淘沙”过的久而不衰的词汇。然而,新版《现代汉语词典》也经受着社会各界的争论不休。对新版《现代汉语词典》收录大量的新词酷词,网友多赞其时髦、赶潮流、富有生活气息;学界也称其具有较强的包容性。但新版《现代汉语词典》收录大量西文字母词却备受质疑,一些学者强烈反对此举,称其收录如“NBA”、“WTO”等239个西文字母开头的词语,破坏了汉语言的纯洁性与生命力,威胁到了汉语的安全,损害了中国文化的基础。甚至在新版《现代汉语词典》出版后,以李敏生(中国社科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王永民(五笔字型发明人)为代表的百余学者联名,向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语言文字委员会举报商务印书馆最新修订的新版《现代汉语词典》收录西文字母词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2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关于“汉语文出版物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等规定。由国务院指示编写的新中国第一部权威、规范的《现代汉语词典》居然违法了?身为法律人,笔者不免为新版《现代汉语词典》叫屈,也更愿为这本精湛修订的工具书申辩。新版《现代汉语词典》谨慎收录新词,谨记语言的社会责任词典是社会的一面镜子,不断反映着社会变迁的过程。正如《现代汉语词典》首版主编、著名语言学家吕叔湘所说:“凡是‘现代’词典都要跟上时代,不断地修订。”词典修订时不仅要考虑语言的通用性和稳定性,更要考虑语言的文化责任与社会责任。作为一本权威的汉语言词典,《现代汉语词典》实质上扮演着语言学的“宪法”的角色。它对词语的收录及内涵界定,起着引导和规范社会使用语言的功能。因此,《现代汉语词典》不只是一本工具书那么简单,修订《现代汉语词典》也不只是增减词汇那么简单,它体现的是对社会变迁、价值观及生活方式变化的客观评价。新版《现代汉语词典》客观地描述、记录了语言生活基本状况,既与时俱进、守正拓新,又能从新生词汇中有所取舍,不忘基本价值判断和人文关怀,这体现了新版《现代汉语词典》在记录社会生活的同时,不忘其社会责任。我们翻阅新版《现代汉语词典》的新增汉语词汇部分,可发现,它收录了“得瑟”、“糗”等方言,却未收录“有木有”、“神马”、“杯具”这些网络谐音词,《现汉》对新词的收录非常谨慎,对语言的纯洁性和严肃性要求极高,考虑到这些谐音词仅是对我们常用的“什么”、“悲剧”的表述,属于戏谑性地滥用谐音,因此未予收录。我们还可发现新版《现代汉语词典》收录了“宅男”、“宅女”,却并未收录“剩男”、“剩女”,收录了“泡吧”却未收录“泡妞”,收录了“裸婚”却未收录“裸奔”......在遴选词汇的过程中,新版《现代汉语词典》考虑到,“剩男”、“剩女”带有对一些大龄青年的不尊重或歧视,“泡妞”、“裸奔”这些新词在推广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不良社会效果,在这类新词未经过反复推敲和积淀筛选前,不宜过早收录。看来新版《现代汉语词典》对新词汇并非不分褒贬、见新就收,它是有自己的价值判断的。但新版《现代汉语词典》并未因此失去其客观性,它并不回避反应社会负面现象的词汇,如“吃回扣”、“潜规则”、“买3官”、“傍大款”……这些词也被收录。新版《现代汉语词典》收录字母词是否破坏语言的纯洁性?“字母词”是指以西文字母开头的词语。这一概念,是由语言学家刘涌泉在1990年代的《谈谈字母词》一文中首次提出的。新版《现代汉语词典》出版后,对其中收录239个字母词质疑不断。持反对态度甚至举报其违法的学者们,多为非语言学界的学者。他们认为,汉语词典对于语言文字来说一般具有标准、规范的意义和作用。在词典中把英语词汇作为“正文”,用英文替代汉字,从现实的作用和长远的影响来看,是汉字拉丁化百年以来对汉字最严重的破坏。而语言学界的专家则对这一问题表现的较为开放,对汉语的生命力也表现出极大信心。暨南大学文学院院长郭熙说:“极端纯洁的语言是死的语言,只要是活的,就一定要吸收新的东西,词典收录字母词,不等于词典在滥用字母词,而是对生活中的语言现象做一个记录。”