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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绩效管理 > 监理项目部工作奖惩制度
监理项目部工作奖罚制度为配合执行本工程监理机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一、成立考核小组。由总监任组长,副总监任副组长。二、工作质量奖惩办法1、表彰、奖励1)现场监理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努力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业主大会表扬,监理站对受表扬人员奖励500元,通报表彰的,奖励1000元。2)参照有关规定,每季度评选驻地先进监理人员1~2名,分别给予奖励。2、批评、处罚1)监理项目部每月对各个岗位做不定期抽查。凡发现无故脱岗,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在监理项目部范围内通报批评;第三次扣发当月奖金200元,留用察看三个月;第四次清退,并自行承担来工地的交通费、保险费等有关费用,返程费用自理。2)在抽检试验中,监理项目部试验室抽检合格后,建设单位或质监站抽检合格率若在90%以下的,对监理站试验室罚款500元;建设单位或质监站抽检合格率若在80%以下的,对监理项目部试验室罚款1000元。3)凡工程重要部位、隐蔽工程无故脱岗发生质量事故,给监理项目部造成信誉损失的,对当事人扣除当月奖金,留用察看三个月。4)凡违反廉政建设规定,均按廉政建设制度有关规定处理。3、监理人员工作质量日常考核具体实施办法。三、出勤考核办法1、派驻工地的现场监理人员,应每天24小时常驻工地,考勤由总监办负责,月底总监办将监理项目部和各组、试验室考勤表汇总报总监审核。3、驻现场监理人员有事离开工地,二天以内向组长(试验室主任)请假,二天以上应向总监理工程师请假,监理组组长(试验室主任)、副组长离开工地向总监理工程师请假,交接完工作后方可离开,并将请假条报送总监办。无故离开工地,且不请假者作旷工处理,其造成的建设单位罚款由本人承担,情节严重者按离岗处理。4、违反考勤纪律按以下规定扣除工资:(1)缺勤按天数扣除缺勤的全部奖金、工地津贴。(2)旷工除按缺勤处理外,另按天数一天扣罚100元。(3)当缺勤影响监理工作,且受到建设单位的处罚,其处罚费用由个人承担。(4)对坚守岗位、积极主动、监理工作突出人员在季度和年终考评中给予一次性奖励。四、月度综合奖励规定1、监理人员奖惩按月考核;2、综合奖励综合考虑出勤率、岗位、工作量大小和工作难度、月考核成绩和一次性奖罚等方面内容。五、适用范围监理项目部各组长(主任)、专业工程师、监理员、试验员、信息资料员、司机、炊事员。六、本办法由监理项目部负责修订、解释。七、本办法自2013年1月起实行。
本文标题:监理项目部工作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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