中国传媒大学教授侯敏指出:“作为语言工作者,第一要尊重语言事实,要按语言发展的规律办事。人们生活当中运用字母词的情况下,把它们总结归纳出来,我觉得是必要的,这是尊重语言生活、尊重语言事实的一种表现。”还有学者认为,如果硬性规定词典不许收录字母词,而百姓中间却还在使用这些词,那么这个规定就是一纸空文。其实,《现代汉语词典》收录字母词并非第六版才有。1996年修订的《现代汉语词典》(第三版)首次在正文后附上“西文字母开头的词语”,此后,《现代汉语词典》中字母词条目不断增删,直至2012年版收录了西文字母字239条。《现代汉语词典》收录字母词,并非是在收录英语,而是收集那些已经活在我们汉语环境中的词语,这些词语由字母或字母与汉字组合而成,在描述一个概念时更简练,更方便人们使用。语言是为交际服务的,交际价值是评价语言的一个基本标准,而字母词的最大价值在于其简练,便于交流(例如:GDP的全称是国内生产总值,WTO全称是世界贸易组织)。字母词是时代的产物,其产生有必然性和合理性。它们体现着时代的进步以及经济与文化的全球化与融合。因此字母词的使用成为不可抵挡的趋势,刻意的阻止其进入汉语言完全没有必要。收录字母词同时也是在引导人们不要滥用西文字母词,这不仅不会损害汉语的纯洁性,反而会增强汉语言的生命力,促进汉语言在文化融合的过程中保持自身的独立性。4法律应褒扬尊重社会规律的行为语言工作者,应尊重语言事实,按照语言规律办事。语言事实同时又是社会事实,体现着社会发展的规律。《现代汉语词典》的修订,不仅与时共进、守正拓新,更体现了人文关怀;《现代汉语词典》的修订不仅有人文关怀,又不失客观公正的全面描述社会现象。《现代汉语词典》的修订表现出语言学的严肃、谨慎、经典及厚重的社会责任感。面对这样一部技艺精湛,经过反复推敲,可谓用心良苦的《现代汉语词典》,法律又怎会去苛责?举报新版《现代汉语词典》违法的学者援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11条“汉语文出版物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汉语文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必要的注释”的规定。笔者认为,这些学者有对这部法律断章取义之嫌疑,甚至是对规范社会事实的法律精神的曲解和滥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语言文字的法律,这部法律确定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通用语言文字的地位,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行有了法律上的依据和保障。这部法律旨在使语言文字的使用规范化、标准化,但全文并未任何提及禁止使用字母词。在这部法律实施过程中,国家语言文字工作主管部门始终坚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主导地位和使用原则,妥善地处理方言、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以及外国语言文字等的使用。这说明,相关法律对字母词的使用并未禁止,确实需要使用时,须用通用语言文字加以注释。而《现代汉语词典》用规范的汉语言文字对字母词进行注释,不仅不违法,正符合法律的此项规定。众所周知,法律是以社会为基础,法律尊重社会发展的规律并服从于这一规律。《现代汉语词典》的修订,尊重语言事实,体现社会发展的规律,对于这一事实,法律不仅应当包容,更应该褒扬,断无惩罚的可能。质疑现汉的学者们,援引法律条文作为自己理论观点的支撑,无疑是对法律生搬硬套地滥用。不过,也正是这样那样的争议,才使得语言在质疑中锤炼其生命力,从而进一步促进《现代汉语词典》的积淀与完善,最终成为语言学的经典。
本文标题:现代汉语词典违法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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